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目录

上一篇 下一篇

《新约概论》第四章 保罗书信概论

马有藻

 

一.引言

新约圣经中21本书(全部圣经的三分之一)是书信体裁写成的(注1),其中保罗占有十三本,从林前5:9;林后2:4;10:9(众数);西4:16;弗3:3;帖后3:17;腓4:10等处,知悉保罗另有现在已失传的书信。

书信在古时己相当流行(参伯9:25;撒下11:14;耶29;拉5:16-17;斯3:13-15;8:10-14),在希腊与罗马时代却成为多种文件之一(注2),这类方式的文件更成为基督教经典中独有之体裁,在世上的典籍中(如吠吒经、可兰经、亚域士大经等),只有基督教才用书信的格式写出教义之内容。

书信为神启示之媒介,乃新约时代的特征。在旧约律法时代,神的启示乃靠着立法文体之形式,宣告神之权能与要求,那是神向其子民宣告之格式,特别显出国与民的关系。在新约恩典时代中,神的启示藉着书信文件形式,宣告神之权能与要求,那是父亲向其儿女宣告之格式,特别显出父与子的关系。在旧约时,先知用严峻的面孔宣告神的律法;在新约时,门徒用慈悲的心肠宣告基督的新生命(注3)。故此书信是新约启示的特征,也是基督教经典之特点,更是在新时代内最适当之表达,藉着信心,靠着基督完成的工作,与神建立个人的关系。

二.书信的性质

新约的21本书信约有六位作者,每位作者的中心主题略有轻重之别,兹表述如下(注4):

 

保罗

彼得

约翰

雅各

犹大

希伯来书

教义

经验

灵交

伦理

后表

信心

盼望

爱心

律法与行为

完全

三.保罗书信的次序

保罗书信有十三卷,分写给十八个不同地点或对象。这十三卷书信在新约内出现次序的编排有数种解释之理论:

A.正典法

这是新约圣经编排时所循之次序,原则是以长短排先后,但先排致教会的(罗马书因最长,故在首位),后排致个人的(腓利门书最短,故居末)。

B.逻辑法

这法是以教义之逻辑推敲而决定书信排列次序之原因;因罗马书是论称义,故居首;哥林多前后书论教会生活,加拉太、腓立比、以弗所、歌罗西书论信徒个人生活,如此先后排列;而因帖前后论再来,故在最末(个人书信不在内)。

C.经验法

此法之根据全在 林前2:14-3:1所论的三种人: 属血气 、 属肉体 、 属灵 。罗马书的对象乃论全地人(属血气),故先排;后三卷(林前后,加)是向属肉体教会写的;再三卷(弗、腓、西)是属灵教会,故排于此;而帖前后专论教会之盼 ,则处在末后。

D.年代法

这法是根据使徒行传的历史次序而决定,其中虽有些书卷在年代之考据上,当时与今日有不同的结论,然而大体上也是相同。

E.分类法

这法从书的内容来决定次序之出现,又分数类,而最后的分法似较配合保罗生平之背景,兹表述如下:

1.以罗马监狱事件为中心

a.前:罗马书、林前后、加拉太。

b.时:监狱书信(弗、腓、西、门)。

c.后:教牧书信(提前后、提多)。

2.以对象为中心

a.教会的--罗马至帖后(9本)。

b.个人的--提前至腓利门(4本)。

3.以教义为中心

a.救赎性(Soteriological)--罗马书、林前后、加拉太。此组以十架(Cross)为中心。

b.基督性(Christological)--弗、腓、西、门。此组以基督(Christ)为中心。

c.末世性(Eschatological)--帖前后。此组以再来(Coming)为中心。

d.教会性(Ecclesiological)--提前后、提多。此组以教会(Church)为中心。

4.以性质为中心

a.宣道书信--罗马至帖后。

b.监狱书信--腓、弗、西、门。

c.教牧书信--提前后、提多。

四.保罗书信的格式

考古学提供极丰富之资料,显出当时书信有其特别格式,而保罗书信之款式与当时通用的相合,但在他的书信上,又表现其独立的个性,虽不拘泥于一定形式,但大体上与是时流行之款式相通。这格式符合一种定规:(1)写信人与受信人之关系;(2)客套语(保罗改作祝福与问安);(3)正文(保罗把它分作 教义与伦理 、 理论与实践 、 信仰与生活 、 权利与责任 两大部分);(4)结语问安(保罗补上祝福,成为教会之用的 使徒祝福 )。

五.保罗书信的年代

保罗自归主后,首十五年(33-49A.D.)未有任何写作(最低限度没有存下来),此后的再「十五年」(49-67A.D.),他为教会存下极宝贵的教义存稿,为后代信徒不可缺少之经典;兹表述 保罗书信的年代 如下:

 

48-49 A.D.

