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目录

上一篇 下一篇

《审判达尔文》--第二章  自然选择论

詹腓力

达尔文的事迹和他的学说多次多方被人传讲是理所当然的事。他与研究地质学的律师查理·赖尔(Charles Lyell)之间有不寻常的友谊;他在猎狗号船上漫长的旅途中,碰上脾气暴躁的船长菲兹莱Fitzroy);他在南美洲加拉帕戈斯群岛(Galapagos Islands)上作了重要的观察;他经年累月不断地编写《物种起源》(The Originof Species)稿件之际,突然因为塞尔·华莱士(Russ Wallace)即将发表相似的理论,而在匆忙之间付印;接着轰动一时,引起极大的风潮;最后高奏凯旋等等。这一切都是最精采、最戏剧化的题材,当然值得再三复述。不过,我要写的不是历史故事,而是现今关于进化的争论中所应用的逻辑。因此,我的兴趣不在达尔文本人,乃在达尔文主义。达尔文当年所提出的学说与现今流行的新达尔文主义之间的差别,对我来说也不重要。虽然新达尔文主义者得到现代科学,特别是遗传学知识的助益,比达尔文当年更占优势。我的宗旨是要曝露现今进化论真正的想法、进化论所描绘的自然界对我们影响之重大,并要说明如今在进化论方面争辩的真正要点。

达尔文的名著《物种起源》有三项重要的主张。首先,“生物种并非永久不变”。他的意思是说,在地球漫长的历史中,的确有新的生物种出现,而且这些生物是由一种自然的方法,他称为“后代渐变”(descent with modification)。第二项主张认为,利用这进化过程的学说可以推广解释地球上所有不同生物(或 几 乎 所 有 生 物)的来源。因为所有的生物都是从极少数、甚至由一种微生物类的祖先而来。第三项主张是达尔文主义最突出的一点,他认为这庞大的进化过程是由一种自然界的选择或者叫“适者生存”(survival of the fittest)的动力所引导。而这动力在生物界的功效神奇、威力之大,是以前人类认为只有创造者亲手引导才能完成的。本章论述的就是这第三项主张。

【注一:达尔文从未坚持所有的生物进化必须完全由自然选择而来,承继他的进化论者也没有这样说。达尔文在他1859年《物种起源》第一版的引言最后一段里说得很清楚:“我深信自然选择是生物种变化方法中最主要、但不是唯一的方法。”并且达尔文后来还埋怨别人误解他,忽略了他的注释。另一方面,达尔文对其他学说的重要性却没有表态。例如只说“有些生物的变异由于我们的无知看来好像自动突然出现”而不加以说明。现今新达尔文主义者也利用相似的战略,以模棱两可、富伸缩性的态度来面对那些经常可见而自然选择不能解释的现象,只当作没有什么重要。古尔德(Stephen Jay Gould)的书中也说:“这种模棱两可的态度使批判大合成(进 化)论的人难以捉摸,造成极大的困扰。”我可以肯定,每一位评论家都感受这种困扰。读者请作心理准备,当新达尔文主义的权威宣称:评论他们的人误解、误传进化论时,不要轻易全盘接受他们的藉口,要识破他们字理行间的巧辩。】

其实问题的症结不在自然界是否有选择优良品种这回事。自然选择当然存在,自然界不断选择生物群体(population)中适应力最强的遗传因子。举例来说,人类的婴儿如有遗传的缺憾,非有昂贵的医药护理不可能成长。生物中不能生殖的也不可能遗留后代,这些是无可置疑的现象。但达尔文主义者坚持自然界选择的能力远超过上述的例子,天择不但能使生物在遗传方面保持优势,他们声言这种自然力量居然有无比的建造功能,在亿万年间竟然可以将一个细菌类的细胞建造成花、木、鸟、兽,甚至人类的奇观。我们从何知道这样的进化真是正确无误呢?

