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残守缺——进化论的式微

 

 

 作者:Lightchild

 

提交日期:2005-3-30  关天茶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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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雄心勃勃,以为可以废掉上帝的进化论,现今已是穷途末路。一个多世纪以来,进化论从未取得任何造福于人类的科学成就,却对人类的信仰和伦理带来了破坏性的恶劣影响和灾难性的后果。今天,由于不断受到无可争辩的否定性证据的诘难,进化论者在强词夺理抗辩的同时,不得不将他们对所谓“进化”的定义作了重大的调整,试图以此来掩盖其抱残守缺的无奈现状。这种调整实际上已使“进化论”退守到分子遗传学门口苟延残喘。

  

    传统的进化论是一种跨越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大而无当的学说,试图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来解释生命及人类的起源。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辞海·生物学分册》对进化论是这样描述的:现代生物科学的发展,对生命起源、物种分化和形成等进化理论有了进一步发展,认为生物最初从非生物发展而来,现代生存的各种生物,有共同的祖先,在进化过程中,通过变异、遗传和自然选择,生物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种类由少到多。长久以来,从普罗大众到生物学专业的学生所受到的进化论教导都是基于这种描述。因而,这种用于解释生命起源、物种分化和形成机制的进化论已经家喻户晓,尽人皆知,影响巨大。然而,新近却有一些西方的进化论者出来责怪大众误解了进化论(参阅 Mark Isaak《对于进化论的五个主要误解》及 Laurence Moran《什么是进化》),这真是一件微妙的事情。进化论提出到现在已经接近一个半世纪,百多年来都没有发现被误解且被写入大学生物学教科书的关于进化论的论述,为何忽然被“误解”了呢?

  

    原来,一些当代的生物学权威悄悄地在他们的论著中对“进化”的定义作了调整。

  

    “一位最受人尊敬的进化生物学家是这样定义进化的:

    ‘在最广泛的意义上,进化仅仅是一种变化,并且随处可见;星系、语言和政治体制概莫能外。生物进化……是生物种

  群性质的变化……种群中可通过遗传物质从一代传给下一代的变化被认为是进化。’

      —— Douglas J. Futuyma,进化生物学,Sinauer Associates 1986

  

    “进化是在一个种群中导致延续多代的可遗传变化的过程。这是对于进化的一个有效的科学定义……”

  

    “事实上,进化可以精确定义为:一个基因库中任何等位基因频率从一代到下一代的变化。”

      ——Helena Curtis N. Sue Barnes,生物学(第五版),1989 Worth Publisherp.974

                                         (以上引自Laurence Moran《什么是进化》) 

  

    按照这样“谦逊”的定义,“进化”可以与生命起源,甚至与物种起源毫无干系;可以与“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选择”毫无干系。因为“进化仅仅是一种变化”,无论是什么性质的变化,无论是有利的,中性的,甚至有害的,只要它可以“从一代传给下一代”,就是生物“进化”。这种“精确定义”甚至没有限定“进化”的自然性,也就是说,它没有排除人为的,甚至是超自然的干预所导致的变化。

  

    如此看来,进化论似乎已经改过自新,弃恶从善了。无怪乎 Laurence Moran 会觉得委屈:“这个人还声称一个人无法既‘相

  信’进化而仍然拥有信仰!一旦我们认识到,进化仅仅是‘在一个种群中导致延续多代的可遗传变化的过程’,声称它排斥信仰似乎有点愚蠢。”然而我们还是要小心,当代进化论者正如他们所主张的进化论般乖谬。实际上他们并没有放弃用进化论来解释生命起源的企图,他们先用这种看似谦逊的“进化”定义来让人接受:“进化仅仅是一种变化”,是“随处可见”的科学事实——这一似是而非的论点,然后,他们就会转而推论说:既然进化是无可否认的、能够被观察到的科学事实,足见所有生物(包括人类)完全可能通过自然进化而来。也就是说,他们实际上并未放弃传统的进化论主张!

  

    如果进化论果真存在可靠的证据,那么,当代进化论者也就无须把“进化”定义得如此节制,如此空乏!——甚至于连“自然发生”这样的最基本的前提也放弃了!而如果进化论真的规规矩矩,只在生物学领域探究“一个基因库中任何等位基因频率从一代到下一代的变化”,那也就罢了。因为生物种群基因库中等位基因频率变化原本是很普通的分子遗传现象,与所谓“进化”扯不上边。但既然由于历史错误而存在“进化”(evolutionism)这个词,那就扯一扯也无妨。然而,当代进化论者并没有如Laurence Moran 所说的那样“承担公众对于科学缺乏理解的过失,……努力地传达正确的信息。”反而是一些不务正业的进化论者变本加厉地误导公众,继续不遗余力地传扬那些早就应该被摒弃的错误信息,维护传统进化论的错谬论点。有鉴于此,彻底戳穿影响深广的传统进化论的荒谬论说仍是十分必要的。

