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上帝》一文读后

? 齐红伟





 

 万方《重读上帝》原文

    刚刚收到《书屋》2001年第12期,开卷赫然就是万方君的《重读上帝》一文,细细读后很为作者对专制和愚民政策的憎恨而喝彩。作者所呼唤的尊重生命、崇尚自由、热切启蒙、独立思索的豪情很是感染我。而且文章行文幽默生动,在不经意间就揭示了为人所常忽略的问题。编者把此文放在卷首,又在扉页推荐,的确是慧眼卓识。我毫不掩饰自己的欣赏,马上就推荐给朋友们,让他们复印传阅。也正因此,我迫不及待地写了一篇拾人牙慧的读后感,不知编者有无雅量刊登?当然,之所以急着写出来,更是因为发现万方君在行文中稍稍有一些不太严谨之处,很是感到遗憾;又看到万方君在文中说还准备要继续就这个题目写下去,所以急就以成玉无瑕之美,就教大方之家。我自己对《圣经》的体悟也不深,对基督教的了解也不多,只是因为多年来有所阅读,同时专业和此有关,才写此文,以求在宽容氛围和真诚对话中尊重学术规范,辨明课题真意。   

    首先,我个人发现《重读上帝》一文的知识性错误(“硬伤”)有以下几条:   

    1.“大卫为以色列的王之后,在撒旦的怂恿下搞了一次全国性的人口普查,这可能是世界上见诸文献记载的最早的人口普查。”(笔者按:此为摘抄万方君原文,下同)   

    别的文献记载我不知道,单单在《圣经》中这也绝对不是“见诸文献记载的最早的人口普查”。早在大卫王(约公元前十一世纪在位)之前约四百年(约公元前十五世纪),《圣经》的“旧约”在第四卷赫然就有《民数记》,里边记载的就是以色列民族的两次“全国性的人口普查”。(由此可见,万君是不是没有把《圣经》从“头”到尾读完?)   

    2.“有一次在耶路撒冷,上帝公然指使自己的信徒跟随被他相中并以‘(上帝自己的)灵’为其灌注从而有‘神加力量’之称的先知以西结去杀人。”   

    下文还写到“一时间,在上帝(之‘灵’)的直接指挥下,暴徒们从(圣)殿内杀到殿外,从城里杀到城外,整个耶路撒冷浸在一片血海之中……”   

    这真是莫名其妙!《以西结书》第九章分明是先知以西结在远离耶路撒冷的迦巴鲁河边所看到的异象,是借此来表明以色列人因偶像崇拜所遭受惩罚之属灵含义的,根本就不是实际发生的嘛,怎么“整个耶路撒冷浸在一片血海之中”呢?   

    3.在伊甸园的东面安设“一个生有人、狮子、牛和鹰等四个面孔、两个翅膀的名叫基路伯的怪物把守通往生命之树的道路”。   

    奇怪,遍查作者所提供的《创世纪》(其实,《圣经》并没有“创世纪”,只有“创世记”)第三章第十四到第二十四节经文,绝找不出这样一个生有四个面孔的基路伯来。后来一想是不是和《以西结书》的基路伯给搞混了?大概是这样。   

    4.作者认为:耶和华所创造的亚当大概不是人,而是一种动物,“如果一定要将其称之为‘人’,也只能是被摘除了大脑后的行尸走肉之‘人’”。   

    不知这结论从何而来?我仔细推敲作者何以有这种想象式的结论,原因有二:一是作者认为亚当和夏娃愚昧无知没有智慧;二是作者认为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里没有自由的权利。这明显看来不合乎上下文,也不合乎逻辑。《圣经》的《创世记》分明记载亚当被造后有智慧,因为能够给万物分门别类地命名(《创世记》2:19);而且亚当、夏娃也分明有自由意志可以选择背叛上帝或者遵从上帝(《创世记》2:6-2:12)。如果说他们本没有选择能力,所以根本就不会选择背叛上帝的可能。作者的逻辑是:因为他们不是人,所以没有选择能力;而他们之所以没有选择能力,是因为他们不是人(这一点容后再提及)。 