达尔文的进化论提倡两项要素。第一项是达尔文所谓的“变异”(Variation),如今的科学家称为“突变”(mutation)。

【注二:突变在此用作一个简称,泛指一系列的机制可以产生遗传上的变异作为自然选择的基本材料。这些变异的来源可能是个别基因的突变(point mutation),染色体的倍增(chromosomal doubling),基因的复制及重组(gene duplication and recombination)。这项学说中,最基本的要点认为变异是不规则、无目的、随机遇(random)而产生的改变。细想一下,具有创造能力的进化机制需要有引导力量,驱使适当的变异在适当的时机出现,才较容易置信。正统遗传学的理论却坚持自然界绝无任何引导性的突变,因此所有生物进化的奇功只能靠盲目的机遇。】

突变是遗传上盲目的改变。在生物中如果突变者产生可观察的改变的话,其后果几乎都是有害的。但是有什么突变可以产生对生存和繁殖的条件有微小的改进呢?根据进化论的解释,一般生物都要生下大量的子代,而其中能够成长的只占极少数。子代之中繁殖力较强的,当然可以生产更多的下一代。繁殖力较弱的只能生下较少的子代。这样不同的繁殖力就能渐渐将有利的因子分配集中到生存的个体之中。这些较进步的生物又成为下一步进化的基础。如果有足够的时间,又有足够好的突变的话,这样一小步一小步地渐渐累积不同的改变就能制造出极度复杂的器官(organs)和适应环境的行为(adaptive behavior)。因此也不需要任何已经存在的智慧者来协助了。

上述的学说真的可能实现吗?达尔文不能指出有力的例证支持自然选择过程真正可信,因此他必须借用一些牵强的例子。引用菲秋马(Douglas Futuyma)的话来说明:

当达尔文写《物种起源》一书时,他不能提供任何自然选择进化的好例子。因为当时还没有人去寻找观察,所以他只有借用一些人工选择的例子,如人工改进牲畜及稼穑,不断选种培育毛最长的羊,生蛋多的鸡等等……育种的人成就可观,可以改变动物和植物各种特征,甚至使现有的品种与最初的野生品种(wild ancestors)之间产生很大的区别。

这些区别之大可以达到一个程度,超过了某些生物种与相似种之间的差异。

这样使用人工选种为例证其实是引入歧途的一种骗局。改良动、植物的人必须运用他的智慧和专门的知识去选择育种,并且要保护它们不受自然界的灾害。达尔文学说的精义是说明自然界毫无目的(purposeless)偶然发生的过程可以代替智慧的设计(intelligent design)。而他居然使用人工智慧设计者的成就来解释这要点,证明那些愿意接受达尔文学说的听众实在毫无批判的眼光。

人工选种与自然选择基本上不但没有相似之处,实际上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育种的人可以在羊或鸡或鸽子中造成很多自然界没有的变种。他们这样做也存着自然界所没有的目的,包括要满足自己的好奇心,看看到底生物种研究可以有多少变化,其极限何在。如果育种之目的只希望动物在野外自然环境下生存的话,极端的变异是不可能发生的。因为所有的家畜回到大自然后,复杂的变种很快就消失了,生还者都回复到原本的野种(wild type)。由此可见天择过程其实是一种保守性的力量,只能防止极端变异的产生,而人工育种却在鼓励变异。

人工育种真正的结论显示最高明的育种家也不能超越自然界的极限。生物种的变异有固定的不能跨越的鸿沟,在所有人工培养的动物中并没有产生任何新种。所谓新种,一般公认的定义是指一个新的生物群体与原来的群体产生了生殖的分野,不能再交配生出有继续生殖能力的后代。以狗为例,所有的狗都属同一个生物种,因为在生理上来说各种狗都可以杂交生育。虽然有些因体型大小悬殊,不方便交配而不能生育的例外。法国著名动物学家比埃尔·格拉斯(Pierre Grasse)的结论认为,人工育种的例子是反对达尔文学说的有力证据:

虽然经过千年选种的压力,任何不合育种目标的个体都被消灭了,但是始终都没有新种出现。化验比较各种狗的血清、血红素、血蛋白、和受精的可能性都显示,所有不同品种的狗,其实仍然属于同一个生物种。这项结论是客观测试的结果,不是主观分类学上的意见。事实上,人工选种的结果只不过使狗的基因组(genome)的不同组合显示出来,不能算作创新的进化过程。

换句话说,狗不能够变成象那么大的真正原因,并不是因为人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努力选择培养,而是因为狗的基因有它的极限,狗增大到一定的程度就不能再大。同理,狗也不可能变成象。