49

50-52

53-37

57-59

60-62

62-66

67-68

第一次旅行布道

耶路撒冷大会前

第二次旅行布道

第三次旅行布道

被捉拿

在罗马狱中

(第四次旅行布道)被释放

在罗马狱中

加拉太书

帖前后书

林前后罗马书

以弗所

腓立比

歌罗西

腓利门

提多书

提前书

提后书

 

六.保罗书信的神学

基督教伟大的真理并非藉论文哲理,而是凭着书信方式写出。书信产生之因缘,全为着教导信徒而写成,这可能是由于教会中之问题,或个人的需要。虽然出发点是劝勉信徒把信仰与生活打成一片,但简澈的动机中产生了基督教最伟大的系统神学,主要的有下列各点:

A.神论

保罗的 系统神学 在论神方面最详尽,神的永在是一件无法推诿的事实(罗1:20c),藉着创造之物(罗1:20a),藉着圣言(罗3:21;16:26;提后3:15-16),藉着基督,(罗5:8;提前3:16;1:10;弗1:19-20;林后4:4)等叫人晓得(罗1:20b)。神的性情是全智的(罗2:16;提前1:17;林前4:5);慈爱的(罗5:8;弗2:4);全能的(弗3:20);全在的(罗10:6-7;林前3:16;6:19);公义的(罗3:16)。

在论神时,保罗特别提及神的主权(Sovereignty)方面,这点别处不及保罗所论的清楚。主要的三段经文是罗8:28-30;罗9-11;弗1:1-11。神的主权涉及他的预知(Foreknowledge)与预定(Predestination)(注5)。

B.基督论

基督是永在的(腓2:6;西1:16),但降世为人(加4:4;林后8:9;弗2:7),生在大卫之家族(罗9:3-5;5:21;加3:16;提后2:8),一生谦卑、顺服,并无犯罪(腓2:7-8;林后10:1等均甚多论述),但以论基督之代死最多(罗6:1-10;5:8;林前2:8;5:7;11:23-25;15:1-3;加2:20;3:13等不赘),以基督之首位( 首权 (Lordship))

为最中心(此字在保罗书信内曾出现239次之多;参腓2:9;罗14:9;弗6:9;西2;9;4:1;林前2:8;11:3;15:27-28;林后13;14等处)。

C.圣灵论

圣灵是保罗神学中第三大要题。圣灵是有位格的(林前2:10-11;12:11;弗4:30;提前4:30),与神同等(林前2:10-11;罗8:2,26-27;帖后2:13),在工作上相分(林前12:4-6;林后13:14;弗4:4-6)。圣灵的工作是保罗论圣灵的要点,他是使人接受救恩的推动力(加3:2;帖后2:13),把信徒 洗入 基督的身体(林前12:13),把恩赐分给教会(林前12:4),促使信徒过成圣生活(林前6:11;加5:25;罗8:13),带领信徒一生(罗8:14,26;林前2:13;加5:18-23)。信徒一生都与圣灵有关,故保罗说 要被圣灵充满 (弗5:18)。

D.救恩论

除 三位一体 论外,保罗第二部分的神学集中在救恩论上。凡论救恩时,也可再分为 论罪 、 论救赎 、 论称义 等。

保罗论罪是普世性的(罗3:9-23;5:12),罪基本的定义是否定神的存在(罗1:18-32),这犯罪的性情源自亚当(罗5:12-21),受魔鬼所诱(林后11:3;提前2:14),致全人类伏在死亡权势底下(罗6:16,23);因此主耶稣才要为人代死(罗8:2-3;林前15:3;林后5:21;加1:4;弗1:7;腓3:9;西1:14;帖前5:9-10;帖后2:13-14;提前2:5-6;提后1:10;多2;14),此点为保罗论救恩时特别强调之处。

