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论世界宗教 陈佐人 (西雅图大学神学与宗教学系教授) 『凡生活中真实的、伟大的、神圣的事物,其所以真实、伟大、神圣,均由 於理念。哲学的目的就在於掌握理念的普遍性和真理形相。我请求各位信任 科学、相信理性、信任自己并相信自己。追求真理的勇气,相信精神的力量, 乃是哲学研究第一条件。』(注1)。 这番充满热诚与激情的话,若说是出自德国哲学家黑格尔的口,这对一些人 来说,特别是中国的读者,可能是大感意外的事。黑格尔 (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 770-1831)的名字,在中国可以说是代表了艰深难明与冷 漠抽离的哲学思想。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恐怕是因为黑格尔的思想体系,成 为了马克思主义的最重要的哲学来源。黑格尔与马克思的名字,使人想起的 就是唯理、辩证与斗争的思想。 不过,正如近年马克思哲学者努力恢复马克思人性化的一面,黑格尔的情况 亦是一样。黑格尔的哲学并不是如传统般所想,只是一堆没有血肉的庞大抽 象概念架构,相反地,我们若能穿透黑格尔艰涩的哲学语言,定能看见其背 后所开展的一种深刻生命的境界。黑格尔与康德一样,他们的著作都是充满 了严格深奥的哲学用语,但其哲学体系的最终关注,却始终是人与及人所身 处的万千现象世界。 事实上,黑格尔哲学的严密体系性往往是教人望而却步的。卡尔·亚斯培 (Karl Jaspers)便将黑格尔与亚里斯多德 (Aristotle)、多马阿奎那 (Thomas Aquinas)与朱熹,同列为『建立体系的哲学家』(注2)。但体系性未必需要与 原创性互相矛盾,黑格尔的哲学博大高深,但处处可见其充满活力的原创性, 这特别可从下文论及其《宗教哲学论稿》中清楚表明。黑格尔可说是近代西 方哲学史上,第一位尝试对世界宗教进行哲学化与系统化的阐释,黑格尔与 康德一样,其对宗教的铨释都是发自其哲学的角度,但黑格尔的宗教分析, 却又较康德直接与仔细,而且论述的内容,成为了日后神学家进行对话的素 材。黑格尔对基督教神学的影响,早年较为学者所忽视,近年欧美的神学圈 子开始恢复对黑`格尔的重视,由此重新强调黑格尔作为『神学家』的身份。 《宗教哲学论稿》 黑格首次讲授宗教哲学是於一八二一年,地点为柏林大学。他先后重复讲授 了宗教哲学三次(1824年,1827年与1831年),每一次对上稿作出更动与修改, 表明其不断深化与修正的反思。我们现在十分幸运地拥有大部份黑格尔的讲 稿记录。《宗教哲学论稿》的最早英译本出版於1895年,共分三册,但可惜 这并不是一套十分严仅的合参版本(注3)。及至到1984年,美国加州大学在一 些主要人文基金会的资助下,著手重译黑格尔全部的《宗教哲学论稿》,并 出版了三册的合参对照版本,另单出版了一册的参考本(采用1827年手稿)(注4)。 『加大』雄心万丈的重译计划,首次使英语世界的广大读者首次得睹黑格尔 整套宗教哲学的全豹。由此亦再一次掀起神学界对黑格尔的重试视。 黑格尔的《宗教哲学论稿》共分为三大部份:宗教的观念、限定的宗教 (Determinate Religion) 与圆满的宗教 (Consummate Religion)。 在第一部份,黑格尔论及宗教与哲学的不同与相同,与及有关上帝的关念。 黑格尔在此论及的,与其在《小逻辑》引言的立场基本相同,即宗教与哲学 的相同大於不同:『哲学的对象与宗教的对象诚然大体上是相同的。两者皆 以真理为对象----就真理的最高意义而言,上帝就是真理,而且唯有上帝才 是真理。此外,两者都研究有限事物的世界』(注5)。在《论稿》中,他进一 步指出两者都是对上帝的服务,而其不同之处则是二者事奉方式不同,黑格 尔甚至说真正的哲学就是一种宗教,而这就涉及『圆满宗教』的成全,在这 种成全的境界中,宗教与哲学、启示与理性合而为一,真理的本身自动与完 全地表明出来(注5)。 