达尔文主义者不同意上述的判决,他们也有一些理由。他们很自豪地指出,在实验里面用果蝇做的一些实验,虽然至今果蝇仍是果蝇,但是他们也产生了很多变化。植物杂交的结果产生了新的品种,包括真正符合新种定义的植物。它们彼此之间可以产生后代,而且不能与原来的品种配合。达尔文主义者不能在动物之中产生新种,辩称没有足够的时间。人类培育狗类共有数千年的历史,但是自然界却有数百万年,甚至数亿年的时间自由地运作,在某些特殊情况之下,相当有力的旁证显示,自然界似乎也曾产生了新的物种,在夏威夷出现的几百种果蝇和加拉帕戈斯群岛上著名的达尔文雀鸟(Darwin's Finches)都是比较熟悉的例子。

时间有限当然是衡量人工育种必须考虑的问题,但同时因为人工育种应用了人类的智慧,并设立了选择的目标,所以也很可能抵消了大自然拥有漫长岁月的优势。格拉斯对著名的果蝇实验又作了以下的评论:“果蝇(Drosophila melanogaster)是遗传学家最喜爱的宠物,它的地理分布、在乡村及城市的基因型(genotype),都为大家彻底认识。但这果蝇从亘古至如今竟然毫无改变”。大自然有足够的时间,却没有耍科学家想耍的把戏。

如果没有其他的限制,缺乏时间仍是相当合理、值得考虑的因素。但事实上,生物种的变异是受基因库(gene pool,所有基因合称)的制约。所以自然选择的对象相当有限。基因经过若干世代的排列组合之后,不能再产生新的变异了。当然理论上突变可以补充新的基因,可惜事实上突变在自然界出现的频率和贡献到底有多少也不清楚。

自然选择是否真的能制造新的生物种(spciation)呢?我认为这也不是最重要的一点。生物种只是一个可以生育的群体,将来即使能将一种果蝇分化开成为二个或更多的生殖群体,也不能真正成为支持细菌可以进化为果蝇的证据。如果将来有一天人类真的能够培育出与其它的狗不能生育的新生物种,他们的成就只不过是达尔文主义重大宣言中必须证实的一小步而已。

话说回来,识破了人工育种例证的漏洞也不等于已证明了达尔文主义本身的错谬。我们必须再找更直接的证据,看看自然选择是否真的有创造的功能。不过在我们讨论支持达尔文主义的人的任何提议之前,我们要先问证据是否必要!说来奇怪,在达尔文主义者的文章中居然有大量的声明,宣言进化论的真确性只要用逻辑就可以说明。

自然选择是同义反复无谓之重复语

很多支持新达尔文主义的学者在他们的著作中常常提到进化论只不过是同义无谓之重复语或称赘述(tautology),意思是说用两句不同的话重复述说同一件事而已。进化论预料,最能适应环境的生物将会生产最多的后代。但是何谓适应呢?进化论定义,遗下最多后代的生物最能适应。这一点是我必须详细讨论、记载的要点,因为很多进化论者误以为这赘述的意念(观 点)是创造论者和其他不懂科学的挑战者恶意引进文献之中。以下是几个由麦柏(Norman Macbeth)所搜集的例子:

霍尔丹(J.B.S. Haldane)1935年说:“……适者生存一词是一种赘述,正如许多数学的定理,用两种不同方法叙述真理,并无害处。”

恩斯特·迈尔(Ernst Mayr)1963年说:“……那些留下最多后代的个体,照定义就是最能适应的生物。”

乔治·辛普森( George Gaylord Simpson)1964年说:“只有将适者定义为生育众多的品种,才可以说自然选择促进新种。事实上遗传学家的确是这样下定义,其它人或许感觉费解。对一位遗传学家来说,适应与否跟健康、气力、美貌或任何其他条件部无关,唯一的要素就是生育效率高。”

辛普森以上的解释说明为什么自然选择的学说一定要用重复赘述的形式才能表达。我举一个更清楚的例子,如果一只野马跑得特别快,很明显会占优势,但是根据达尔文的学说,这种优势必须能传给更多的后代才有真正的意义。相反的,如果马跑得太快,常常跌倒,或者一只雌马跑得太快,雄马迫不上,而失去繁殖的机会,那它的优点岂不成为缺点了吗?