另 称义 是罪得蒙赦免之宣告,藉着相信,接受主耶稣因代死带来的救恩(罗4:18-25)。

E.教会论

保罗称为 教会的执事 (西1:25),他阐述有关教会的奥秘比别人多。教会在他的神学思想中占极重要地位。保罗论教会是万世隐藏的奥秘(西1:24-27;2:10-19;3:4,11;弗3:1-12),是基督的身体(林前12:28;西1:18),是基督的新妇(弗5:22-32)。教会是一个有机体(Organism),也是一个地方团体(Organization);是 生命 ,也是 组织 ;是普世性(Universal),也是地区性(Local)。地区性的教会有管理的人,如长老(可以独立,可以兼顾牧养,弗4:11牧师即教师, 和 字译作 即 ;提前5:17;徒20:27-28)、执事(西4:17;提前4:6)和传福音者(弗4:11)。礼式有二,即洗礼(林前1:15;弗5:26)及圣餐(林前11:23-24)。

F.末世论

保罗论末世时,亦有特别的启示,如主耶稣的预言一般,他论主再来前必有离道背教的事(提前4:1),失却敬虔(提前4:3;提后3:1-4),但教会必先被提(提前4:13-18;林前15:51-57),在主前受基督台前之审判(林前3:11-13;林后5:10),以色列必蒙神眷顾,全家得救(罗11:24)。

有关将来全地受审之事,保罗甚少论述,这却作为使徒约翰神学之特色,保罗只简略论及将来之审判是给不信福音的人(帖后1:8-9);但论及复活之身体,保罗比其他人更清楚,那是不朽的,荣耀的,属灵的,属天的身体(注6)。

七.保罗书信题旨综览(注7)

 

 

 

 

罗马书

哥林多前书

哥林多后书

加拉太书

以弗所书

腓立比书

歌罗西书

帖撒罗尼迦前书

帖撒罗尼迦后书

提摩太前书

提摩太后书

提多书

腓利门书

 

 

 

 

 

 

 

与基督的关系

 

基督是我们的能力

基督是我们的智慧

基督是我们的安慰

基督是我们的公义

基督是我们的丰富

基督是我们的满足

基督是我们的丰盛

基督是我们的应许

基督是我们的赏赐

基督是我们的中保

基督是我们的冠冕

基督是我们的盼

望  

基督是我们的主人

 

与福音的关系

福音与其信息

福音与其工作

福音与其工人

福音与其膺本

福音与其天福

福音与其地福

福音与其哲理

福音与其将来

福音与其末敌

福音与其善工

福音与其善道

福音与其善行

福音与其赦免

在基督里的福分

在基督里的称义

在基督里的成圣

在基督里的安慰

在基督里的自由

在基督里的高举

在基督里的喜乐

在基督里的完满

在基督里的相遇

在基督里的奖赏

在基督里的嘱咐

在基督里的器皿

在基督里的教导

在基督里的收纳

 

 

 

 

公义

1:

17

智慧

1:

21

职分

5:

18

信心

3:

24

恩福

1:

3

至宝

3:

8

元首

1:

18;

2:

10

4:

13 

作工

3:

10

榜样

4:

12

工人

2:

15

纯正教训

1:9

2:1

爱纳

V.

17

八.保罗书信按组综览(正典法)

A.第一组:给教会的(9本)

 

地 点

持信人

目的

主旨

钥节

灵训

罗书

57春

哥多

非比

16:1

指出福音为神完备的救恩,是世人的需要

福音-全

地的需要

1:6-

17

哥前

林书

56

教会代

表团

16:17

以基督爱的福音矫正及教导教会的各类混乱

福音在教

会问题上

之应用

10:

31

哥后

林书

56

提 多

8:10

重建使徒之权柄与释明传道人之职责

传道的

职分

5:

18

加书

49

不 详

律法不可称义,因信才称义,得自由

因信

称义

2:16

或5:1

自由或

因信称义

以所

弗书

60

推基古

6:21

指出教会在神计划中的地位与意义

教会为基

督的身体

1:

23

腓比

立书

62

以巴弗

提2:25

鼓励教会在任何境遇中以基督的福音(或福音的基督)为喜乐

基督为人生一切的满足

1:

20

歌西

罗书

61

推基古

4:7

指出基督的福音乃神的真知识,非人间的遗传,世上的小学

福音为真

理的道

2:

9

帖迦

撒前

罗书

51

指出主再来(被提)之福音为信徒最大之盼望

主的再来

(教会

被提)

