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无神论的逻辑和“杀婴儿”等等 送交者: 南乡哥 于 September 21, 1999 21:45:15: 这个逻辑缺陷就是:他们首先断定了上帝无论如何都不能存 在,然后才谈“现在我们来看这位上帝如何如何”。这是十 分可笑的事情。 为什么这样说呢?无神论者相信这个宇宙世界乃是一个封闭 的自为因果的体系,绝不允许宇宙世界成为一个开放系统, 就是说,他们坚持“上帝也要服从这个封闭系统的因果律”。 但是如果我们所处的宇宙世界是一个自为因果的封闭系统, 则上帝就不可能存在;或者更现实一点说,如果上帝是存在 的,则我们所处的这个宇宙世界乃是一个开放系统,对上帝 开放。 坚持“上帝也要服从他所造的这个封闭系统的因果律”的人, 虽然根本就跌进了“愚昧之极、不可能‘知道上帝’”之中 去了,却自我感觉良好,居然将上帝变成了他们评判的对象, 甚至成为他们可以打倒和批判的对象。 处在一个封闭的自我因果体系之中的人,就无法接受启示, 没有启示的人,一定无法认识上帝。对一个根本不承认有苹 果的人来说,“苹果好吃”这句话就没有意义。 评判上帝的无神论者进而就犯下了一些具体的错误,例如, 他们否认了上帝的完全主权、全然公义、全然圣洁之后,居 然厚着脸皮质问起“上帝是慈爱的吗?旧约的上帝为什么杀 人”这样的问题。 就好象我在否认了基甸对他的钱包的主权、进一步否定了我 抢他的钱包是错误的之后,就开始质疑“基甸为什么叫警察 来抓我呢?就算我做错了,我抢钱时是用左手抢的啊,为什 么把我整个人都关进去呢?” 这个例子当然不理想,第一,我只用一只左手,断然抢不成 基甸,我想他基本上是一个大能的勇士;第二,基甸对自己 钱包的主权和“上帝的主权”还是有重大差别。 因果律与系统是否“开放”有关系吗?您所说的“开放” 送交者: Mr.X 于 September 22, 1999 05:50:17: 是什么意思呢? 无神还是有神,之所以是信仰问题,就是因为它们都是 逻辑自洽的,仅靠逻辑本身,在逻辑里兜圈子, 既不能驳倒有神论,也无法驳倒无神论。我想,您所说的 无非是这个意思而已。 所以,要判断哪个信仰更有依据,就必须具体地分析二者 提出的各种结论,与实际进行比较,看哪个更符合实际, 无神论不可能“逻辑自洽” 送交者: 南乡哥 于 September 22, 1999 09:04:55: >无神还是有神,之所以是信仰问题,就是因为它们都是 >逻辑自洽的,仅靠逻辑本身,在逻辑里兜圈子, >既不能驳倒有神论,也无法驳倒无神论。我想,您所说的 >无非是这个意思而已。 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不过在实用的层面上,我觉得你说的很 有见地(一个驳不倒一个),但从更深的一点“逻辑”,你说的 不对,因为无神论者的逻辑确实是不自洽的。 比方说,如果我是一个真正的无神论者,那我就知道我自己和 别人一无非是一堆物质和能量,是纯粹机缘的产物,我没有意 义,别人更没有意义,我无论怎么活,都只是几十年而已,过 后就不再有什么可伤脑筋的。 这样,我就会: 1、不关心永恒,不怕死。 2、不在乎别人信什么,信有神还是信无神,都不在乎; 3、也不在乎别人做什么,不干我事就好了。 4、等等 但是,我们看到的是: 1、无神论者也怕死,怕得要命,象罗素自称的“休息”一说, 无神论者是嘴唇发抖才说得出来的。当你生病,半夜醒来睡不 着,孤独寂寞,想到也许你就要死了,别人要来抬你的尸,医 生要解剖你,火要烧你,或是棺材里的蛆要咬吃你,你敢说你 真的不绝望吗? 2、无神论者很怕有神论者所信的是真的,这样自己亏就吃大了。 所以越坚定的无神论者越怕有神论者,他们会对有神论者十分 愤怒,尤其是对基督徒这些宣称已经与上帝和好的人。 3、无神论者最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别人,按自己的意志来设计 世界。 4、等等 总之,无神论者除了在嘴皮上,实际上根本活不出“无神”的 信仰,一个活不出来的信仰怎么可能是“逻辑自洽”的呢? 即使一个人不信神,他也具有人类区别于其它动物的性质 送交者: Mr.X 于 September 23, 1999 01:24:09: :鲜明的社会性。 人类现在的自身结构和生活方式与动物的区别, 使人不可能单靠个人的努力而维持现在的生活方式, 而必须依靠社会的力量。