    5.万方君认为:上帝告诉亚当、夏娃吃分别善恶树的果子后就必死这是撒谎,因为亚当、夏娃并没有死(于是洋洋洒洒攻击了一大通)。   

    “有的人活着,却已经死了”中的“死”是什么意思?如果抓住这一点就说诗人在胡说八道就有点过分了吧。其实,《圣经》里提到的“死”有三种含义:一是肉体的死亡(《创世记》5:5);二是灵性的死亡,也就是与上帝属灵关系的隔绝(《以弗所书》2:1);三是肉体死亡之后灵魂的永远的死亡(《启示录》20:14)。我们一看就知道,上帝告诉亚当、夏娃不可吃果子,吃了之后必死;而两人吃了之后,肉体并没有马上就死,但是当时马上就实现的是第二种的死,是指他们马上和上帝的关系隔绝了。好比一棵树的树枝,从树上“喀嚓”一下折下来,当时它并不马上就枯萎掉,但它当即就“死”了,因为它和它生命的源头断绝了关系。所以,从《圣经》上下文来看,这里的“死”是指第二种的死,是指亚当、夏娃和上帝直接爱的交流关系遭到破坏,所以当上帝来寻找二人时,二人就躲起来(《创世记》3:8)。这就好比丈夫在外边刚刚吻了别的女人一回到家不敢正视妻子的目光一样,因为存在于两人之间的坦诚相爱的关系死去了。   

    攻击对方可以,但起码要了解人家的本来意思。   

    6.“既然上帝道貌岸然地全身披挂齐整,那为何不让亚当夏娃穿衣而让他们肆无忌惮地在伊甸园中裸奔呢?”   

    这就有点蛮横了。《圣经》讲到神按照自己的形象来造人,其实这形象是属灵的形象,比如人有终极关怀、意义与价值的追求,有超出本能之外的理性、情感和意志等等,并不就说上帝一定有形体。《圣经》说到的上帝是灵,是无形无体的存在,何来衣服之有?说上帝穿衣服,就好比费尔巴哈说:上帝的鼻子在哪里?好比米兰·昆德拉借作品人物的口问:上帝拉不拉大便?这全然是不通《圣经》的想象,和人家的上下文无关。   

    当然,很多人本就不相信灵界和灵体的存在,是因为早就有唯“物”的前提。但攻击别人最好在人家的前提之内看取其破绽,否则就攻击前提好了,别把自己的前提当成别人的破绽。   

    7.“看来上帝具有双重人格,‘对别人专制主义,对自己自由主义’;‘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万君讲到上帝的时候明明说上帝是三位一体的,那为何看不到在《新约》中耶稣道成肉身到世界上来,贵为神子却被钉在十字架上的意义?也许很多人根本就不相信耶稣的神性,但作为《圣经》的整体来说,确实是刻画出一个自我牺牲的上帝的(参见《约翰福音》3:16)。哪怕看小说,也不会在分析人物形象的时候,只抓一点不及其余吧。   

    8.“陌生的是,毕竟上帝生存在两个不同的空间,幽明相隔,上帝的所有神迹全都是出自神学家之口,没有人亲眼目睹,单凭白纸黑字的《圣经》的记载,似难征信。”   

    这种上帝高高在上的观念其实是自然宗教观念,而不是基督教这种“启示宗教”的观念。基督教的上帝恰恰是在“旧约”时代借着会幕、圣殿与人同在,在“新约”时代借着耶稣道成肉身与人同在的神(这就是“以马内利”的意思)。至于上帝的神迹是不是“全都”出自神学家之口,肯定不是!因为《圣经》历经一千五百年而写成,四十多位作者,作者为神学家的除了《新约》的保罗之外就不多了,哪怕保罗在讲到耶稣复活的时候也说“(复活后的耶稣)后来一时显给矶法看,然后显给十二使徒看。后来一时显给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还在,却也有已经睡了的”(《哥林多前书》15:5-15:6)。可以看出,他并不就在信口雌黄,因为当时有差不多三百个证人。至于说神迹是否只有《圣经》记载,那当然也不是。不信你可以看《古兰经》,照样讲神造人,照样讲到摩西和耶稣的事迹。古罗马历史家塔西陀的《编年史》第十五卷四十四记载了耶稣被钉十字架,犹太史学家约瑟夫的《犹太古事记》第十八卷第三十三章记载了耶稣的复活。他们都不是神学家,甚至不是基督徒。   

