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神论者的悲哀 李青 2001-01 [思想的境界] “在我死后,那管洪水滔天”。这句法国暴君的名言,成为不少无神论者最为 真实的心声和写照。人生只为一己的荣华富贵,无视作为真理的人生各种标准; 人生不存在道德上的终极标准,不顾及死后乃至来世的最后审判;摧残同类、 穷奢极欲达到令人发指的地步,却一点也不担心良心的责备和上帝的斥责;罗 织罪名,践踏法律,从来不受自定法律的约束,固然不知不畏法律之上的终极 法律的神圣和威严;自以为是,自己就是至高无上的上帝,干尽坏事、从不悔 改而且还有众多辩解的理由,岂不知自己所行的都是魔鬼撒旦的无耻行径。无 神论者、唯物主义者在人类历史上自觉不自觉的干下了众多坏事,其罪恶仍在 扩张。作为有罪的每个中国人,让我们来看看我总结的无神论者的悲哀: 首先,无神论无法树立人高于动物的本质,也因此确立不了人生的目的和意义, 否定了人生的价值和意义。 在无神论看来,人在本质上与动物是毫无区别的。人就象动植物一样,花开花 落、生生灭灭,完成自然律规定的生死过程,他的生存、成长、繁殖等过程只 不过披上了文化的外衣,与动物的觅食、发情等在本质上是一样的。他们眼里 人就是一种高级动物,之所以高级是因为有点知识理性,但毕竟是一种动物, 所以人生的目的也就是没有目的,只不过完成父母前定了的生物律,在无神论 看来,双亲繁衍后代,背后起实质作用的是生物律,个人人生是前定了的人生、 无法选择的人生。他们早已否认了所谓的终极关怀、终极意义,而认为人生的 全部意义在于顺应自然律、满足个人的感官享受。在日常生活中,只不过表现 为为一个个次级目的而奋斗,而决没有终极的目的。“我”为什么而存在? “我”只是作为一个生物而存在,而任何高于生物意义上的关怀、意义是没有 的! 如果认为,在个体的“我”死后,世界还有意义,这个意义又据何而来呢?如 果“我”是一个无神论者,他是不承认他死后世界还有意义,无神论者认为世 界是不连续的,没有永久的意义,也没有“永恒”一说,而人生本身的确是虚 无和荒谬的。他们将现实的吃喝玩乐、荣华富贵看作是人生的全部意义,他们 强调此刻。他们是现实的,同时也是悲哀的。 如果问一个无神论者,你为什么而活着?他可能要回答一些具体的目的,金钱、 领袖、地位等等。但这些目的实际上没有一个是永恒的,他们将随着人的死亡 而消逝,也就是说,你的所有努力都是白费了。作为无神论者,当然会意识到 人生的荒诞和虚无,但他会辩解说:人生的目的就是为了活着,只是各人活的 质量上有些差别而已,我活着,只是为了活得更好。但是无论是活得好的,还 有活得差的,都有一死,对于无神论者而言,人生因死亡而显得虚无和无意义。 实际上他们也就承认了,人活着跟动物是一样的:都是为了完成自然律,都是 无意义的。在无神论看来,所谓人与动物天壤之别的本质是难以理解的,而人 高于动物的伟大和荣耀也是说不上的,对于至高无上的神与人类的亲密关系则 更是荒谬。 人之为人,就要追问自己的人生意义,这种追问是人跟动物的不同之处,是所 有人的意识里都曾发生过的。无神论者对这个追问是无法给出答案的。人是有 高于动物的尊严的,而这种尊严就被承认人生无意义的无神论者给抹杀了。 人的生活是有最终目的的,如果没有,我们怎么能忍受?而如果人与动物的价 值是等同的,我们人类的尊严又要往哪里放?而无神论不能给予我们这些,只 有上帝才给我们一个高于所有动物、有尊严、能永恒的人生及其目的。 其次,无神论者无法建立道德、法律乃至所有知识和价值观的真正基础。 最简单的是对人权的尊重的“天赋人权”原则的论证。实际上对“天赋人权” 的推崇是一个信仰问题,而非理性问题。你要信他,但在逻辑上无法证明他。 