你们得救是本乎恩(8) 这句话可以说是从上文推论而得的。保罗论到拣选和自由的呼召,目的是要指出,他们单是因信而获致救恩的。首先,他说明,以弗所人的救恩,完全是神自由的工作;但是他却也因信而获得这恩典。一方面我们必须瞻仰神,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当注视人。神并不欠负我们什么;因此救恩不是酬报或补偿,而纯是恩典。或许有人要问,人如何能得到神所提供的救恩呢?我的回答是:因信而得。因此保罗断定,我们本身无功可言。假使,在神而言,救恩完全是出乎恩典,而且假使,我们只是带着信心,并无可称赞之处,那么救恩必然不是出乎我们自己。
因此,我们岂不应当避免谈自由的意志,良善的意向,并那些虚构的节期,功德和补偿吗?这些事都是要在人救恩的事上,割据一份称赞,致使恩典的赞扬不得保持完整。在人的一方面,保罗指出,"信"是接受救恩的唯一途径,他否定人们通常所答的一切其它途径。故此,"信"把人空无所有地带到神的面前,致被基督所赐与的福祉充满。因此,他加上不是出于自己;唯有不妄自居功,信徒才能承认,神是他们救恩的唯一创始者。
行为。因此,我们看到,在救恩的获致上,保罗不让人有任何的夸乃是神所赐的
前面他说,救恩是出乎恩典,现在他说,救恩是神的赐与。前面他说,"不是出于自己",现在他说不是出于耀。因为,在这三句话中,他概括了致罗马人书和致加拉太人书中整个冗长的论点:我们的公义,完全是出自神的仁慈,在基督里借着福音向我们提供,并且唯赖信心而接受,人毫无功德可言。
根据这段经文,我们可以很容易地驳斥天主教的遁词。他们声称,保罗在此处是说,在宗教礼仪之事上,人不是因行为而称义。然而很明显地,保罗不是单单论到某一种行为,而是否定人一切以行为做依据的公义,包括人一切所有的所谓功德。我们必须要注意到神与人的对照,恩典和行为的对照。争论之点若只是关于宗教礼仪,他为何要将神与人作对照呢?
天主教不得不承认,保罗在这里把救恩的全部荣耀,归诸神的恩典,但是他们却想出另一个意念,称说,神赐予我们"初先的恩典"。他们妄想借此为达到他们的目的,然而保罗却不但把获致救恩的初步,也把全部的救恩的获得,都圈在人的天赋之外。
他们更忽视了保罗的结论:免得有人自夸。只要在恩典之外加上任何功德,就必须为人的自夸稍留余地。除非将全部称赞归于神及祂的仁慈,保罗的这句话就无法立足。他们通常曲解这段经文,将"赐与"限于信心的赐与。但保罗却只是用不同的语辞,论到前面所说的教训。他没有说信心是神所赐的,而是说救恩是神所赐与我们的,或说我们因神赐与而获得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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