这样看来,任何一种特征都可以是优点或缺点,因为必须考虑它的环境如何才能确定。若有飞翔的能力,不是显然的优势吗?达尔文学说却假设自然选择驱使非洲马德拉岛(Madeira)上的甲虫失去飞翔的能力:岛上的风特别猛烈,会飞的昆虫反而容易披风吹到大海里去。另外,人类有较大的脑,但也需要一个大脑壳来保护它,因此使母亲在生产的时候受到更大的痛苦,甚至连性命也会遭遇更大的危险。

我们常以为脑子越大必定越占优势,因为人类文明独霸全球,但是要思考这样的优势怎样进化而来,就显出有利条件也有弊了。如今尚存的猿类之中,脑子最大的并不能逃避减种之虞,奇怪吗?

以上的例子让我们知道,我们常以为具有某些特征的生物必占优势,但事实上,不看生殖的后果是不可能猜想某些因素列底是利或弊,故此辛普森坚持说:“优点本身并没有什么意义,唯有看繁殖是否成功才能确定,所以我们只能说,生产后代最多的生物必定具有生产最多的因素了。”

以研究科学哲学著名的卡尔·波普尔(Karl Popper)曾说,达尔文学说并非真正的科学理论,因为自然选择是一种全能的巧辩,可以解释一切事物,所以就等于没有解释任何事物。朴伯后来因为达尔文主义者愤怒的抗议而撤离了这个立场。不过他确实是相当有理。为自己申辩时,他引用了费舍(Fisher)、霍尔丹、辛普森等很多作品为例总结说:“当今最权威的进化论者为他们学说的解释不周,故等于说生产最多后代的生物产生最多的后代(这样的赘述)”。他引用专家的著作中包括沃丁顿(C. H. Waddington)的解释。他的名言值得后人保存参考:

达尔文最大的贡献当然是他的学说:进化的过程可以用自然选择及偶然变异来解释。起初,自然选择被认为只是一种学说,将要用实验和观察来证明。但是细察之下,原来它是一种赘述,是必然性的宣言,只因前人没有发现两者之间的关系而已。进化论说,在一个群体之中,最能适应的个体(用遗下最多子孙为定义),必定留下最多的子孙。这样的赘述绝对没有减少达尔文伟大的成就;只有当学说清楚地公式化列出以后,生物学家才认识到这个原理具有的解释能力何等厉害。

以上不是信口开河的话,而是深思熟虑的判语,是1959年在芝加哥大学举行的庆祝《物种起源》一书出版一百年纪念大会上发表的一篇主要文章里面的话。显然在座所有著名的权威、专家之中没有一位告诉沃丁顿重复的赘述并不能解释任何事物。当我想要明白鱼类到底怎样可以变成人类时,单单告诉我生育后代最多的生物必定留下最多的后代,并不能说明问题。

其实,为什么达尔文主义的领袖会将自然选择论变成赘述并不难理解,因为现今流行的新达尔文主义是从群体遗传学(population genetics)发展而来。这门学问用数学为基础,致力阐明极微小优良的变异,可以很快地散布在一群生物之中。其中所谓“优良变异”只不过是学说中的假设(assumptions),并非在自然界观察所得的实据。可惜从此不少数学家很自然地以为这些假设就是“导致生物及其后代产生更多后代的因素”。这样的思想影响了动物学家和古生物学家,他们也觉得很习惯用定义的方法来想像具引导性的学说必定是真确的。只要外界的批评家(critics)不留意,最无稽的重复赘述也不怕被人识破了。

当波普尔的批判受大众注目后,情况才有转机。创造论者 (creationists)和其他不友善的批评家开始引用他们的谬论,认为达尔文主义并非真正的科学理论。达尔文主义者才开始醒悟,原来他们的立场不稳已深受威胁,所以当后来再被质问有关无谓重复、赘述的理论时,他们只有硬着头皮坚指控方缺乏了解进化论的能力。在以后的数章之中我们还要说明:事实上,一直到现在,自然选择论仍然以无谓的重复和赘述的形式出现。

如果自然选择论只是一种无谓重复的赘述,我可以就此搁笔结束本章,因为一再重复的话不可能具有诱导进此的力量;不能驱使一个能自动复制的大分子(replicating macromolecule)变成现今的人类。不过自然选择论既然经常以赘述的形态出现,当然也可以用其他较难识破的形态出现。我们必须进一步审查其他的例子。