如果叫无神论者和经验主义者来看,这世界上是没有什么“天赋的”人权的, 因为在经验上是不能证明人权是天赋的,还因为拥有“天赋人权”的人的形象 在经验上只是少数人(例如现在的美国人),大多数人都还没有拥有这些权利, 故这些权利不应该是必需的、天赋的。无神论者会问,那些不拥有“天赋人权” 的人还叫不叫人?你从什么地方能证明“天赋人权”是每个人都必需的呢?中 国人叫不叫人,如果因为中国人不拥有“天赋人权”,那么就要否认中国人是 人吗?如果单从无神论出发,那么你就会认为现实中的人是最完美的人的形象, 你的心中无法树立一个真正完美的人的形象来,无法勾画出高于现实的美好人 权来。而只有神的启示,在我们的心底深处告诉我们,现实的并非是完美的, 在现实之上还有一个更高更好的人的形象,那个人所具有的人权才是真正完满 的人权,也只有神,才能赋予我们真正的人的形象。至于“天赋人权”口号的 提出,只不过是上帝对当时人们的一种启示而已。 作为无神论者和经验主义者,他们也不承认有所谓的普遍人权,他们只承认有 具体的符合国情的人权,不承认有整个人类都能享有的人权,在他们看来,这 种普遍人权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但是现实中不存在的东西、人们不曾拥有的 权利就不值得人们信仰吗?如果单从理论上来论证普遍人权,虽然有许多法学 家作过尝试,但是整个论证还是不太圆满,因为那个最后的依据无法用理性证 明。实际上这个最后的依据就是上帝,是他对人类的爱、是他之所以创造人类 的目的。 同理,很多学者都试图证明人类制定法律和道德的最终依据,有认为是“自然 法”,有认为是“人类公义”,都没有作出最彻底的论证。实际上,神才是人 类的现实法律和道德的源泉和根基。人所制定的法律和道德不仅不完美,而且 有的还与上帝的旨意背道而驰。我们所要遵循的,恰恰是上帝的法律和道德, 当现实的与上帝的相冲突时,我们出于信仰的力量,选择的就应该是后者。然 而,无神论者和经验主义者,不承认在现实的法律和道德之上还有一个更高的 法律和道德,他们由于不信上帝,故而在执行现实法律和道德的时候,没有一 点反悔和觉悟,良心没有任何责备,灵魂毫无触动。他们实际上充当了统治者 的帮凶而不自知。也有人在理性上有所觉悟,但因为信仰之不立,故而也不能 坚守。 知识的源泉是什么?建立几何学需要一、二条公理作基础,而这些公理却是无 法证明的。无论是归纳法,还是演绎法,哪个最初的知识根据却是理性无法证 明的。实际上许多推理和许多判断,如果追根溯源,找那个第一原理的话,实 在是找不到。如果是无神论者,他们怎样面对这个现实? 再次,无神论者做事无被惩罚感,毫无顾及。 他们很现实,不顾及后果,他们知道死了之后什么也没有了,所以只顾此生能 过得快乐,犯罪之后能逃得现实的惩罚就够了,甚至不要人们的眼睛看到就够 了。很多年轻人,在家乡很规矩,一到无熟人的沿海的深圳等城市,无恶不作。 年轻的无神论者,把只要不让熟人知道看作能否犯罪的标准。儒家提倡“慎独”, 但一个人的状态下,只能把自己交给自己,而这个自己靠的住吗?所以儒家只 能说“性本善”,好象交给一个性善的人就足够了。然而有限的人真的善吗? 尤其是那些现实中不受法律约束、监督的君王、元首、统治集团之类,如果没 有一个标准和值得他们畏惧的神,他们什么事都能干得出来,有那种在我死后, 那管洪水滔天的无顾忌、无被惩罚感。他们大多明知他们的行为残害了人的权 利和尊严,但他们为了自己的现实利益,已利欲熏心、丧失人类基本的良知和 正义。而他们恰恰拥有着惩罚他人和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权力,所以,在他 们心中没有上帝的情况下,他们可以为所欲为、无法无天、肆无忌惮。 人如果不受限制,什么罪恶都能干得出来。历朝历代的皇帝、官员、警察、军 队,由于自己就是法律制定者、执行者,故而作恶多端、丧尽仁义天理。