    其实,这还是一个前提问题。带着“无神论”的前提,显然早就不愿意看到相反的证据。但是,别忘了,根据《不列颠百科全书》的统计,无神论者只有两亿多而已。我当然不是在攻击无神论,而是给出一些可供推导的资料。   

    9.该文还多次提到上帝和魔鬼的“截然对立”。   

    这根本就不是《圣经》的观念,而是摩尼教的观念(可以参看奥古斯丁的《忏悔录》)。《圣经》里决没有这种二元对立斗争的观念。该文作者也说到神是全能全权的(也提到弥尔顿的《失乐园》,但在引用的时候只是引用魔鬼的话,并不引用批判魔鬼的话,给人的印象是弥尔顿是二元论者,甚至是批判《圣经》者!这种偷梁换柱的手法真是惊人),神既然是全能的,怎么可能有对立斗争的敌人呢?这不合乎逻辑。弥尔顿本人在《失乐园》里的确写到天使和魔鬼的斗争,但决不是这种二元论倾向。过去,我们一般认为弥尔顿刻画的撒旦的形象是他自己的写照,实在是误解了弥尔顿这位虔诚的清教徒(可以参看朱维之先生的《弥尔顿诗选》之前言)。   

    10.《路加福音》第三章第十六到第十七节、《马太福音》第三章第十一到第十二节的经文都讲到“水的洗礼”和“圣灵与火的洗礼”,作者说“火的洗礼”是有“烙印”的基督教皈依仪式,是圣灵用不灭的火烧尽人身上的罪孽;而“圣灵”的洗礼,是对世人进行“洗脑”。   

    这真是荒唐。对基督教攻击当然可以,但千万别把人家没有的硬加给对方,然后攻击一大通。我对基督教了解得也不多,但绝不会犯这种荒唐类比的错误。“火洗”决不是“基督教皈依仪式中与‘水洗’并存的一种洗礼方式”(见原文第三部分);圣灵的洗礼也决不是所谓“洗脑”,恰恰相反,在《约翰福音》第三章第一到第十五节,耶稣和尼哥底母谈重生谈成为基督徒,耶稣断然否决了从理性上“洗脑”就可以进天国的观点,也说明信仰决不是强迫人的所谓“灵魂深处闹革命”。这是意识形态的压制,决不是内心深处自由的信仰。信仰肯定是自由而不是“他由”。   

    其次,我个人认为《重读上帝》一文有一些观念尚需斟酌:   

    1.把太平天国说成是“西方世界的上帝委托其华裔儿子洪秀全在东方所建立的人间天国”是否公允?而洪秀全的“妃嫔成群”是否也可说成是上帝的旨意?   

    其实,只要稍微对基督教有所了解就会明白,太平天国是东方专制主义和蒙昧主义的怪胎还是西方上帝的旨意与委托了。耶稣断然否定可以在地上建立道德乌托邦式的“人间天国”(参见《约翰福音》18:36);实际上,耶稣就因为不愿意在地上当犹太人的弥赛亚建立“大卫的国”才被钉十字架的(参见《约翰福音》6:15,《路加福音》19:28-19:48)。基督教认为人性很软弱、很黑暗,理性也是不可靠的,根本就不可能在地上建立天国。   

    另外,把洪秀全的“妃嫔成群”说成是出自上帝的旨意,真是可笑。《圣经》从一开始就强调一夫一妻制(参见《创世记》2:20-2:25,《玛拉基书》2:14),后来英名盖世的大卫王和所罗门王的多妻本就不合乎神的本意,《圣经》也有批判(参见《撒母耳记》上第十二章,《列王记》上第十一章),而洪秀全算什么,把他的举动推给西方的上帝之责任,这又何必?不能把所有打着上帝旗号所做的一切都说成是上帝做的(何况这的确和人家《圣经》的记载刚好相反呢),那样的话人家拿你的身份证用你的名字去杀人你就甭活了。   

    2.尼采有没有“一举摧毁了西方社会赖以支撑的传统思想文化基础之一的基督教精神”?既然摧毁了那为何作者又说“据统计,当今世界上大约有十五亿基督徒,一说有十七亿”?   

