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大出卖耶稣是上帝预定的吗? 问:如果没有犹大,耶稣就不会上十字架了。如果犹大出卖耶稣是 上帝预定的,那么为何上帝还要怪罪他?到底犹大的行为,是出自 上帝的计划,还是他个人的选择? 基甸答: 不错,犹大卖主是在上帝的“计划”里面,因为上帝有绝对的主 权和预定。上帝当然是“故意”让耶稣被害的事情发生。“上帝” 爱世人,并且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致灭亡, 反得永生”,上帝的救赎是上帝采取主动的。这正是基督教信仰 /福音的核心。 同时这完全不是说犹大就不需要为他的罪负责了。因此耶稣说 “人子固然要照所预定的去世,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 陈爱光答(原载《传扬》http://noah.ccim.org/htdocs/efc.nsf): 犹大出卖耶稣是在神的计划当中,但也是他自己选择要做的事。 这是一个典形「神的计划与人的自由」问题之个案。 圣经清楚教导我们神的主权掌管一切,他对整个历史有完美的计划。 圣经同时也肯定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因为神赋与人自由选择 行动的权利。神的计划与人的选择并不冲突。神有无限的智慧和知 识,他不用把人变成木偶或机械人才能预定他的计划,神预定他的 计划是按照他对人的认识而定。 神并没有强迫犹大出卖耶稣,也没有控制犹大的思想行为,使他不 能不出卖耶稣。换句话说,犹大是绝对有自由决定不出卖耶稣的, 但是他选择这样做了,所以他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同时,在 神的计划里,他知道犹大的恶念,把他放在耶稣被卖的过程中,成 就基督的救赎。这是显出神丰富的智慧,能在人的罪恶中成就更美 的事。 圣经中有另外一个例子可说明这个道理。在创世记中,约瑟的哥哥 们因心中的恶念把约瑟卖到埃及作奴隶,但後来因约瑟去到埃及, 救了许多人的性命。约瑟的哥哥们不能说因为後来神预定约瑟在埃 及所成就的事而说他们当初所作的没罪,而是在神的智慧中,他们 自己选择的恶行被定在成就神的计划中了。因此约瑟最後对哥哥们 说:「从前你们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是好的,要保全许多 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创五十20) 所以,我们可以从两个角度看这类的事。从负面来说,我们不要推 卸责任,我们所作的我们要负最终的责任,不要怪罪别人,不要怪 罪环境,更不要怪罪神。但神是有恩惠有怜悯的,只要我们愿意回 转信靠他,他必会接纳我们。从正面来说,我们可以在最黑暗,罪 恶满盈的时刻,仍然相信神有美好的计划,我们可以期待他必按他 丰盛的智慧成就更美的事。 李定武答(《行诡诈的必灭亡》节录): 所谓「同步发生论」就是指神藉著恶人的坏计谋,来实现他良善和 圣洁的目的。 让我们先看这神学原则不是什么,再看它是什么。首先「同步发生 论」不是指神强迫恶人来与他的子民作对。这不像一般人所想的: 神使人作坏事,为的是要把自己好的目的给带出来。它绝不是说只 要目的正确,我们做事就可以不择手段! 那么「同步发生论」又是什么呢? 哈巴谷书1:1-1:17 先知哈巴谷与神之间这段出名的对话中,包括了两个问题,都是针 对「同步发生论」这个神学原则而发的。哈巴谷的第一个怨言是: 为何犹大国的恶行未遭惩罚?(哈一:2~4)这对话的主题是很古 老的:为何邪恶横行神却不惩罚?为何神不听人的祷告?神的回答 是:巴比伦人将惩罚犹大(哈一:5~11)。哈巴谷的第二个怨言 是:为何一位公义的神竟使用邪恶的巴比伦人来惩罚比他们公义的 百姓呢?(哈一:12~二:1)哈巴谷实在不明白这怎么可能是一件 公义的举止,因此认为神绝不会让巴比伦完全攻灭犹大(哈一:12), 但神回答说:巴比伦将受刑罚,有信心的人将得赏赐(哈二:2~10) (注一)。 从哈巴谷与神的争辩中,神带出「同步发生论」的观念:神用他的 敌人为工具,来完成他的目的。虽然恶人一向是按著他们心中的诡 计行事,但神也定意要藉他们来达成他自己的目的:他会审判这个 世界,同时也惩罚他的子民。恶人是按自己的意愿行事,那邪恶的 野心早已存在他们心中。不是神在巴比伦人身上动工,使他们攻击 犹大,而是巴比伦王按自己的意愿攻击其他民族。神并没有强迫巴 比伦王去攻打犹大,那邪恶的意念本来就在他的心里。 