自然选择论只是推理的论据

凡参观过英国自然博物馆的人,都可能见过博物馆出版的一本进化论手册放在引人注目的地方出售,这手册是由著名古生物学家帕特森(Colin Patterson)所写的。他论到达尔文主义的科学地位时说,自然选择可以用推理的论据来表达。例如:

1.所有生物必须繁殖(reproduce);

2.所有生物都表现可遗传的变异(hereditary variation);

3.遗传变异对繁殖的影响也各有不同;

4.所以对繁殖有利的变异必定成功,对繁殖不利的变异必定失败,因此生物就产生改变。

帕德森指出这项命题(theorem)只能确定自然选择会发生,并不能解释普通的进化现象。事实上,这项命题连生物会改变也不能证明。遗传的变异范围可能很窄,所以能够生存下去的变异只不过是保持原状而已。当然这生物种也有可能改变很大,但其中变得不利的生物若繁殖成功,该种即将渐渐趋向减亡。其实要知道自然选择真正的功能很可能就是保持生物种不变,这个想法不但理论上有可能,也有事实的根据。我们从第四章可以看到化石的证据,显示生物种在历史中的常态不是改变,而是稳定(stasis)、保持不变的。现今还有很多所谓“活化石”(living fossils)的生物,我们用各种不同的方法测试,也看不出它们跟几百万年前的祖先有什么分别。

帕特森并不是进化论学者中唯一认为自然选择论可以纯粹用逻辑推论证明的人。其他应用逻辑宣扬他们学说的人似乎比帕特森更崇拜自然选择。例如,研究生命来源的卡斯密(A.G. Cairns-Smith)运用二段论法(演绎法 syllogistic),正如达尔文当年一样,解释复杂的生物怎样可以从简单的生物进化而来:

表面上生物好像是有目的的创造,但达尔文说服了我们,生物时常或说完全可以用自然选择的功劳来解释。如果(If)生物保持不断地繁殖;无论何来,如果在这些生物的后代中有偶然的变异;如果这些变异是可以遗传的;如果有一些变异可以为生物提供一点有利的条件;如果在繁殖中的生物之间彼此有竞争;——又如果子代数目过多,不是所有的生物都能繁殖下去——那么,那些能够繁殖下去的生物必定会进步。这样,自然界就像一个选择育种的人:生物种不能不改进。。

但事实上有些种族常常很成功地抵抗改变,历千百万年也不改变。那么以上的逻辑一定有问题了。这例子中错失之处在于那个“有利”的观念。正如辛普森告诉我们,达尔文主义者说,“有利”的意思并非日常人以为趋向有利的进步。若单以成功地繁殖来衡量,蚂蚁和细菌都跟我们一样“有利”。其实,无论整个群体改变与否,甚至在趋向减种的途中,任何群体之中总有一部份生物个体能留下较多的后代。(译者按:可见所谓的“有利”只利于繁殖的话,也只利于繁殖和生存下去,与进化无关。)

自然选择是科学假设

至此为止,我们解决了一些比较简单的错误观点,使我们可以更清楚地讨论实质。面对最重要的部份,我们要郑重地研讨。我知道如今很多进化论的学者都会坚持:达尔文的自然选择论不单是一个理论,而且是一个经过周详的考验,有足够的证据支持,应该可以接受作为可靠的理论来解释复杂生物进化的过程。更准确地说,这个学说就是:自然选择论(再加上遗传突变)是一种有创造意识的力量,能够产生完全新的器官和生物。现在我们面对最重要的问题:有什么证据可以说明自然选择论的假设是正确无误的?

菲秋马是搜集自然选择证据的人中干得最出色的一位。以下是他提供的例子,企图证明自然选择有创造的功效:

1.细菌有自然抵抗人造抗生素的能力。昆虫能很快地对杀虫药产生抗力,因为它们的后代由于不断地变异,必具备一些抗性的优势。

2.1898年美国麻省遇到一场暴风,数以千计的小鸟不死则伤。有一位好心人,搜集了136只受伤的麻崔,送到一位叫邦普斯(Pumpus)的科学家那里,大概是要请他照顾伤鸟。但是,邦普斯的心肠较硬,他将所有的伤鸟都杀了,为的是要测量这些鸟的骨骼。邦普斯发现在所有的雄性麻崔中,体格的差异并不很大,但是较大的雄鸟生还率要比小的为高。

3.1977年开始,加拉帕戈斯群岛遇上旱灾,岛上一种有小型种子的植物失收。而靠这些小种子维生的鸟儿被迫吞食平时不看一眼的大种子。经过一个世代以后,体型小、食小种子的鸟类因食大种子有困难,死亡率很高。但是存活下来的鸟儿,它们的体格,特别是嘴部都有显著的增大。菲秋马当时评论说:“如果环境复原的话,这些鸟儿也很可能恢复原状!”