  

    “生物进化论”是一个很特别的理论,当初笔者在大学里学这门课的时候就已经感受到它的特别(但那时并不想深究)。其它诸多专业课程的科学性都是实实在在,毋庸置疑的,但“进化论”是科学吗?为何它的基本立论明显地违背逻辑?为何它的描述总离不开空乏的揣测?因为两栖动物与鱼类有类似特征,爬行动物与两栖动物有类似特征,而哺乳动物又与爬行动物有类似特征,所以,两栖动物是从鱼类进化来的,爬行动物是从两栖动物进化来的,而哺乳动物则是由爬行动物进化来的。那么,因为凉鞋与拖鞋有类似特征,皮鞋与凉鞋有类似特征,而旅游鞋又与皮鞋有类似特征,所以,凉鞋是由拖鞋(自然)进化来的,皮鞋是由凉鞋(自然)进化来的,旅游鞋则是由皮鞋(自然)进化来的……这是什么逻辑?!事实上,事物之间的相似性恰恰是受造的反映,即说明它们是出自同一位创造者。这种相似的传承性(在后的事物继承了在前的事物的某些特征)也是确实的,但那是受造的传承而非自发(或自然)的传承。同一个艺术家的作品,那怕是表现迥然不同的主题,你也可以从中找到很多相似或相同的特征。甚至我们往往可以反过来,根据一件作品的特征,来判断它的作者。现实生活中这种受造的相似、受造的传承比比皆是,凭什么把有类似特征作为所谓“自然进化”的依据呢?即便是父子之间的相似,除非先假定人不是被造的,否则也不能说他们之间的相似是自发(自然)的传承而不是受造的传承。然而,寻找生物门类之间的相似特征已经成了生物进化论最基本的研究方法。为什么生物是进化来的

  ?因为它们之间有很多相似特征。生物之间为什么会有很多相似特征?因为它们是进化来的。这就是生物进化论的基本论点。已有人指出它犯了循环论证的逻辑错误。就是说了等于没说的那种。你的钱都是我的,为什么?因为我的钱都给你了呀!为什么说我的钱都给了你呢?因为你的钱都是我的呀!(有道理吧?)

  

    作为“科学”,生物进化论竟没有一个经得起推敲的、具备科学性的可靠证据。所谓的“始祖鸟”和“生物重演律”是进化论的两个经典“证据”。“始祖鸟”被作为进化论证据是因为它“既有鸟类的特征又保留有爬行动物的特征”。这是典型地以相似性来作进化证据,是违背逻辑的!因为只有先确定进化是事实,才能推定这种相似是出自自然的传承而不是出自受造的传承。如果能确定进化是事实,又何需再证明它?所以,这种“证明”是荒谬的,毫无意义的。而事实上所谓“始祖鸟”只是一个小型恐龙的骨胳化石,它与爬行动物骨胳的相似度约为七成半,而与鸟类骨胳的相似度只约为两成半。也未有(被公认的)羽毛的证据。把它归为鸟类分明是生拉硬扯。用著名古生物学者季强的话说:“人们很难将始祖鸟认定为‘鸟’,因为从解剖学的角度来看,德国的始祖鸟显示出浓厚的爬行类(食肉性恐龙)色彩。”(季强《辽西中生代热河生物群综合研究》)至于“始祖鸟”的所谓“复原”图不过是画鬼之作——反正大家都没见过鬼。其实要说骨胳系统的相似性,几乎随便一个恐龙化石骨胳都能找出与鸟类骨胳有二成以上的相似性。甚至人的骨胳系统与鸟的骨胳系统也不乏类同点,不然就不会在分类上一同被归入脊椎动物门。“生物重演律”则是以脊椎动物早期胚胎的相似性来作进化证据,它犯的是同样的错误,就是把要论证的论点作为论据成立的前提条件,毫无意义。就好比我要证明你向我借了一万块钱,但是我拿不出借据,于是我就拿我的存折给你看,上面显示我的存款少了一万元。你能接受吗

  ?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令你相信我存折上少掉的一万元是被你借走的呢?就是当我已经证明你确实向我借了一万块钱的时候。可如果已经证明了,那我还要证明什么呢?进化论的证明就是这么荒唐!后来查明,“生物重演律”的提出者违反科学操守,在有关证据上作了手脚,他先是刻意挑选了一些胚胎外观较为相似却并不具普遍性的特定动物种类,然后又在绘制相关的胚胎外形比较图时,隐去了明显不同的部分。