4:1

帖迦

撒后

罗书

51

矫正有关主再来的误解及藉此安慰与纠正信徒之生活

主的再来

(主的

日子)

2:2

 

B.第二组:给个人的(4本)

 

持信人

62

嘱咐提摩太为福音

的绿故忠心事主,

与善管主的教会

谨守自

己与主

的道

4:16

4:16

6:20

67秋

4:

12

劝勉提摩太为福音

的缘故竭力(2:15)

尽忠(4:2),如作

者般(4:7),成为

真正的仆人(2:24)

4:2

64夏

西纳、

亚波罗

5:13

劝告提多在福音事工

上坚守(1:9),等

候有福的盼望(2:3)到临

坚守

主道

努力

劝化

1:9

61

4:7-9

请求腓利门在主里

赦免及再纳阿尼西母

主内

赦免

1:17

 

九.保罗书信按组释义

A.第一组:给教会的书信

1.罗马书

作者:保罗(1:1)。除了1:7,15及15:1-16:24;16:25-27等处有些抄本问题外,保罗为作者内外之论证均异常丰盛,连异端者马吉安(Marcion)亦承认本书是保罗手笔(注8)。

日期:56-57A.D.。

地点:哥林多。从使徒行传与哥林多前后书中可决定是哥林多,理由如下:(1)保罗期待到罗马(罗1:10;15:22-23);(2)保罗在马其顿收集捐款(罗15:25-26;徒24:17);(3)该犹为哥林多(罗16:23;林前1:14);(4)以拉都为哥林多司库(16:23);(5)非比顺便带信到罗马(罗16:1-2);(6) 直到以利哩古 是第三次旅行布道时之事迹(罗15:19)。

持信人:非比(坚革哩的女执事,16:1)。

对象:罗马教会(参历史背景)。

目的:指出福音(首尾皆用,1:1;16;25)为神完备的救恩,是世人(外邦人或犹太人)的需要。

主旨:福音--全地的需要。

特征:

(1)是书中最系统性与逻辑性的论文。

(2)引用旧约预言61次,也胜过所有书信引用之总和(注9)

(3)与加拉太书为宗教改革时期最富影响力的二卷,它被誉为马丁路德反抗天主教之武器(马丁路德曾言:基督教只要有约翰福音和罗马书就不致消灭了(注10)。

(4)在所有的书信中,神学最为广泛及深奥,文学最优美及严谨。

(5)单在引言(1:1-16)内已是一篇小论文 ,或小系统神学 。

(6)影响后世极深,特别在古圣归主或生命改变上(例奥古斯丁、马丁路德、加尔文、Westen、蒙诺(F.Monod)、巴特等)。

(7)钥字包括义 、律法 、福音 、罪 、死 、肉体 、相信 等。

历史背景:

A.罗马书之作者

保罗(意:微小,希腊名)又名扫罗(意:问神,犹太名)(非如俗误称信主前后的名),大数法利赛人,受业于拉比迦玛列门下(若无归主,必为继承他的 掌门人 )。在耶路撒冷时,曾有分参与杀害司提反事,日后渐厉,得祭司之准许,赴大马色搜拿基督徒,在途中蒙主光照,一改前非,由为首逼害基督徒的人,而摇身转变为传扬基督的布道神学家(注11)。

B.罗马城

罗马城建于主前510B.C.,为罗马帝国之首都,七山环绕,为当世最大的城市,历代该撒均居此行政,是东西文化商业交流的大中心,因背景之交杂,宗教文化皆为多神论之物质主义,是埃及、希腊,及本色罗马宗教之大混合。

按军事言,罗马征服希腊;按文化言,罗马却是希腊化。罗马政绩在主时前后时期之彪炳万世流芳,史称 罗马太平 (Pax Romana);罗马城交通发达,道路太平, 条条大路通罗马 ,各处重兵驻镇,使商贸茂盛,安居乐业,而渐趋玩世之物质主义,豪华与简陋,尊贵与卑贱,富足与贫穷为强烈之对照。劳役是奴隶之工(约人囗之半),贵族均尽情享受,他们的娱乐包括戏剧、角斗、酗酒等。

在罗马城之犹太人为数不少,他们是在63B.C.被罗马将军庞培灭耶路撒冷后带回来的。后来因害怕犹太人叛变,而把他们大规模逐出境外(52A.D.);但在尼罗统政时(54-68A.D.),犹太人获准回罗马重住。当时犹太有十一个会堂(注12),可推测人囗为数不少。