在第二部份『限定的宗教』,黑格尔明确地对当时世界的宗教进行了系统化 的编排与铨释,黑格尔的此种努力,就其全面性与系统性来说,在西方哲学 史上都可说是史无前例。黑氏的立论谨列如下: 甲·直观宗教,或自然宗教 1.魔术宗教(中国宗教,道与佛) 2.物自身宗教(佛教与喇嘛教) 3.印度宗教 4.过渡宗教(波斯与埃及宗教) 乙.希腊与犹太教 1.美的宗教(希腊宗教) 2.崇高的宗教(犹太宗教) 丙.功利的宗教(罗马宗教) 三点评析 黑格尔对比以上宗教的见解裴然成章,其中值得在此稍作评论的有以下三点。 首先,黑格尔十分强调宗教的历史形态(此即其限定或具体宗教之义)。历 史在黑格尔的哲学中占有十分核心的位置,理性不可单由人的思想进行探讨, 并且理性还要在历史中向人开展与表述。这可说是黑格尔对西方哲学最革命 性的贡献。此种对历史进程的重视亦使黑格尔不单停留在探讨宗教的本质, 并进一步检视各种不同宗教的历史。 其次,黑格尔始终是以哲学的角度阐释不同宗教的现象。故他基本上不采用 各宗教的历史名称,如佛教、犹太教、基督教,而以哲学的名称来加以分类。 他认为自然的宗教是精神与自然仍然不分的阶段,故此产生自然界与精神界 混合的魔术观,而在此阶段,人作为精神的代表获得最高的崇拜。自然宗教 包括了中国、印度、与非洲的宗教。第二种宗教形式为精神开始提升至自然 之上,这包括了希腊与犹太宗教。第三种为罗马宗教所代表的『功利宗教』, 这是人首次将目的性加於宗教之上,进行有效的组织与设计,虽然这在罗马 人的时代只是代表了局限於当时视界的目的性,只有待黑格尔哲学中的绝对 精神显现出来时,人才会明白无限的目的性,而这才是圆满的宗教,即以黑 格尔哲学铨释的基督教,的真正成全与实现。 最后,黑格此种对宗教的铨释,从我们今天的角度看,当然有许多不足之处, 特别是掌握资据的贫乏。在了解中国与印度的宗教时,他只是依赖一些零碎 的宣教士资料,另外他亦忽视了许多宗教的内部分殊性,如佛教与印度教等, 而且这些宗教更是活的宗教、黑格尔亦没有充份顾及其历史的发展性。不过 这些不足之处却仍不能掩盖其重大的贡献,就是黑格尔对其他宗教的关注, 与及这些宗教在历史中不同形态的探讨。黑格尔对其他宗教的关注可说是其 哲学『现代性』的特徵之一,欧洲的基督教不再是唯一的宗教(但仍是最圆 满的宗教),其他宗教的存在成为了我们探讨与反省的一部份,此种对『他 性』(the otherness)的觉醒,可说是『现代性』的重要精神之一。而历史 亦不在是可有可无的课题,绝对的精神与理性是需要在历史的进程中开展出 来,由此也揭橥了整个现代反思中对历史意识的探讨。 注释: 1.黑格尔於1818年就职於柏林大学哲学教授的演讲辞,见《小逻辑》,贺 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35-36页。 2.卡尔.雅斯培,《四大圣哲》,赖显邦译,台湾自华书店,1975年,第 28页。 3.Lectures On the Philosophy of Religion, Translated by E.B. Speirs and J.B. Sanderson, 3 vols. London, 1895. 4.Peter C. Hodgson ed., 3 vols, Berkel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4 [1], 1987[2], 1985[3]. 另有 One-Volume Edition, The Lectures of 1927. 5.《小逻辑》,第37页。 6.Hudgson, One-Volume Edition,第7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