  

    至于诸如“痕迹器官”、“返祖”现象之类的“证据”更是不值一驳。

  

    然而,进化论的杀手锏不在它的“证据”,这也是它的特别之处。本来提不出合理(更不要说可靠)的证据,进化论应该可以休矣,可是,现今进化论却是大行其道,这是为什么呢?从深层说,堕落的人类潜意识中本能地抗拒一位绝对和永恒的主宰者,因为这样一位主宰者的存在给予背逆的人类极大的精神压力,因而人类本能地渴求一个可以制衡神的(心理)机制,以科学面目出现的进化论正可满足人类这一迫切需要,于是他们不顾一切,拼命抓住这根“救命稻草”;另一方面,一些利欲熏心的人只要利益不要真理,作为无神论的顶梁柱,进化论直接或间接地使他们得到实际利益,而某些人是可以为一点蝇头小利就出卖良知和真理的;更多的人则还是受了蒙蔽,盲从权威,迷信科学,人云亦云,其中还包括好些著名科学家。那么,近乎荒唐的进化论何以能蒙蔽这么多人呢?原来进化论虽找不出合理的证据,却好象找到了“合理”的进化动力。怎么说呢?就是说:我虽然不能证明你曾向我借了一万块钱,但我知道你最近要用钱,你最近也常到我这里来,并且我知道你已经得到了一笔钱!(你还敢说你没借我的钱吗?!)——进化论认为:生物的进化是自然选择的结果。因为优胜劣汰,适者生存,所以生物就自然地进化了。“自然选择”是进化论的核心,也是它最能迷惑人,最具欺骗性的部分。进化论在证据上的巨大破洞,似乎被“自然选择”填补得天衣无缝了。

  

    在谈论“自然选择”和其它进化谬论之前,我感觉有必要就进化论的证据补充几句。

  

    尽管在逻辑上,任何以相似特征来证明进化的论证都是错谬和徒劳的,但一些所谓“过渡类型”的化石“证据”还是相当能迷惑人的。最典型的还是要数“始祖鸟”化石。先前曾有学者指出,1861 年发现的羽毛印迹清晰的那具“始祖鸟化石”,其羽毛印迹是伪造的。后来又有学者出来反驳,称化石的真实性无可怀疑(可参阅方舟子博士的《始祖鸟案件》一文)。但我们完全有理由对古生物学研究的某些“成果”表示怀疑,——包括那些被有关专家宣称“确定无疑”的,或所谓“学术界对此早已有了明确的结论”的。

  

    几年前发生的“古盗鸟”事件暴露了古生物学研究手段的明显缺陷和局限。若不是后来恰巧发现“古盗鸟”的尾巴就是小盗龙正型标本的副模,“古盗鸟”化石骗局就不会被揭穿。那样,所谓的“古盗鸟”就会成为继“始祖鸟”之后,进化论的另一个“有力证据”。在“古盗鸟化石”被确认是赝品之后,同为古生物学相关权威,美国学者蒂姆·罗推断“古盗鸟”可能由 2 5 件标本拼接而成,而中国学者周忠和等却说组成“古盗鸟”主体部分很可能来自同一个燕鸟个体。足见古生物学学术研究的纷乱。

  

    发现所谓鱼类到两栖类的过渡类型化石“鱼石螈”的瑞典古生物学家贾维克自 1948 年就已开始重建鱼石螈的解剖结构的工作,“却直到 1996 年才完成基本分析。其间他完成了两篇论文,证实了现行的理论。贾维克说,鱼石螈确实是一种在陆地上行走的四足动物,它有 5 根手指和 5 根脚趾。但立即有人指出,贾维克的说法有很大漏洞,鱼石螈很可能不是直接从掌鳍鱼进化来的,因为二者之间差异太大。鱼石螈是完全成形的四足动物,……而掌鳍鱼仍然是鱼……”后来英国古生物学家金妮发现,鱼石螈的手指和脚趾分别是 7 根,而不是贾维克所说的 5 根,鱼石螈的足并非用来在陆上行走……(雨青《从鱼到人的进化过程》)

  

    我们再来考察“始祖鸟化石”。最先在 1861 年“发现”了一枚羽毛的“化石”,一个月后就在同一地方发现第一个“始祖鸟化石”。“始祖鸟”是怎样一种“鸟”呢?请听方博士的描述:

  