这使任何个人都不可能 “不在乎别人做什么,不干我事就好了”, 因为完全“不干我事”的事其实是很少的, 大多数“别人的”事情都与“我”有关,只有轻重缓急的区别。 这也就是为什么“无神论者”也会关心社会,关心他人, 遵守法纪的原因:这些其实是来自维持人类社会自身的需要, 来自一种自发的需要,而不是来自神的命令。 至于说无神论者也有怕死的,一则,无神论者有“彻底”与 “不彻底”的区别;二则,怕死与否并非“有神”与“无神” 的区别,而是胆量大小的问题。冲锋陷阵,视死如归, 并不是有神、无神的问题,而是信仰坚定与否的问题。 一般而言,信仰越有实际基础,就越坚定。 “绝望”呢,更与“有神”、“无神”没什么关系了, 只是看这个人是否乐观,他的人缘是否好,一辈子 是否没有作过亏心事。如果人缘不好,没结交几个真心 的朋友,快死的时候没有什么人来看望;自己又不乐观一些, 还特别胆小,以前干过不少亏心事,“无神”又不够坚定, 老想着是上天堂还是下地狱的问题,那么,多半就会 “绝望”起来。 所谓“无神论者很怕有神论者所信的是真的”,我不知道 你是调查了若干个无神论者呢,还是纯系逻辑推理? 假如是后者,我倒觉得,如果你真地这样认为, 这倒是你自己对“神”缺乏信心的表现了。 打个比方吧,有人买了股票或进行了别的投资,而我没有, 那么,除非我想不劳而获,才会怕别人的股票涨或投资投对了。 不过,我可从来只看见紧张的持股者怕碰上“经济泡沫”, 从未见过没买股票的人去关心股市行情。当然,如果有股民 来劝说我入伙,我自然有理由回绝他,但绝不会对他的行为 表示“愤怒”,除非他说凡不买股票者都会XXXX。 的确会有不买股票的人对别人获利耿耿于怀, 但那又是品德问题而不是信仰问题了。 常常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这不是个信仰问题,也是 个品德问题,根源全在于只想到自己。而“无神论”只是说 无需关心上帝的存在和“影响”,绝没有说不关心人类社会 的命运和他人的感受,因为这些其实与上帝无关,是人类 社会自己的要求。 无神论在历史上并没有“政教合一”过(“文革”不是 “无神论”,恰恰是“造神”的结果), 基督徒是否曾将自己的意志、圣经的理论强加于人 却是大家都知道的。 人异于动物在于上帝所特赐的灵性 送交者: 南乡哥 于 September 23, 1999 08:12:35: 而不是什么“鲜明的社会性”。 如果没有灵性,有鲜明社会的性的“人”只是行尸走肉,顶多 是“螺丝钉”、“工蜂”、“兵蚁”罢了。 人来自于上帝,“按上帝的形象和样式”照的,固其有无可比 拟的尊贵性,此尊贵性不受“社会”的限制。 没有来历的人没有尊贵,或者他自己尊贵自己,而别人却不尊 贵他。 遵守法纪的愿望被无神论者解释为“人互利”的行为,是公然 的颠倒,我们可以考虑另起一贴讨论。 无神信仰越坚定的人,越不怕别人死,越怕自己死。你不同意 就算了。 把“文革”归为“造神”而不是“无神”,你开始接触到了无 神论的核心:不要真神的无神论,正是造假神的的急先锋。可 以就此另起一贴讨论。 没错,缺乏自尊的人一定要给自己找到一个“来历”才心安 送交者: 天河 于 September 24, 1999 07:13:47: 是啊,猴子变来的只有猴子的尊贵。 送交者: 南乡哥 于 September 24, 1999 08:27:15: 这么容易又露出低级攻击的嘴脸啦? - 天河 (0 bytes) 10:12:55 9/24/99 (3) 什么叫低级攻击?如果你的原话没错的话,我这句话错在哪里? 送交者: 南乡哥 于 September 24, 1999 10:20:05: 双重标准可以,但不要同时还要混乱逻辑,就没法谈了。 低级攻击 送交者: 天河 于 September 24, 1999 10:46:35: 历代攻击进化论的人,每到理屈词穷,就气急败坏地搬出这一句来,所以称之 为低级攻击。 其实据进化论,人类从共同的祖先起,在进化中脱颖而出,成为地球上具有 最高智慧的生命形式,成为地球上生命的主体,有哪点不值得骄傲?白手起家 的总是比靠祖上蒙荫的更受人尊重。 好可怕的逻辑 送交者: 南乡哥 于 September 24, 1999 11:15:20: >白手起家的总是比靠祖上蒙荫的更受人尊重。 忘记祖宗的人倒比尊敬祖宗的人更受人尊重了? 就算是你天河真是猴子变的(“白手起家”),那也是 猴子的功劳,不是吗? 哦,原来你是讨厌猴子,那改叫猪就觉得好些?还是叫 鳄鱼?