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因为他们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来也是可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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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他们在暗中所行的事(12) 为要表明责备恶人的理由,保罗指出,不管罪恶如何骇人听闻,只要能在人前隐瞒,他们还是会去作的。如俗语所说:"黑暗中没有羞耻。"为何会如此的呢?因为,沉陷于无知的黑暗之中,他们既看不见自己的邪恶,又以为不会被神或天使看到。但是神的道如同一把火炬,照明他们的眼睛。然后他们开始脸红,感到羞耻。圣徒的警告,启迪盲目的非信徒,把那些沉陷在无知中的人,从隐藏之处,拉到日光之下。
  保罗好似在说:"当非信徒禁闭他们的门扉,从人面前隐避时,这表明他们如何无益并邪恶地任性放纵。这些行为,甚至提起来,也是可耻的。"若不是因为黑暗加给他们勇气,好似只要保守秘密,就不会受责罚,他们是否仍会不顾羞耻,自暴自弃呢?但你若责备他们,好似带来光明,叫他们因自己的低贱行为而感到羞惭。这羞惭之心出自对他们自己的低贱的觉悟;这是引致悔改的第一步。如哥林多前书十四24-25中所说:"偶然有不信的,或是不通方言的人进来,就被众人劝醒,被众人审明;他心里的隐情显露出来,就必将脸伏地,敬拜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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