    “它的大部分特征都是爬行类的,最明显的是长长的尾骨(达二十块)和前肢(翅膀)上有三个分开的指骨,指端有发达的爪子。此外,属于爬行类的特征还有:前颚骨和颚骨未角质化(即无鸟喙),口中有牙齿;颅骨为爬行类构造;鼻孔与眼睛距离远;骶椎只有6块(鸟类有1123块);骨中没有气腔(鸟类的骨中有充气的空隙);腓骨和胫骨一样长(鸟类的腓骨退化);跖骨分离(鸟类的跖骨融合)等等。实际上,如果不是长着有羽毛的翅膀的话,始祖鸟很容易被当成是一种爬行类动物……”

  

    形象一点说,“始祖鸟”大致就是一种长着翅膀(羽翼)的蜥蜴。稍有一点生物学常识的人都晓得,任何生物体都是一个相当协调统一的机体,它的整体性状应该是密切关联,谐调一致的。因而,当我们看到长着翅膀的“飞马”、“飞象”、“飞虎”……一类的绘画形象时,我们会觉得好笑,因为它显得很不协调。我们在“始祖鸟”体内找不到任何突出的适应飞行的鸟类特征,却找到两个发达完善得出奇的、与现代适应飞行的鸟类很接近的、称得上“羽翼丰满”的典型翅膀,这么说爬行动物向鸟类进化的时候,是翅膀先行,其余的原地待命,让翅膀进化到近乎完全,然后其余的才接着开始演化喽?看来进化还真是很“奇妙”的……

  

    “有趣”的是,发现第一具“始祖鸟化石”标本(1861年)的德国古生物学家冯迈耶曾在 1855 年(达尔文发表《物种起源》是在 1859 年)对另一具始祖鸟化石作过鉴定,但他并没有发现那是一个“非同寻常”的“过渡类型”,只鉴定出是一个翼龙,甚至他在 6 年后发现第一具“始祖鸟化石”之后,也没有想到那具翼龙与“始祖鸟化石”应有的联系,直到一百一十年后的 1970 年,才由美国著名古生物学家奥斯特伦姆发现。而在“始祖鸟”已经家喻户晓的近百年后(分别为 1953 1960 年),竟然还有两具新发现的“始祖鸟化石”标本被古生物学者错误鉴定为美颌龙(爬行类)标本。全部六件“始祖鸟化石”实际只有三件有羽毛印迹,其中一件已不知所终,余下的两件是“分别由哈伯伦父子出售”的。另外三件都曾被错误(?)判别,难道古生物学家只有凭羽毛才能分辨“始祖鸟”与翼龙或是美颌龙吗?前后有许多细节都值得我们深思……

  

    尽管权威已经盖棺论定,我还是宁愿支持揭发“始祖鸟”化石羽毛印迹为伪造的以色列物理学家斯柏特纳等学者,尽管有人说他们没有“资格”。

  

    不久前日本著名的考古专家藤村新一被揭发在学术上大肆造假,欺骗世人达二十多年之久。二十多年间他伪造了将近二百件“不同年代”的旧石器,宣称发现七十万年前古人类在日本生活的证据。他“发现”和“发掘”出来的“旧石器”被当成国宝珍藏在博物馆,供专家和大众鉴赏。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揭发骗局的并不是相关的专家学者,而不过是几名普通记者。此前曾有日本的考古专家检验过他的“石器”,却没有发现破绽。(据 CCTV 专题报导)

  

    近年在中国辽西又发现了丰富得惊人的“爬行类进化到鸟类的过渡类型化石标本”,几乎丰富到要啥有啥的程度!不过有关进化论证据的问题我想就不用多说了,相信读者都有独立思考的能力。   

  

    现在我们就来探讨一下“自然选择”。所谓“自然选择”,是说在自然环境中,一个物种的各个个体由于发生变异而在形体结构、生理机能、行为本能等性状上存在差异,其中某些差异可能使该个体在生存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这样它就会有更大机会繁衍留下后代,而它的优势也会传给后代,后代又再发生有利的变异并重复优胜劣汰的过程,周而复始,最终使原来的物种变成一个完全不同的新物种。进化论因此认为生物的多样性和适应性是自然选择的结果,并不需要一位超自然的创造者。

  

    这一说法听起来似乎入情入理,并且生物界的实际情形好象也颇能印证这种论点。试看动物世界,岂非充满激烈的生存竞争,到处是残酷无情的弱肉强食,优胜劣汰。其结果岂非优胜者得以存留繁衍,而其后代又是更优者胜出繁衍,如此循环往复,一代代地积累,进化岂非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吗?这样,所有的物种岂非都是自然演化而来的吗?

  

    如果只是凭一般人的常识和经验,没有相关专业知识,或者虽有一些专业知识,却没有去深究的话,就会觉得:“自然选择”说得还是挺在理的嘛,就算不全对,不完善,起码也差不到哪儿去;科学理论起初不都是这样的嘛,渐渐就会完善起来的。所以“自然选择”学说可以接受,值得鼓励!可能还会来上一句:好样的!达尔文,我们支持你!