你喜欢哪样自己选一个出来,以后我就知道“天 河是、、、变的了”好不好? Re: 送交者: anyone 于 September 22, 1999 08:17:19: 回答: 无神论者谈论上帝时的逻辑缺陷 由 南乡哥 于 September 21, 1999 21:45:15: What's your point: If god's 完全主权、全然公义、全然圣洁 can only be accepted why christian always use examples to proof that. like "god create everything so he is ..." Jesus dead for us on the cross so god love us If this can be prooved true, it can also be prooved false. Also to accept those, we need to know what does those word mean. for example do u think If god kill infant is 全然公义? (i dont want to dig into bible, but seen this in many post) If so I think this 全然公义 has different meaning from definition for regular human life. If this is the case, why use this word "全然公义" to confuse us? U can simply say it is god's right to do everything he want. It is easier to understand. Well, well, 送交者: 南乡哥 于 September 22, 1999 08:41:44: >What's your point: >If god's 完全主权、全然公义、全然圣洁 can only be >accepted why christian always use examples to proof >that. like "god create everything so he is ..." God did create everything so He is 完全主权. >"Jesus dead for us on the cross so god love us" If this >can be prooved true, it can also be prooved false. For God so loved the world that He give us His only begotten son, that whoever believes in Him will not perish but have eternal life. >Also to accept those, we need to know what does those >word mean. for example do u think If god kill infant >is 全然公义? (i dont want to dig into bible, but seen You want to know something. Then you said you donot really want to know. What do you mean? When you just want to know something shallow (when reading some shallow and unknowing posts) but at the same time want to clear up some deep confusion, tell me how can you do that? >this in many post) If so I think this 全然公义 has different >meaning from definition for regular human life. If this is >the case, why use this word "全然公义" to confuse us? >U can simply say it is god's right to do everything he want. >It is easier to understand. Not only God is absolutely righteous, holy, sovereign, knowing, kind, and loving, but what He does is right also. 