    据我所知,西方的文艺复兴并没有完全反宗教而是反教会,新教的伦理和早期温和资本主义的兴起还有密切关系(可参看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新教的改革和欧美民主制度的建立、教育的普及有很大关系;到了启蒙运动,伏尔泰并不是无神论者,卢梭还是基督徒;之后,宗教有世俗化一面,但英国圣洁运动、剑桥学生运动、天主教的普世传教运动和美国的建立与复兴都跟基督教有密切关系且影响深远,而十九世纪的大师托尔斯泰的精神魅力,陀思妥耶夫斯基对尼采的批判,其后二十世纪舍勒对尼采的批判,本身就是依据基督教资源。二十世纪人本主义的乐观论调破产、自由神学的式微,基督教正统神学在西方反而有回潮倾向。“9·11”之后,美国全国祷告日和全民捐助活动,总不会否认说背后没有基督教精神之影响吧。   

    3.“上帝不允许亚当等人吃‘知善恶果’(《圣经》中并不叫此名,而是称‘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是不愿意看到人类具有认知与思考的能力”吗?   

    俄国哲学家舍斯托夫有几本书谈到这一问题。这些书有《旷野呼告》、《在约伯的天平上》和《雅典与耶路撒冷》等。他认为,希腊理性和自明精神,一直到斯宾诺莎都强调对苦难的解释和接受;但希伯来精神非常强调理性在苦难面前的无能和无力,所以希伯来精神很强调信仰对苦难的承担。这也就是陀思妥耶夫斯基所说的:“2+2=4跟我有什么关系?”你的朋友撞车死了,你不能对他的亲人说:有车就有祸,有生就有死嘛,理所当然的事啦等等。所以,上帝不要 人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是对狂妄理性主义的否定和拒绝。   

    我觉得在读书时不能自己想怎样评论就怎样评论,起码要看看有关的评论吧。而且要注意上下文。如果上帝不愿意看到人类具有认知与思考能力的话,那么人就处在被剥夺了自由和道德负责能力的状态(正如万方君的文中所说),那么上帝就没有理由要亚当和夏娃为自己的犯罪承担责任。否则就是自打嘴巴。但我们从《创世记》第二到第三章的记载发现,夏娃“见那棵树的果子好做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创世记》3:6)。《约翰一书》对这段经文的注解是“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约翰一书》2:16)。这哪是不具有“认知与思考能力”的人的心理活动?   

    其实,吃不吃果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亚当、夏娃借着吃果子拥有了分别善恶的能力,就有了来当上帝的意图;正如魔鬼的诱惑,吃了这果子可以“如神”(《创世记》3:5)了。当人把自己的理性当成了上帝,自以为可以主宰一切,人就不再是大自然的管家而自以为成了大自然的主人,于是敬畏就消失了,剩下的是狂妄的人类中心主义而已。亚当、夏娃也由真诚的相爱而变成了互相指责和推卸责任。   

    人在伊甸园中并不缺少智慧和食物,并不缺少自由和快乐。人也只有在真理和良心的限制中才能享受真正的自由。没有任何父母会愿意自己的孩子通过吸毒获得吸毒的知识,也少有真诚相爱的男女不愿意接受婚约的束缚。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是任性和野蛮。自由不能没有权威的引导。   

    那为何上帝非得要种这一棵分别善恶树呢?为何明知人会堕落还种下呢?当人堕落时他为何不干预呢?人的堕落岂不说明了他创造的失败?很简单,从《圣经》中我们可以看到自由是道德基础,没有会堕落的可能也就无所谓真正的信仰;如果上帝不要人堕落,人就被剥夺了自由选择的能力,人就成了机器人。当人违规堕落并不是说上帝的创造会失败,正如不能说乱开车发生车祸就是汽车生产厂家的失败一样。   