  

    可见“自然选择”学说有相当的欺骗性。那么,“自然选择”错在哪呢?自然选择学说由三个要素构成:首先必须有可以遗传给后代的有利变异,为自然选择提供材料;其次由生存竞争来汰劣留良,对有利变异作出选择;最后必须确保有利变异能一代代地保存累加,以形成新的独特性状。现在我们就来看看这三个要素能否被满足。

  

    当初达尔文提出“自然选择”,是假定生物体的性状在自然环境下发生可以遗传的有利变异的情况是普遍存在的,然而现在已经确知,生物体遗传基因在自然环境下是非常稳定的,极少极少发生突变;而一旦发生突变,百分之九十九以上都是有害的病变,几乎不存在有益的变异。事实上,从未有人证实在野生动、植物身上发现对动、植物自身的生存(竞争)有利的基因变异(突变),倒是发现了许多历经数千万年、数亿年而没有任何进化变异迹象的动植物,就如红杉、水杉、银杏、舌形贝、矛尾鱼、鳄鱼、熊猫等等。很明显,大自然所确立的不是变异的机制,而是抗变异的机制。“自然选择”的法则(如果存在的话)不是顺乎自然,而是反自然的。单凭这一点,就足可判定“自然选择”不能成立。

  

    不过我们不妨耐心一点,再来看第二个要素。由于历史的局限,达尔文及早期进化论者对自然生态系统缺乏认识,他们被生存竞争表面的激烈、残酷所迷惑,错误地把生物种群内部和种群之间的生存竞争现象看作是一个无序、无度、动荡、失衡、极端性的过程。而实际上生物之间的生存竞争是一种有序、有度、稳定、平衡、建设性的生态现象,是自然界的一种种群平衡机制。它不是一个开放式、直线型、导向演化的过程,而是一个封闭式、圆环型、导向恒常的过程。事实上生物体之间的优劣差异并非变异的表现,而不过是相同的遗传基础在表显上的差异,即同一个种群基因库中不同基因组合的结果。

  也有一些后天性的不可遗传的获得性状。因此,生存竞争根本不是新旧性状的竞争,而不过是生物(群)体固有性状的例常的功能性表现,是一种稳定的、周而复始的机制,与子虚乌有的所谓优势的变异新性状并无关联。生存竞争所“选择”出来的,是表显良好的种群固有基因,而不是突变的基因。生物界的实际情形也显示生物种群后代的适应和竞争能力并没有呈现增强的趋势,我们看到的倒是大量相反的情形。可见,“生存竞争必导致进化”只是一般人想当然的错谬看法。

  

    三个要素是递进的依赖关系,第二个要素依赖第一个,第三个要素依赖第二个。我们本已无需再考察第三个要素。但为了彻底揭穿进化论的荒谬论点,我们不妨再宽宏些。我们先假定第一、第二个要素都没问题,看看这样第三个要素是否就能够成立。

  

    想来似乎没有困难,因为可遗传的有利变异既被生存竞争选出来,它的拥有者也就顺理成章地获得了优先繁衍后代的机会,这样一代一代地传下去就是了!然而,且慢,一个新性状以至一个新物种的形成到底需要多少时间呢?达尔文称新物种的形成是一个缓慢漫长的渐进过程,需要数百万年以上,有利的微小变异一点一点地积累,最后才形成新的性状、新的物种。达尔文认为如果进化是快速的,新性状可以在短时间内就形成,那就不是自然而是创造了。因为他毕竟有丰富的生物学知识,他知道生物体是极其复杂和巧妙的机体,两个不同物种在性状上的差异是巨大的,低等种类与高等种类的差异更是有如天壤,如果不是历经漫长缓慢的演化,绝不可能自然地形成。从这点说,达尔文还算是个明白人,比当今的某些做学问的人强。可惜他欠缺严密的逻辑思维,所提出的论点总是犯逻辑错误。我们知道,一个变异若要成为对生存竞争有利的变异,它所表显出来的性状就不能是微小而无足轻重的,就是说,它不能是一个小变异。反过来说,一个微小的变异不可能是对生存竞争有利的变异,所以,它不可能被保留和积累。可见“自然选择”学说是自相矛盾的。这样,我们就否定了渐进式的自然选择进化学说。——这种学说至今仍是进化论的主导学说。

  