而那 些有信仰的国家首脑、官吏,由于知道有个高于自己的上帝,由于坚信来世会 受到审判和惩罚,即使他们拥有作恶之后不受现实惩罚的权力,他们也不逾越 规矩,不为一己之私丧尽天良。在一个无神论的国度里,罪恶时时都在发生, 而且没有任何的制约和限制。种种事实让我们震惊,让我们痛心,但我们无能 为力,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求主宽恕他们,让他们跟随主。如果大多数人都 信主,罪恶也会得到清洗的机会的。 最后,无神论无法解决死亡问题,永生问题,和人能否获得永恒问题。 死亡引起荒谬与恐惧。荒谬是对活着感到荒谬,恐惧是对死亡的恐惧。“人总 是要死的”,这是一个因有太多例证而不证自明的公理,它客观公平、冷酷无 情。面对它,人们骤然感到人生的一切活动及努力是那么索然无味、徒劳空虚, 荣誉、财富、斗争、拼搏最终成为“竹篮打水一场空”,人生摆脱不了《红楼 梦》中的“好了歌”。死亡将人拉回人生根本问题,使一切虚无、一切荒谬。 死亡彻底割断了人与这个充满山河大地、鸟语花香的生动世界的一切联系,悲 凉的绝望感、无奈的自卑感时刻涌上人们的心头,面对死亡问题,作为无神论 者,他的内心必定是紧张不安的、痛苦的,就是在正午的阳光下也会感到人生 的荒谬和无意义。那些无神论的存在主义作家们,对这种荒谬和痛苦有着刻骨 铭心、深刻的描写和分析。他们也深深感到了无神论的悲哀。 只有神,给我们一条永生之路。信他的,不会死亡,反得永生。这种永生是理 性无法证明的,只有凭着坚定的信仰,你就会体会到永生的真正涵义。永生之 后的世界也是我们无法经验到的,是时空经验无法描绘的。我们因为有对神的 坚定的信仰,对死亡就不再恐惧,我们的人生会更加充实更加美满。 有极少数志士以为国家、民族、真理去奉献作为人生的目的,这样既可以实现 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社会和后世的承认,又使自己的对社会的奉献可以与人 类社会一起发展下去,保持某种程度的永恒和永生。实际这又是一种贵族式的 人生观,难道不为国家、民族、真理奉献的人类的大多数,他们的人生就没有 意义?如何使大多数过着平常生活的人都能为自己的人生找到意义,都能获得 一种永生呢?事实上,那些革命者之所以在革命过程中那么残暴,其中的一个 原因就是他们在心底里蔑视大多数人人生的庸俗和无意义,以为只有自己才是 人类的典范,是义人,自己的人生才最有意义,如果有天堂的话,自己也最有 可能上天堂。这种人生观反而阻碍了他们真正更好的为人类服务。他们大权在 握时都成了暴君。而那些不自以为是,为普遍的上帝之爱而为人类服务的人, 他们实际为大众的功效是巨大的,但是他的人生观与任何一个信上帝的人没有 区别。 感谢主,在我多年的为人生意义的探索和寻找、编造答案的艰难过程之后,终 于向我给了这个启示。虽然这个启示来的如此的缓慢,但我愿意与大家一起分 享他。 -------------------------------------------------------------------- 〔基甸后记〕 2000年12月我在当当读书论坛遇到李青(thinker),跟他讨论了几次基督教信 仰。其中一帖是“关于信仰、存在主义、教会等(与thinker兄聊天)”: http://godoor.net/jidianlinks/thinker.txt 他当时有很多问题,对无神论还是留恋的。2001年1月在“思想的境界”即看到 他的以上这篇文章。国内这帮新兴的青年学者,也可能是(或即将是)对思想界 有很大影响的一帮人,很多都在往“基督化”方向走。而且这不是孤立、偶然的 现象,他们都经过非常认真、艰苦的求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