这样说吧,我上一贴强调的是,如果将上帝限制在无神论的宇 宙封闭系统中,谈论上帝论断上帝就成了一桩可笑的事,因为 宇宙世界对上帝乃是开放的,而且也仅因为上帝对其的介入才 得以维持。 挪亚洪水是绝对公义的审判,埃及法老的遭遇也是罪有应得, 所多玛俄摩拉就该被毁,迦南地的淫邪的居民就该被清除,这 确确实实是出于神全然的主权、公义、慈怜和永恒的计划。就 是今天,如果万民坚持不悔改的话,他们绝对也是死路一条, 婴孩又怎么样呢?我是蒙神赦免的,所以我知道我的孩子是平 安的,其他人怎么样呢?如果他们不悔改,他们就是迦南地的 原住户,将自己的孩子放在以色列人大军的路上,后果怎么样, 难道不是明显的吗? 举手 送交者: yu_jian 于 September 22, 1999 09:53:26: >如果万民坚持不悔改的话,他们绝对也是死路一条,婴孩又怎么样呢? 请问,在基督徒的眼睛里,婴孩是如何坚持不悔改的?神的仁慈是如何 施加于婴孩的? 用别人的孩子来作例子,是非常offensive的。恳请注意。用以色列的大 军践踏婴儿来作比喻,也是非常不当的。以色列的军队完全是因应人类的 占有欲望而存在,践踏婴儿也不奇怪的,因为它根本就不是仁慈的。神对 人也有占有欲、也没有仁慈么?不对吧? 我不想把杀婴孩的责任归于神。我更相信这是人借神的名义来行自己的 恶。不知道为什么基督徒们非要让神来负这个责。这不是为神辩护,而是 给神抹黑嘛! 那我们看看 送交者: 南乡哥 于 September 22, 1999 10:07:50: >>如果万民坚持不悔改的话,他们绝对也是死路一条,婴孩又怎么样呢? >请问,在基督徒的眼睛里,婴孩是如何坚持不悔改的?神的仁慈是如何 >施加于婴孩的? 我不确知。婴孩只有原罪,比成人显然在面对上帝的时候有更 多的机会。婴孩长大之后再受审判,他们绝对没有希望了。另 外圣经说,“就是死人(挪亚洪水)也有福音传给他们”,可见 神对人的工作并不到肉身死亡(只是尘土而已)就结束了,神的 慈怜也会远大过我们所想象的,只是我们受肉身困,除了出于 信心之外,无从得知。 灭所多玛、挪亚洪水也一样包括全部婴孩在内。 >用别人的孩子来作例子,是非常offensive的。恳请注意。用以色列的大 这是事实,不是例子,听不得真话的人怎么得救?不面对事实的 人怎能听真话?不得救的人怎能活呢? >军践踏婴儿来作比喻,也是非常不当的。以色列的军队完全是因应人类的 >占有欲望而存在,践踏婴儿也不奇怪的,因为它根本就不是仁慈的。神对 >人也有占有欲、也没有仁慈么?不对吧? 神救恩的大门一旦关上,一切不得救的人都要被扔在火湖里,绝 对没有希望。在那里没有光、没有怜慈、没有爱,只有永远的痛 苦和死亡。在那里下铺的是虫,上盖的是蛆,在那里虫是不死的 火是不灭的。 >我不想把杀婴孩的责任归于神。我更相信这是人借神的名义来行自己的 >恶。不知道为什么基督徒们非要让神来负这个责。这不是为神辩护,而是 >给神抹黑嘛! 你以为是这样,乃是你还无法面对神的审判。人若不悔改,靠耶 稣基督得救、洗去自己的罪孽,都无法面对神的审判。启示录上 说,到那一天的时候,罪人会痛苦地呼叫说:“大山啊,倒在我 们身上吧!小山啊,覆盖我们吧!”为什么?罪人宁愿一死百了, 也不愿意面对神的审判。但神的审判是一定的。羽兄也当悔改了! 再举手 送交者: yu_jian 于 September 22, 1999 12:19:55: >>请问,在基督徒的眼睛里,婴孩是如何坚持不悔改的?神的仁慈是如何 >>施加于婴孩的? >我不确知。婴孩只有原罪,比成人显然在面对上帝的时候有更 >多的机会。婴孩长大之后再受审判,他们绝对没有希望了。另 >外圣经说,“就是死人(挪亚洪水)也有福音传给他们”,可见 >神对人的工作并不到肉身死亡(只是尘土而已)就结束了,神的 >慈怜也会远大过我们所想象的,只是我们受肉身困,除了出于 >信心之外,无从得知。 >灭所多玛、挪亚洪水也一样包括全部婴孩在内。 既然不确知,怎么可以说“是事实”?既然人死以后也可以听福音, 现在又何必着急悔改?死了以后,灵魂确实能触及神的时候,信心 不就更容易?