    你可能会问:那么,有没有不大不小,刚好能被生存竞争选择出来,又没有被创造(受超自然力量干预)的嫌疑的有利变异呢?若被选择出来的都是一开始就对生存竞争有明显利益的变异,那么,进化就不需要那么漫长的历程,渐进式进化论也就失去意义。因为渐进式进化是一种“几乎感觉不到”的进化。变异(突变)“大小”实际不是一个量的问题,而是一个质的问题。事实上分子生物学的研究已经表明变异都是很微小的,并且没有定向变异(基因朝一个方向连续突变)的可能。所以现代综合进化论者才会继续强调进化的渐进性。

  

    渐进式进化论虽不合逻辑,也违背事实,却合乎一般人的常识和经验,因而非常具有欺骗性。因为它说进化过程要历经数百万、数千万,乃至上亿年,这样一般人就会想:是啊,人生一世不过百年,千年已是漫漫修远,更遑论千万年,千万年中有什么不能发生呢?有什么不能形成呢?想想人类的文明史,不过五千年,短短五千年间已是翻天覆地,试想经历一万个五千年,不要说猴变成人,就是人变成神也绰绰有余了!

  

    只要有足够的时间,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这是普遍被人们接受的信念。所以,进化论提出进化要经历极其漫长的岁月,就蒙蔽了很多人。人们觉得不必再去细究了,既有这么足余的时间,不论看起来多么不可能,多么令人难以置信的事都可能发生。因为历史和经验反复告诉人,历史上无论看起来多么不可能的事,现今都已经一一成为司空见惯的现实。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极少有人去追究那个所谓“数百万年、数千万年”的过程的细节,追究到底这样的过程是否真有可能发生。甚至对进化论的诸如违反逻辑、缺乏证据、弄虚作假等等问题也都格外包容,当作是瑕不掩瑜的小节。

  

    但研究进化论的人那么多,难道没有人发现渐进式自然选择进化学说有什么不妥吗?

  

    按照渐进式进化学说,历史上各个生物门类之间应该存在许多连续的(差异微小的)中间(过渡)类型,这种过渡类型的化石应该很容易(至少是不难)被找到。但事实恰好相反,化石证据是否定渐进式进化学说的。我们来看看进化论者自己是怎么说的。

  

    “但是,始祖鸟与爬行动物有许多不同,和现代的鸟也有许多不同,始祖鸟固然是爬行动物进化为鸟类的中间环节,人们都一直找不到化石来说明爬行动物如何一步步演变为始祖鸟的,也没有找到化石来说明始祖鸟如何一步一步地进化而成现代鸟的。这种化石不连续的情况是很普遍的。甚至对于人类起源这一较近发生的事,虽然已经找到了多种猿人的化石,但它们也是不连续的,也不能反映出类人猿如何演变为猿人,或猿人如何演变为人的详细过程。主张渐变进化的人对这一情况很难解释。”

  

    “渐变进化的另一个难以解答的问题是,如果生物演变是渐进的,那么各种适应性的器官结构在尚未发展完善之前,即在还没有发展到有适应功能之前是怎样逃脱自然选择的压力的呢?一种甲虫(bombardier beetle)在遇到蚂蚁攻击时,能喷洒一种过氧化物和酶的混合臭剂驱除蚂蚁。现在要问,甲虫所分泌的过氧化物和酶对甲虫没有别的用处,甲虫是经过什么渐进的而又能适应的阶段发展成这一喷洒机制的?眼有视网膜和晶体,两者必须一同存在才能起作用,单独存在就成为无意义的了。如果眼是渐进过程的产物,那么,眼应该是经过了若干发展阶段才进化成眼的,而这些发展阶段也应该是有适应能力的,否则就被自然选择淘汰了。那么眼是经过哪些渐进的有适应能力的中间阶段才发展来的呢?”(以上引自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陈阅增编著《普通生物学》) 

  

    此外,渐进式自然选择进化学说还受到“寒武纪生物大爆发”等问题的严重质疑。为了自圆其说,进化论者不得不硬着头皮重拾曾被达尔文和现代(综合)进化论鄙弃的所谓“跳跃式进化”。他们认为:生物体有可能发生“大突变”,大突变“可以一下产生与原来的物种有巨大不同的新种”。这种理论有什么依据呢?

  

    “20世纪40年代, RGoldschmidt提出了大突变(macromutation)学说,他认为,虽然多数突变只引起小的变化(改变一个酶等),但是有一种突变可以引起很大的改变。这个学说起初只是一个假说,但是,近年来得到了人们的重视。Goldschmidt认为,某些基因可以控制生长发育中的许多基因的表达。这种基因发生的突变,就是大突变。今天我们知道,确实有这样一类基因,即调节基因。人与黑猩猩的各种蛋白质的氨基酸顺序,差异极小,可以说至少有99%以上的氨基酸是相同的。既然蛋白质的氨基酸顺序是由基因决定的,可见人与黑猩猩的基因基本上相同,而人与黑猩猩之间的极大差异可能只是少数几个基因(即调节基因)的差异。已经发现,有少数几个调节基因可以控制身体各部分发育的大小、脑部发育的程度、四肢及前额的形态等。这几个调节基因发生的突变就是所谓的大突变,而大突变就足以造成人与黑猩猩之间的巨大差异。”(引自陈阅增《普通生物学》)