旧约中还有不少其他「同步发生论」的例子,亚述王攻击以色列就 是一例。。。另外,又如神藉著约瑟兄弟的阴谋,将约瑟送至埃及 (创五十:20),但流落埃及的他日後却救了自己的兄弟,这也是 「同步发生论」的一个例子。 让我们为「同步发生论」作个总结:神会藉著堕落的人类邪恶的计 谋,实现他良善和圣洁的旨意。这个神学原则包括了几项重要的观 念:首先,神不会强迫恶人作坏事;其次,恶人的邪恶和野心原存 在他们心中;最後,神允许事情发生,他的旨意最终会实现,是为 要使我们得益。「同步发生论」使我们体会出神的全权。 「神的全权」与「人的责任」这两项真理是圣经启示中所谓的「背 反律」或「二律背反说」,这是有关两个看似矛盾的立场却必须同 时接受的事,而且必须一同持守。我们也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说, 「同步发生论」就是「神的全权」与「人的责任」两项真理同步实 行时的一种特殊情况。 犹大卖主是「同步发生论」的一个实例。犹大没有尽上作使徒的责 任,反想要卖主,神就藉这恶人卖主的行径,完成了他救赎的伟大 计划,但犹大却要受到审判。有人立刻会问说:「神怎么可以拣选 犹大作坏事来达成他救赎的目的呢?」 让我们按以下步骤来回答: ● 神允许犹大卖主,是为了我们的好处。 第一,神没有强迫犹大出卖主。我们承认神的全权,相信神预定主 耶稣要藉被卖的方式来成全救赎(这点可以从旧约的预言中证实), 但神并没有强迫犹大作出卖主的行动; 第二,犹大卖主的计谋出自他自己心中的邪恶。他没有尽到作人和 作使徒的责任,他自己要负起这责任; 第三,神允许犹大卖主的行动,是为了我们的好处,藉此救赎计划 成就了。 ● 神有预定犹大出卖耶稣吗? 针对第一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神是全权的,他预定一切事,当 然也预定了犹大会出卖耶稣。我们无法问为什么,因这属「隐秘的 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申二十九:29),这事无法用我们有限 的理性来识透。另一方面,我们不能这样问,因为「你是谁……受 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甚 这样造我呢?』」(罗九:20) 神既已将「明显的事」之对错向你我显明了,我们的责任就是去寻 求对我们灵性及身体均有益的事。神对人的犯罪,不负道德上的责 任。 我们也可以从「神的全权」和「人的责任」这个角度回答以上这个问 题: 首先,让我们从「神的旨意」这角度来观察:第一,基督自己宣告说: 「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经上指著他所写的。」(太二十六:24) 指 出自己将藉被卖来完成救赎,这是神久远前已定的旨意,也是神全权 的决定,旧约圣经亦指出,神久远前已藉著先知的口启示出 这项预 定的计画;第二,神的旨意是藉 公义地审判 的爱子──「人子必 要去世」来救赎我们;第三,神全权的旨意是:基督这样受难、救赎 我们,此方式是神所喜悦的。对犹大及所有邪恶的人来说,神的这个 旨意虽然与他们的意愿不合,但最终事情仍是照著神的旨意发展下去。 其次,从「人的责任」这角度来观察:犹大出卖基督这件事使他自己 遭到神公义的谴责,主说:「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神虽然预定他 的旨意必然成就,但犹大出卖主却是出自他自己的背叛和贪婪之心, 所以主说,「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 从以上的讨论中,我们可归纳出两项结论。第一,「神的全权与人的 责任」似乎是互不相容的,但神却按他的旨意控制人的历史发展。神 的工作方式只有一种,就是没有一件事不是凭著他的意思和命令成就 的;同时,那些犯罪的人仍要受到处罚,虽然神藉著他们实施了他当 初的意念。第二,基督将这两项真理在马太福音二十六章这段经文中 作了调和。他一方面向犹大宣告一个咒诅,因他没有尽上人的责任; 另一方面他强调神的全权。犹大对基督所设的阴谋,早在旧约圣经中 正藉先知的口预言出来,耶稣的被卖是神预定的一种救赎方式。我们 不是说,犹大卖主的行动应当严格地被说成是神的作为,我们只是说, 神将犹大的变节转作实践他自己旨意的方式(注四,太二十六:24)。 ◇◇基督信仰FAQ(常见问题)解答◇◇ http://godoor.net/jidianlinks/faq.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