【注三:后来,事情正如所料,真的兑现了。1987年《自然》周刊(Nature, vol. 327, p51) 发 表 了 吉 布 斯 及 格 兰 特 (Gibbs & Grant)的一篇“达尔文雀鸟交替选择”的文章。他们报导,体格较小的雀鸟经过1982~1983年多雨的时期之后,生存率比大型的雀鸟为高,完全改变了1977~1982年间的趋势。】

我们在这个例子中也可以认定:“鸟儿被迫在干旱环境中生长的话,它们会变化,长期适应环境所提供较多的种子。这的确是自然选择的工作,但完全与机遇及偶然无关。”

4.在非洲人中,镰状细胞性贫血(sickle cell anemia)的基因,也有抗疟疾的特性。完全没有镰状细胞等位基因(allele)的人,因疟疾而死亡的可能性特高,而从父母双方各得到一个等位基因的人又常因贫血早亡。只有那些从父方或母方得到一个等位基因的人,生存率最高,因此这个基因也不会在非洲人中消失。菲秋马认为,这例子不但显示自然选择非常有效,而且又是“一种毫无爱心、机械化的过程”。

5.小鼠的群体之中多次见到有雄性不育的基因在短期内“泛滥”至整个群体,造成整个群体停止生育,结果只有全体灭亡。

6.最后,菲秋马综述了凯特尔沃尔(Kettlewell)著名的观察:飞蛾工业黑化现象(industrial melanism)。在工业化地区,煤烟使树皮变黑,黑色(或 较 深 色)的蛾(metanic moth)渐渐占多数,因为捕食蛾的敌人,较难在黑色的树皮上捕捉黑蛾。当空气污染减轻,树皮开始变回浅色的时候,浅色的蛾重占优势。凯特尔沃尔很详细地观察蛾的颜色如何随树皮的颜色改变。以后很多评论家说,这个例子显然说明了,在有限的范围之内,不但有周期的转变,同时也表现出有稳定的作用,因为在变动的环境中,这生物种仍然不断提供深浅不同颜色的蛾,这样才可以保证种的延长。如果浅色蛾在树皮变黑的年间完全消失,那么当树皮又回复浅色时、黑蛾将面临灭种之患。

在菲秋马的那章书中还引用了其他例证,但是我认为那些例于只能用来说明达尔文主义怎样解释一些不寻常的现象,就如自我牺牲的行为和孔雀的大尾扇,而不能用来证实自然选择能产生新的改变。如果我们拿以上六个例子作为支持自然选择论之最佳及可观察的证据的话,我们只可以作两个结论:

1.我们没有理由怀疑在特殊的情况之下,能抵抗药力的细菌较为有利;或者体型较大的鸟比小鸟强;或者黑蛾比白蛾更受优待。在这些情况之下,对药物敏感的细茵、较小的鸟,和浅色的蛾的确暂时减少了,直到环境有新的改变为止。

2.事实上没有任何的“证据”能提供足够的说服力,使人相信自然选择可以创造出新的生物种、新器官,或其他重大的改变。就算有小的改变也不过是暂时性的变化而已、镰状细胞贫血一例只说明在特殊情况之下、表面上似乎有害的基因在种群中不能自动消灭。体型大的鸟在大风和干旱的情况之下比小岛更占优势。这些鸟类进化最好的证据,完全没有任何迹象提示任何因素怎样驱使鸟类进化成鸟。其实,在其它的情况之下,小鸟很可能有它的优势,这不正说明了为甚么鸟类没有不断地变大吗?