  

    按照这种说法,在实验室中把黑猩猩(胚胎或受精卵)变成人应该不是什么难事,然而,实际上人类哪怕只把黑猩猩变成大猩猩都根本不可能做到!但这还不是“跳跃式进化”或大突变学说的根本错误所在,其根本的错误在于不自觉地把“生物是进化来的”这个想要证明的目的论点当作论据成立的前提条件,再次落入循环论证的逻辑陷阱中!“大突变”学说隐含了一个前提假定:生物的基因链(DNA)及其上的基因不是被造物,不是超然智慧设计的产物。我们来讲个寓言。有一次,一名跳跃式进化论者得到了一个精美的摩托车模型玩具,正在把玩的时候,无意中触到了上面的一个按钮,摩托车模型顷刻之间竟然自动变形成为一个波音飞机模型,这名跳跃式进化论者惊愕之余不禁激动万分:“感谢神!大突变果然存在,跳跃式进化就在眼前!一切只需一个按钮!” 

  

    显然,就算有一天我们真的能够用基因工程技术把黑猩猩变成人,“跳跃式”进化论仍然是荒谬可笑的!如果说“跳跃式”进化论有什么成就的话,那就是它尚能正视渐进式进化论的错谬。

  

    还有一个与跳跃式进化论很接近的所谓“间断平衡进化”学说,也是以大突变学说为基础,其错谬是一样的,在此不再赘述。而最新的一个进化学说是“分子进化的中性学说”,它认为在分子水平上引起进化性变化的主要因素不是有利突变,而是中性(无利也无害)的或近乎中性的突变随机漂变(指随机地被传留)的结果。该学说认为在表型(即性状)水平上达尔文的自然选择起主导作用,而在分子水平上起主导作用的则是随机的遗传漂变。这种学说在分子水平上似乎有某些可取(它否定了经典进化论的基础——有利突变),但一进入表型水平就毫无意义。它仍然离不开自然选择机制,而且比经典的渐进式进化显然更依赖于漫长的年代,因而它所面临的难题一点不比经典的渐进式进化论少,比如说,它更无法解释纵向(低级到高级)的进化。

  

    现在我们看清楚了,生物进化论实在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谬论。但有一点要说明一下,即创造论不等于物种不变论,进化论也不等于物种可变论。我们并不否认物种在特定的情况下可以“自然”地横向演化出新的品种、亚种,甚至也可以不否认某些特定的物种“自然”演化出同属新物种的可能,这与生物进化论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就好比我们不排除偶尔捡到一块样子很象蜗牛的石头的可能,但如果我们说所有的石雕艺术品都不过是捡回来的天然石头,那就大错特错了。一些人试图用物种可变论来偷换进化论,即用一个物种可变的特例来证明进化论是可靠的科学事实,这是一种偷换论题的诡辩手法。

  

    以上我们已经从理论上全面论证了进化论的大谬不然。理论的东西毕竟抽象些,下面我再举一个具体的例子,通过这个例子我们可以更直观地看清进化论的荒谬。

  

    按照进化论,陆生脊椎动物应该是由水生脊椎动物演变来的。原生的水生脊椎动物只有一类(纲),即鱼类,而最低等的陆生脊椎动物是两栖类(如青蛙),因此,两栖类应该是由鱼类演变而来的。进化论者认为两栖类应该是由一种称为腔棘鱼的古鱼类演变而来,这种鱼有四个强壮而有中轴骨的偶鳍,似乎易于演化出四肢,因此推测这种鱼应该有简单的肺,能够在无水的环境中呼吸,并生活在浅水处,能用鳍在浅滩爬行。起初以为这类鱼早已于七千万年前全部灭绝,但 1938 年令人难以置信地发现这种鱼竟然还生存着,不过它不是生活在浅水,而是生活在深海。它的鰾没有变为肺,偶鳍也不能爬行。不过我们还是不妨相信曾有一种有肺、有四个肉质偶鳍的鱼生活在浅水,能用肺呼吸,用鳍爬行。那么,它是怎样进化成两栖动物的呢?

