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难与上帝

梁家麟

基督教信仰并非解释人间苦难问题的简便答案。由于基督教相信独一上帝而非二元神观,没有把撒但或任何邪恶力量,视为与上帝平起平坐、可以独立于上帝之外,堪为罪恶源头的充分解释;也不相信人世间有某种非理性、人力无法转移的宇宙力量(无论称之为命运、业力抑或缘份),故在解说罪恶苦难时,往往较别的宗教更费劲而不是更简易。基督徒在罪恶滔天、奸邪当道的世界,困扰肯定较非基督徒更严重,因为他不仅得同样面对不义的客观处境,无任何豁免权,更常因客观处境而产生信仰危机:为何上帝容许此事发生?一神论不容许我们彻底为上帝撇清责任,没有甚麽事是与祂全不相关的。基督徒出现苦罪问题,就是怀疑上帝的慈爱、公义、全能甚至存在的机会,远较其他宗教徒为高。

就苦罪问题,历代好些伟大心灵都努力为我们提供各种可能的答案,一方面要使苦难与上帝并存变得不致过分荒谬,另方面也为上帝做开脱责任的解说,这是所谓神义论。对从事理论探索的人,笔者总是无限钦仰,相信一切努力都不会徒然白费。但是,过去的经验告诉我们,这些答案大多只对并非在苦难的现实中、仅对苦难的理论问题感兴趣的人有效,却对那些真 落在苦难处境中困苦无告的人无甚作用。理论只解决理论问题,一般原则只打发一般性情况,不能应答独特的、实存性的受害人和他的困境。这不仅是基督教理论的限制,而是一切理论的限制。

请别误会这里笔者在推卸责任,为保持自己正义而跟不成功的护教行动割席,事后孔明地说苦罪问题无法解决。事实上,圣经特别是约伯记,很早已说明苦难的奥 性,上帝从未向人启示过苦难必须存在的充分理由,更不曾说有任何苦难的存在可以与上帝无关。始祖得负责任、每个人得负责任、撒但得负责任、这个不理想的世界得负责任...;又或者苦难是美善的衬托、苦难是人得享自由的代价、这个不完美的世界已是各种可能世界里最好的一个...;以上统统不是有效的说词,没有离开约伯朋友的理论框架。

笔者相信,作为事实的苦难在本质上是无从解释的。尤其提问者要求的不是事实性的动因(患肺癌的原因是因为抽菸),而是关乎意义的实存性原因(何以偏偏选中我?)。批评基督教对此问题无法给予合理解释的人,亦不见得会接纳其他宗教与哲学的现成答案。因为提问者所反对的通常不仅是基督教的「上帝」(他根本不认识基督教的上帝),而是此「上帝」象徵所代表的公义、合理、价值和意义。他不仅是质疑「上帝」的存在,更是质疑人生意义和真善美等价值的合理性;他不仅是在理论上质疑「上帝」是否客观存在,更是表达个人无法忍受在如此荒谬的人生中可以存在一个象徵正义和合理的「上帝」。提问者不是有一个问题,以致我们可以处理此问题,而是他整个人都在问题中。

笔者也相信,圣经之所以拒绝给予我们苦罪问题的简易理由,乃是不欲我们视苦难和罪恶为合理的、可以充分解释的,更不希望我们成为命定主义者,消极忍耐,不予反抗。对某件事物充分解释,特别是添加一个神圣理由,总是在某个程度上将该事物变为合理的,为其存在赋予某种必然性。我们对苦罪必须的回应是抵制与克服,而不是解释。苦罪的存在若是问题,此问题亦不能藉某说法而被解释过去(explain away)

要是人的自由与苦罪存在任何关系,那主要亦不是人的自由得对苦罪的存在负责,而是人的自由得对苦罪的解脱负责。人在多数情况下,都不能宣告他是束手无策的,他总得藉赖上帝赋予他的智慧、良知、意志和能力,外加上帝的恩典,成为不理想的现实的反对派,挑战其主宰地位。正如保罗的豪语:「死阿,你得胜的权势在那里?死阿,你的毒钩在那里?」

或说:苦罪的事实,无论如何动摇了人对上帝的存在和祂的作为的信心。我了解确实有人基于事实经验或理论困惑,而反对基督教。抱歉我不能在理论上充分证明相信基督教较不相信为佳,但我诚恳地邀请这些真诚的拒教者面对他们所作的实存选择。苦罪的存在已是一个不容讨论的事实,它是一切讨论的起点;我们如今有的选择是:()承认这个事实的压倒性与必然性,进而否定上帝的存在,否定一切美善价值与公义理想,做一个愤世嫉俗的犬儒、冷眼旁观的虚无主义者,或随流偷生的苟活者。()宣告上帝不存在,人不能妄想倚靠外力搭救,只能自力更生,自行搭建一套完全建造在人间基础之上的价值。()宣称在不义的现实之外尚有一个正义的理想,而此理想(信仰)乃建造在一个超越人间现实的基础上,然后藉以反抗现实,认定真理至终得胜。笔者不会选择第一个
出路;而要我将信念的基础建造在人之上,所需要的信心与冒险程度远较我相信上帝为大(除纯粹天灾——即自然力量的转化,如旱涝、地震、台风等外,我甚难证明人间的不理想,主要是由虚渺的神明力量摆布,而非人自己一手促成的,那我如何能相信问题制造者竟然便是答案本身?),所以我选择第三个出路。

笔者必须强调,我无意把基督教的知识层面褫夺,将之变成纯粹的实存经验,只能诉诸直接领受而无法客观证明(这是士莱马赫式的护教模式);但我必须确定提问者在问一个理论性而非实存性的问题,而不是把两者混为一谈。就是说,当我布置各种冷冰冰的哲学神学的论据,为上帝与苦罪的并存的合理性与可能性答辩时,提问者不能拿个人特殊的或某些煽情的个案(如无辜儿童受苦),然后便感性地说「我不接受这样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