格拉斯跟我一样,看了以上的证据之后,完全无动于衷。在他写的进化与自然选择一章的末段综合了他们的结论:

朱里安·赫胥黎(Julian Huxley)所谓的“进化论在运作” (evolution in action)和其他生物学家的描述只不过是一些人口统计的资料,地区性基因型的差异,和地理分布的不同而已。这些生物种常常经历数百世纪也没有真正的改变!只因情况转变而产生轻微的波动,而整个生物的基因组没有改变的话,这点波动完全不能算是进化,我们有确凿的证据,就是那些长期不变的生物种(panchronic species)(如活化石,维 持了数百万年也毫无改变。)

这个结论显然正确。但另一方面反而引起了新的问题。为什么那么多人、包括在才智和品格上都受我敬佩的专家们,竟然会相信:地区性的群体波动,可以证实自然选择的假设大有能力,可以创造出眼睛和翅膀这些工程上的奇迹呢?每一位研究进化论的人都知道,凯特尔沃尔描述的飞蛾实验是证明自然选择论最重要的经典。为什么达尔文学者要等上一百年才可以看到这么平凡、一点点的证据,来证明达尔文主义的精粹呢?而且凡真正研究过这些实验的人也知道:这些证据跟任何的物种起源完全没有关系,甚至跟新品种的来源也没有关系,因为黑蛾和白蛾在整个实验之中都同时共存。唯一的变化只是两者的比例而已。那么为何具有聪明才智的人这么容易受欺骗,以为凯特尔沃尔这样的实验可以对达尔文主义大言不惭的人有任何支持的力量呢?我们必须看下面第四种描述自然选择论的方法。

自然选择是必要的哲学

美国国家科学院(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在最高法院作证时说,科学最基本的特点是单单“依靠自然性的解释”(naturalistic explanations)而不能靠“人类理性不能了解的超自然的能力(supernatural means)”。这些现代科学家认为超自然、不能接受的范畴之中,不但包括了神,同时也包括了非物质,引导生物向复杂进化的生命力,和任何有意识和自觉性(consciousness)或其它所有非物质性的存在。如果科学能提供任何关于生物为何变向复杂的答案的话,就必须从余下的物质范畴中找寻。自然选择论当然是余下的选择,也许也是唯一的选择。

在这种情况之下、也有许多人会采取一个很简单的抉择——达尔文主义必定是真理。对这样的人来说,如果还要钻研下去,唯一的目标只有查问:自然选择到底怎样操作?并且他们很可能开始向一些不寻常的现象(不 能 解 释 的 难 题)着手。他们认为达尔文学说根本没有受考验的必要了,因为除此以外,根本没有任何值得考验的选择。如果有任何人说,进化论不可尽信,会被赫胥黎(Thomas H. Huxley),当年“达尔文的恶狗”,向怀疑者提出的挑战所征服,他问的难题其实很简单:“你还有什么其它的选择呢?”

我认为多数的科学家不会不寻问丝毫的实验证据,就安心接受。达尔文主义只不过是一个哲学上的原则而已。但是从态度上来说,要在实验室中挑剔一个受怀疑的理论,或找证据支持唯一可信的真理,两者之间会有天壤之别。我们已经看过,杰出的科学家毫无异议地接受了混淆人工选种与自然选择之间的推论。他们又竟然对重复赘述和逻辑推论的空言毫不为意。这些不合逻辑的思想不单仍然存在,而且还在不断地繁生,正如一个无能的生物种,在完全没有竞争的生态环境中得以苟延残喘。

如果自然选择的创造潜力不需要从正面去证实的话,那么,消极方面的反对证据也不可能推翻这个学说了。达尔文主义者已经演变出整套的辅助论据,提供似乎有理的答案解释任何的问题。例如,为什么活化石千百万年都保持不变,而它们的表亲已进化到像人这样的高等生物呢?对达尔文主义者来说,这并非难题。它们没有进化是因为适当的变异尚未发生,或者因为在“发生过程中受牵制”(developmentalconstrains)。或者说,这些活化石已经对环境有足够的适应。总而言之:它们没有进化是因为没有进化!