  

    是这样:远古时代,由于某种原因引起环境剧变,原先的水泽之地干涸了,其中的绝大多数鱼类都灭绝了,但有一些鱼类有初级的肺,又有强壮有力的鳍,因此能在干涸的环境下呼吸和爬行,它们幸存下来,并逐渐适应干涸的环境,肺变得完善,鳍变成四肢,于是成了最初的陆生脊椎动物。当然,这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可能需要数百万年以上。

  

    现在我们要问:那个干涸的环境是永久性的干涸还是短期或周期性的?显然应该是前者,因为后两者是一种正常的季节性变化,不能促成进化。那么,干涸之初,那些幸存的鱼要爬到哪里去呢?应该是要回到水里(鱼的本能)。如果它们回到一个足够大,不会很快又干涸的水体,进化就“泡汤”了。显然它们最多只是找到一个小水洼,这样最多捱上几个月,所有的小水洼就都干涸了。这时候它们进化了没有呢?显然没有。那么,幸存者因为能直接呼吸空气,还能艰难地爬行,这样它们就能存活下来吗?我们知道鱼类是完全靠本能生活的低等动物,它根本没有任何在完全干涸的环境下生存的本能,如果说有的话,那就是尽力跳跃挣扎,以期重新回到有水的环境。在这种干涸的环境下,就算它还能勉强摄食,也必然远不能补充它的能量消耗。而且离开水环境之后,鱼体各个系统的生理机能必然大受影响和损害(很快进入频死状态),绝不仅是呼吸及运动问题那么简单。因此我们完全可以肯定,这些幸存者或许能艰难地存活十天、八天,但绝无继续生存繁衍下去的可能!连第二代都不可能存在,更不要说繁衍数百万年以完成进化!——这纯粹是一种空乏、稚拙的臆想,这种臆想也是全部自然演化论的共同弊病。

  

    最近进化论者又花样翻新,说是最早的四足动物它的足不是用来在陆上爬行,而是用来在沼泽湿地的复杂环境中“移动身体”。“沼泽湿地中有树枝垂下来,四足动物借助树枝,就能更好地觅食或逃生。”(引自“从鱼到人的进化过程”)然而鱼毕竟没有足,我们知道鱼用鳍在泥滩上匍匐前进是可能的,但用没有趾(或指)也没有关节的鳍来“借助树枝”却是怎么个借助法呢?再说,觅食或逃生能借助它笨拙的鳍来爬树而实现吗?你不觉得跳跃来得更现实、更有效、也更合乎鱼的本能吗?事实上用跳跃来逃生和摄食正是鱼类的本能。可惜四足不是用来帮助鱼跳跃的。

  

    而跳跃式进化论者可能要说鱼可以在一夜之间就忽然突变而长出四条腿来。我们权且闭一只眼把这种荒唐的想法当作可能,并且假定它不是出自超自然的干预,那么,有了四条腿就能让鱼变成两栖动物么?这又是一种稚拙的臆想!须知,动物的器官不是独立起作用的,腿要起作用,首先必须与脑乃至全身各部分(包括四条腿相互之间)建立极为复杂的联系,形成极为复杂的生理机制,还必须形成相应的使用腿的复杂本能。在未有这些机制之前,腿不但起不了作用,反会成为致命的累赘。不要忘了鱼是一种完全依靠本能生活的动物,如果它忽然间有了四条腿,它只会照使用鳍的本能来使用它们,这将使它陷入致命的困境,它绝没有机会生存繁衍到形成新的本能。在战场上收缴一位普通陆军士兵的枪械而给他配备一架先进的战斗机,这是把他置于死地。

  

    若有进化论者说鱼不但可以在一夜之间突变出四肢,还会同时突变出相应的复杂生理机制,也同时突变出相应的本能。那么他就创立了“创造式进化论”。Congratulations!

  

    生物界的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生物对环境的适应是极端性的:一个物种若能在它所处的环境中持续地生存繁衍,则它就是完全适应的,并不存在需要“进化”以达到适应的问题;反之,一个物种若不能在所处的(终极)环境中正常地生存繁衍,它就会无可避免地绝灭,并不存在通过“进化”而实现适应的情况。这就是存在那么多“活化石”的原因,也是近现代有那么多物种灭绝的原因。生命是脆弱的,生物体对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远较进化论者所想象的为低。按照进化论的观点,两栖动物就是一类对陆地“半适应半不适应的过渡动物”,然而,两栖动物已经生存了数亿年以上,远比最高等的哺乳类早,何以它们无须进化成完全适应陆地的类型呢?显然,所谓半适应半不适应的中间类型物种纯属凭空臆造。

  

    任何科学学说(包括假说)都必须合乎逻辑,一个无视逻辑规律的所谓学说不管表面看起来多么有意义、多么有智慧都注定是荒谬的,为维护和发展这种学说所做的任何努力都注定是徒劳无益的。

  

    在愚弄大众百多年后,“进化论”已是日暮途穷,气数殆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