既然屠戮婴儿是拯救他们,洪水瘟疫之类的东西也就 不构成对人的惩罚,那么神的公义何在? >>用别人的孩子来作例子,是非常offensive的。恳请注意。用以色列的大 >这是事实,不是例子,听不得真话的人怎么得救?不面对事实的 >人怎能听真话?不得救的人怎能活呢? Again, 是事实,还是信仰? >神救恩的大门一旦关上,一切不得救的人都要被扔在火湖里,绝 >对没有希望。在那里没有光、没有怜慈、没有爱,只有永远的痛 >苦和死亡。在那里下铺的是虫,上盖的是蛆,在那里虫是不死的 >火是不灭的。 至善的神,怎么会把大门向任何人关上? >你以为是这样,乃是你还无法面对神的审判。人若不悔改,靠耶 >稣基督得救、洗去自己的罪孽,都无法面对神的审判。启示录上 >说,到那一天的时候,罪人会痛苦地呼叫说:“大山啊,倒在我 >们身上吧!小山啊,覆盖我们吧!”为什么?罪人宁愿一死百了, >也不愿意面对神的审判。但神的审判是一定的。羽兄也当悔改了! 吾是义人,吾怕谁来?:)再说,俺信佛。 再看看 送交者: 南乡哥 于 September 22, 1999 12:31:06: >>灭所多玛、挪亚洪水也一样包括全部婴孩在内。 > >既然不确知,怎么可以说“是事实”?既然人死以后也可以听福音, 我不确知神倒底具体地如何对待他们,但他们同样要面对审判, 这是事实。 >现在又何必着急悔改?死了以后,灵魂确实能触及神的时候,信心 你现在已经听到福音了。 >不就更容易?既然屠戮婴儿是拯救他们,洪水瘟疫之类的东西也就 >不构成对人的惩罚,那么神的公义何在? 当然构成对人的惩罚。 >Again, 是事实,还是信仰? 是事实。信主的人孩子真死了,他们知道孩子是在天上;不信的 人连明天自己在那里都不知道。 >至善的神,怎么会把大门向任何人关上? 至善,所以自己亲自道成肉身来受死赦罪; 至公义,一切罪都要用死做代价。 >吾是义人,吾怕谁来?:)再说,俺信佛。 除非神说你是义人,你就不是。自封的义人叫“自以为义”, 是第一批“被专政”的对象;你信的佛八成正在地狱里面受 永刑,你信他有什么用呢? 三举手 送交者: yu_jian 于 September 22, 1999 15:55:44: >我不确知神倒底具体地如何对待他们,但他们同样要面对审判, >这是事实。 Fact? 事实好象不是这样定义的吧?你最多能说,这是必然的。既然 还没有发生,就不能说这是事实,是吧? >>既然屠戮婴儿是拯救他们,洪水瘟疫之类的东西也就 >>不构成对人的惩罚,那么神的公义何在? >当然构成对人的惩罚。 屠戮婴儿是拯救,屠戮成人是惩罚? >>Again, 是事实,还是信仰? >是事实。信主的人孩子真死了,他们知道孩子是在天上;不信的 >人连明天自己在那里都不知道。 见事实的定义。 另外,信主的人,有希望自己的孩子早日升天靠近神的么?如果没有, 如果有,会导出什么样的推论? >>至善的神,怎么会把大门向任何人关上? >至善,所以自己亲自道成肉身来受死赦罪; >至公义,一切罪都要用死做代价。 这两句话,自相矛盾。“一切罪都要”与“赦罪”,逻辑上不能兼容。 >除非神说你是义人,你就不是。自封的义人叫“自以为义”, >是第一批“被专政”的对象;你信的佛八成正在地狱里面受 >永刑,你信他有什么用呢? “义人”不是以是否信主来定义的。义人就是社会公义意义下的善人。 圣经不是南乡兄这样的解法。 你不能肯定佛在基督教的地狱里受永刑,只能“八成”吧。我也只有 两成把握,基督教的神灵在佛教的地狱里轮回。你我都不能确定。这 不正说明,事实与信仰不是一回事情么? 如此极端地排斥其他宗教,不好。 三看 送交者: 南乡哥 于 September 23, 1999 07:58:05: >>我不确知神倒底具体地如何对待他们,但他们同样要面对审判, >>这是事实。 > >Fact? 事实好象不是这样定义的吧?你最多能说,这是必然的。既然 >还没有发生,就不能说这是事实,是吧? 你这样说也可以。我倒也不觉得我说的有什么大问题。对此我 下面还有回应。 >屠戮婴儿是拯救,屠戮成人是惩罚? “屠戮婴儿是拯救”是你说的。人犯的罪导致整个造物世界 受衰败与死亡的咒诅,岂止成人或婴孩呢? >>是事实。信主的人孩子真死了,他们知道孩子是在天上;不信的 >>人连明天自己在那里都不知道。 >见事实的定义。 “信心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这个信乃是 神所赐的,因耶稣基督的圣工成就。基督徒凭信心已经与天国 有份,不需要等到肉身死亡,这就是事实。 >另外,信主的人,有希望自己的孩子早日升天靠近神的么?