既然进化论的能力在于繁殖自己的后代,为什么有些动物当捕食它们的敌人出现时,会冒着自己的生命危险,发出信号警告同类、保护同伴呢?自然选择怎样可以促进这种自我牺牲的特征向无私舍己进化呢?有些达尔文学者将功劳归给“群体的选择”(group selection)。人类国家之中若有个人愿意在战场上为国牺牲,则整个国家受益。同理,动物群体中若有自愿牺牲者,当然要比全部都是自私的群体有利。

有其他的进化论者耻笑群体选择论,推崇“家属选择”(kinship selection)为牺牲 精神(altrusium)的基础。既然牺牲自己可以保护下代或近亲,也就保证了个人的基因可以延续。自然选择可以在基因层面促进基因组合中有些个体产生牺牲行为,所以达尔文主义者可以避免自然选择论遇到的困难,将问题推到群体或基因的层面,解释一切。

达尔文主义者所拥有的武器中,最有解释威力的是“基因的多效性”(pleiotropy) :一个基因有很多种不同的功能。也就是说,任何影响一种功能的基因改变很可能也带有其它的作用。那么,真正的利或害就要看总的效果了。表面上看来有害的特征,很可能与其它有利的特征联合在一起。那么,自然选择的功效在乎选择整个组合了。

我认为要解释一切异常的事物与达尔文主义表面上的冲突,需求助于多效性,或家族选择,或发生的约制这些学说。这样的做法在基本上没有什么错误,只要我们假设达尔文基本上是正确的,就很有理由调整学说,迁就所观察的事实。问题是调整太多了,要综合起来找一个方法,审察一下达尔文主义是否正确时,才发现已经不可能了。显然不适合的特征可以归咎于多效性。或者说,我们不知道有利的地方何在。当所有的理由部说不通时,就索性推罪于“机遇”(chance)了。达尔文自己说:“如果能证明任何生物种内有任何的结构是为了其它种的利益而产生,我的学说就马上化为乌有,因为这些情况是不可能从自然选择而来。”但是达尔文又巧辩,坚持他从来没有说过自然选择是进化唯一的机制(mechanism)。

有一项附属的学说——性的选择(sexual selection)——是表现达尔文主义手法高明的例子。他们居然可以将顽梗不利的证据转化为他们学说的支柱。性的选择在今天只算得是达尔文主义之中的一小部份。但达尔文当年认为它几乎与自然选择论一样重要。(达尔文第二本名著《人的来由》(The Descent of Man)的主要内容集中讨论性的选择。)孔雀艳丽的尾巴是性选择中最著名的例子。虽然它是雄孔雀逃避敌人时的累赘,但雌性喜爱它。所以,有庞大的尾巴会减短雄性孔雀的寿命,但同时又增加了生殖的机会。

这样的说法好像也有道理,甚至很有趣。但我感到不解的是达尔文主义者为何不以雌孔雀古怪的性趣味为怪。为什么自然选择会在所有低等的鸟类中,推出这样的一种,让雌性狂爱那些具有杀身之患的异性?这些雌鸟应该对异性尖锐的爪子和强壮的翅膀发生偏爱才对!或许对孔雀屏的爱好与其他极重要的特点,如坚硬的蛋壳有关连。那么为什么自然会选择如此古怪的遗传关连呢?但无论如何,菲秋马居然宣告:孔雀不是进化论者的问题,而是创造主义者应该应付的问题:

科学创造论者真的认为他们的创造主会造出这样一只没有六尺之庞大的尾巴就不能生育、而同时又容易被豹吃掉的鸟吗?

我不知道科学创造论者会怎样说,但我认为无论公、母孔雀都很可能是一位具备丰富想像力的神所爱好的。孔雀是“毫无情感、机械式的过程”如自然选择所不能容许的。

我们从菲秋马对孔雀的评论中可以看出,他的反问是辩论中常用的技巧之一;攻击是最好的防守。但同时,我们也看见,接受了某些哲学上的大前题,居然会使一位聪明的达尔文主义者面对着相反的例证时却视而不见。

朱里安·赫胥黎曾写下:“我们可以预料自然选择所得到的必定是可能性极微的产品;我们面对一个充满矛盾的颠倒现象(paradox),就是一个几乎不可能造成的产品,同时也可以用它来证明自然选择的功效是何等伟大。”如此建立起来的理论不必畏惧任何反证的力量。

自然选择是达尔文主义中最著名的要素,其实并不一定是最重要的一环。自然选择的真正功能只是保存或淘汰一些已有的东西。突变必须提供有利的创意,让自然选择促进引导。从此我要转到一个新的题目,所以需要开始新的一章了。

 

  信仰之门

版权作者所有,文中观点不代表本站。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