    我不是为《圣经》来辩护,而是从逻辑上来说,这是最简洁、清楚的。   

    4.关于《旧约》上帝的“嗜血杀人”。   

    《旧约》的《申命记》 二十章十节到十五节有这样的话:   

    “你临近一座城,要攻打的时候,先要对城里的民宣告和睦的话。他们若以和睦的话回答你,给你开了城,城里所有的人都要给你效劳,服事你。若不肯与你和好,反要与你打仗,你就要围困那城。耶和华你的神把城交付你手,你就要用刀杀尽这城的男丁。惟有妇女、孩子、牲畜和城内一切的财物,你可以取为自己的掠物。耶和华你神把你仇敌的财物赐给你,你可以吃用。离你甚远的各城,不是这些国民的城,你都要这样待他。”   

    其实这是《圣经》明文写下的战争命令,并不就比别的民族更为“嗜血杀人”吧。我们千万不要以今天的观念套在公元前各民族之间的战争上。《荷马史诗》记载的战争,攻破城之后也是这样屠城的,为何就不去指责呢?而且那个时候的战争本来就是在他们各个神的名义下进行的。对于我们这无神论传统的人士们为何就会把这些杀人事件一股脑推给上帝呢?你看秦灭六国死了多少人?哪为何不去指责秦国的神呢?   

    何况战争有正义和非正义之分,如果笼统而论,中国人杀中国人,为何不去好好算一算呢?当时,以色列人进攻迦南的时候,并非是单纯地抢夺财物和奴隶,而是为了神赐予的土地而战;而且当时的迦南人极为堕落,宗教祭祀时淫乱污秽,常常杀婴孩献祭。如果任其蔓延,不知道会影响多少人(参看考古资料书籍《圣经:一部历史》,【德】克勒尔著;《时间的检验》,【英】罗尔著)。这些全不考虑,就忙着统计数字无乃不太急乎?其实,当你承认有神,你也就承认了人的生命不见得就完全以今生来衡量了;当一承认有神,也就意味着他对人的生命有主权。起码,在逻辑上是这样的。   

    说句玩笑话,如果上帝真是这样嗜血和疯狂的话,再杀个把陈鼓应君和万方君也不在话下吧,二君现在还逍遥自在并著书写文,就说明那个操生杀大权的上帝还不是那么残暴。一个孩子能够公开说爸爸不是好爸爸,就说明家里是比较开明、民主的是不是?   

    5.中世纪宗教异端裁判所问题。   

    教会的确有错误,但这错误却是违反了《圣经》爱人如己、政教分离的原则所致。不能把人类权欲、野心所犯的罪孽全算在上帝的头上。   

    6.关于《圣经》有没有催生专制体制和专制罪恶问题。   

    其实,反过来可能更近于实情。因为《圣经》认为不能在地上建立道德理想国,觉得人性是堕落败坏的,所以对人性早就抱有深刻的怀疑,“绝对的专制导致绝对的腐败”嘛,所以必须要监督,要法治,不要指望什么有道明君和包大青天之类。所以,《圣经》十诫的第一、二条就是“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出埃及记》20:3-20:6)。也就是说,《圣经》绝对禁止拜偶像,禁止把人也当成偶像,因为人不过是人,不是神。不能把人当成救星当成神。   

    所以,我们可以平心静气来考察,到底是西方基督教传统的专制制度更为残酷和暴戾呢,还是把皇帝(人)当成天子(神)把人分成十等的东方人本传统的专制制度更为残酷和暴戾?我觉得考察这个问题意义非常重大。   

    最后,我想到一个笑话:一个人见到另一个人,赶忙上前拍着人家的肩膀打招呼说:“嘿,老王,你这家伙,变化怎么这么大?你看你怎么变得又高又胖了?”对方说:“您搞错了吧,我不姓王。”没想到这个人继续说:“你看你看,我说你变化大吧,连姓都改了!”  



原载《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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