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总要劳力,亲手作正经事,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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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偷窃的人(28) 这句话不单是指法律所制裁的偷盗,也是指那些不为一般人指责的偷窃,包括一切侵占别人财产的举动。但是,保罗非但叫我们不要横行侵占他人的产物,也要尽我们的力量帮助弟兄。凡在以往偷窃的人,不但应当靠合法的合理的工作,供养自己的生活,也应该分赐给别人。首先,他定下一个规则,即我们不能用损人利己的方法来供养自己的需要,而应靠诚实作工来维持生活。然后,爱心叫我们更进一步:没有人应当单顾自己的事,而忽略别人;人人都应当设法帮助别人的需要。
  保罗在这里是否要求人人都靠双手工作呢?这种看法未免过于狭窄。若仔细考虑这句话,保罗的意思很简明。他禁止任何人偷窃;但有许多人会说,他们是被生活所迫。他排却这种借口,叫他们应以双手作工。无论境遇是如何的困难或不幸,都不能作为损人利己之行动的借口,或据此而拒绝帮助弟兄。
  他进一步解释,他们应当找觅正当的工作。世上有许多职业无助于人的廉洁,保罗推荐那些有益于邻舍的工作。这项忠告并不奇特,因为那些只会引人堕落的逸乐性的职业,甚至外邦人也指为不对,那么一位基督的使徒,岂会认作是神所认可,合法的职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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