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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为反省人与社会的基督教信仰(一)爱与正义

许碧芬

基督教信仰的本质,是在上帝圣洁的属性下,要求人尽量满足「爱」与「公义」。这就造成基督徒面对社会的罪恶经常处于两难的窘迫状态中。


  美国有两个兄弟档的哲学家:莱因霍尔德.尼布尔,与理查.尼布尔,这两兄弟面对笔者前述的两难境况,分别提出他们的看法。


  尼布尔两兄弟为如何面对社会不义提供了两个不同的思考面向。弟主张当不公义被揭发时,个人要捡视自己行为中的恶,产生悔悟之心,并呼吁大众一同悔悟,此悔悟之风将整肃社会风气,提升整个社会道德。兄则主张除了审慎反省自身动机,以防不正当的动机所带出新的恶之外,更须对不公义事件透过具体行动及强制的手段,以求有效遏止。


  以现今社会的雏妓问题为例,相对以往被迫为妓的情形,越来越多少女为了物质享受而自愿为妓。要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须有人做洁净人心的工作,使大众意识到不论是迫人为妓,自愿为妓,甚至嫖客,皆是不道德的。使大众悔悟,弃绝不道德的行为。同时也须有人站出为雏妓成立救援辅导机构,并要求政府当局,定出相应政策,强制打击罪恶势力。这两兄弟的看法虽不相同,却是相辅相成。故一个社会须要有人扮演正义的角色,敏于揭露不公义,甚至包括隐含在社会规范中的恶,例如女性歧视,同时也须有另一种人扮演呼吁悔悟的角色,两者并肩处理不公义,使恶减至最低。


  其实主张呼召悔悟的心,正是以「爱」为出发点,因为这样的人在责备他人之罪之前,更在乎自己本身也是有罪之身,不完全的人。至于主张透过行动伸张正义制裁不法,则是很典型的以「正义」性格面对社会的角度。


  总而言之,面对由不完美的人所建造的不完美社会,漠不关心或是犬儒主义式的冷眼旁观,都将导致人的自食恶果。而对于积极参与但立论点不同的团体,不管是强调社会需悔悟,或社会需有正义行动以响应不法,彼此都需以开放的心胸,替代因角度不同而互相批判互相否定,唯有这样才能集结众人的力量,共同建构一更公平合理的社会。


  但是对台湾社会而言,各类的社会运动,其焦距是否的确对准「正义」的期许?在各类社运之外,是否有呼召「悔悟之心」的先知之爱?这是有待我们去进一步反省的课题.


  信仰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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