如果没有, >如果有,会导出什么样的推论? 这就推出:如果神要我在世上带好我的孩子,我就欢欢喜喜尽 心尽力地这样做,如果神要把我的孩子接到他身边,我也心满 意足的感谢赞美上帝,知道上帝比我更爱我的孩子。基督徒对 孩子被接到天家会有伤心的地方,而且很伤心,因为自已在肉 身孤独。 孩子是神所赐的,神要怎么安排,就听神的。这就是推论。 >>至善,所以自己亲自道成肉身来受死赦罪; >>至公义,一切罪都要用死做代价。 >这两句话,自相矛盾。“一切罪都要”与“赦罪”,逻辑上不能兼容。 兄对福音的ABC尚不了了。神绝对不会饶恕罪,这是他的至公 义,他为人死赦罪,人不接受他的赦罪就是拒绝放弃自己的罪。 不愿上挪亚方舟的人必要被水冲去,而方舟乃是神的恩典。 矛盾何在? >>除非神说你是义人,你就不是。自封的义人叫“自以为义”, >>是第一批“被专政”的对象;你信的佛八成正在地狱里面受 >>永刑,你信他有什么用呢? >“义人”不是以是否信主来定义的。义人就是社会公义意义下的善人。 >圣经不是南乡兄这样的解法。 哈哈!圣经就是南乡这样的解法。 圣经说得很清楚,人凭自己,是“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而信靠上帝接受他救恩的人,就“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 的义”。 “算为”义也只是“算”,并不是“是”。神为了自己独生爱 子宝血的缘故,称那些接受基督的人为义人。唯此,才有义人。 >你不能肯定佛在基督教的地狱里受永刑,只能“八成”吧。我也只有 >两成把握,基督教的神灵在佛教的地狱里轮回。你我都不能确定。这 >不正说明,事实与信仰不是一回事情么? 佛陀死后,也许在他灵魂被拘的阴间听到福音之后悔改了,因 此得救。也许他没有悔改,因此永远沉沦。由于佛陀在地上又 众多的偶像崇拜者,撒但也要利用佛陀叫人不接受基督的救恩, 所以想尽办法不叫他信福音,所以佛陀多半不会信福音。这就 是“八成”的来历。 事实和信仰不是一回事。耶稣基督死而复活,是事实。佛陀死 了,连牙齿都分家。是事实。李洪志佛陀再世,是信仰。 >如此极端地排斥其他宗教,不好。 凡劝人不接受基督福音的一切宗教都是撒但的工具,是真正的 杀人凶手。 澄清一点。 送交者: 南乡哥 于 September 23, 1999 08:46:35: >神绝对不会饶恕罪,这是他的至公义。 “神绝不不会以有罪的为无罪的,定要追讨他的罪,罪的工价 乃是死”这是神的至公义 愚妄人就当得愚妄人的报应 送交者: 南乡哥 于 September 22, 1999 10:18:57: 回答: 上帝我都不怕,你算个屁!!!! 由 椰酥 于 诗篇73篇: 我见恶人和狂傲人享平安,就心怀不平; 他们死的时候,没有疼痛;他们的力气,却也壮实。 他们不象别人受苦,也不象别人遭灾。 所以骄傲如链子戴在他们的项上, 强暴象衣裳遮住他们的身体。 他们的眼睛因体胖而凸出, 他们所得的,过于心里所想的。 他们讥笑人,凭恶意说欺压人的话,他们说话自高。 他们的口亵渎上天,他们的舌毁谤全地。 、、、 等我进了神的圣所,思想他们的结局。 你实在是将他们安在滑地,使他们掉在沉沦之中。 他们转眼之间,成了何等的荒凉,他们被惊恐灭尽了。 人水醒了,怎样看梦;主啊,你醒了,也照样轻看他们的影象。 那些随口亵渎上帝的愚妄之辈小心了,你一定要得加倍的报应, 这可不是咒诅,这是警告。 福音还是祸音? 送交者: 南乡哥 于 September 22, 1999 10:33:39: 一个听到福音而拒不接受的人,福音就不再是福音,而是审判 他不听的祸音了。这点想起来真的是很可怕。 因为福音告诉人:你有救了,救恩在这里,这是唯一的救恩。 那么拒绝了福音的人,就等于接受:我没有救了,我不要救 恩,我看不上那救恩。 那怎么样呢?他就没救了,他就死定了。 所以,不接受福音的人,福音就成了最终审判他的祸音。 可怕吧? 所以,一个听到了福音还没有悔改的人,他的景况比从来没 有听过福音的人更遭了。所以有神学家甚至建议说,如果你 不能真的爱一某人、没有在神面前多多地为他祷告过的话, 你都不要告诉他福音。 当然,他这种说法体现的是传福音的人的一种心情。不信福 音的人,和其他罪人一样走向永死,看见他听到福音后拒不 接受,继续往灭亡中走去,心里确实不是滋味。 而正因此,我才更感到神的爱的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