C.罗马教会之起源

关于罗马教会之起始有下列各种推论:

1.彼得创立说:

据此说,彼得自监狱蒙天使释放后(42A.D.),便失去踪影(徒12:17),其实他是到罗马去,在那里创立罗马教会,并牧养该区凡25年之久,这是罗马天主教之观点。

此说不可靠之处有六:(1)缺乏历史支持;(2)与徒15:6;林前9:5;15:6之历史有冲突;(3)缺乏新约支持;(4)若彼得创立罗马教会,保罗致罗马教会书信时,必定提及他的名,事实相反;(5)保罗在罗马所写之四卷监狱书信未提及彼得;(6)与罗15:20之原则有矛盾。

2.五旬节圣徒创立说

这主张认为五旬节后,从罗马来的犹太人(徒2:10)把 福音 带回罗马去,建立教会。

反对此说之理由有三:(1)缺乏经外历史支持(可能他们定居在耶路撒冷);(2)缺乏新约支持;(3)与教会内信徒的成员有冲突(若是他们建立,教会的信徒应大半是犹太人,事实非然)。

3.哥尼流创立说

义大利百夫长哥尼流归主后回罗马创立(注13),此说之无凭不用反证。

4.彼得、保罗创立说

这推理根据教父爱任纽(Irenaeus, c.185)及优西比乌(Eusebius, c.200)著作内错误的引述。

5.四散门徒创立说

这推理出自徒8:4,指司提反殉道后,门徒四散传福音直至罗马;但此论无史实佐证或暗示。

6.罗马信徒创立说

从第四世纪教父 Ambrosiaster之遗著中,指出罗马教会是使徒时期在罗马之信徒(不一定是五旬节后回去那些)所创立的(注14)。

7.家庭教会演变说

根据此说,罗马教会源自一些信主的家庭,他们在不同时间,因不同原因搬迁到罗马定居,后找到同样信主的人,便组织正式教会(注15),故此说又名 东方教会西迁说 。

支持此说之论据有三:(1)徒28章显出教会与会堂彼此分开(指因由东方教会信徒所建立);(2)东方教会(如安提阿、以弗所、哥林多)皆以外邦信徒为主(故能解释罗马教会之成员以外邦人为主);(3)罗16显出保罗之朋友迁居至罗马。

D.罗马教会之成员

当保罗写此书给罗马教会时,该教会已成立多年了(参罗1:8;15:23-24;16)。究竟罗马教会之信徒以外邦人或犹太人为主呢?

从书之内容可见,外邦之气味(参1:5,13;6:17;11:13;15:14-16等)与犹太之气味(参4:1;7:16;8:15;9:10等)同样浓厚,但究竟孰重孰轻?虽然书内(1)旧约的引用;(2)律法之引用;(3)9-11章之目的等,均指出是犹太人为对象,但在严格分析下可监定本书的对象多半是外邦信徒,理由如下:(1)作者宣称是外邦使徒,11:13;加2:9);(2)开启引言段落之重点(1:5,6,13);(3)对本国子民的称呼,保罗用 我 不是 我们 (例9:3);(4)15:27指出外邦人参与支持犹太人的工作;(5)15:19指出所有外邦教会均源自耶路撒冷 母会 。

罗马教会外邦信徒为众的主因,可能是因为革老丢赶逐犹太人离城后,犹太信徒大为减少。后虽尼罗(保罗书成之时)重准他们归回,但犹太人 前车可监 ,故归回的不多,如此便构成罗马教会外邦多于犹太之成分了(注16)。

E.罗马书著成之动机

罗马城为一文化、军事、政治、商业及宗教的中心,若福音能在此处传开,必定得着多人归主,这是保罗多年的夙愿(徒19:21);况且罗马教会在主恩中已慢慢长大起来(1:8,13),成为西方教会之中心,若能得着他们支持或同工,将来在西部(士班雅)之工作必能顺利推进。

是时保罗已在第三次旅行布道到达哥林多境,他计划把筹募之捐项带到耶路撒冷后,便开始完成此志。刚好那时哥林多附近坚革哩女执事非比造访,她本要往罗马去,保罗便乘机在该犹家(16:23),请德丢代笔(16:22),书成罗马书。书之内容是保罗在各处传道之纲要(注17),如今在 人未到 , 书先到 之前,先扼要地把自己的基要信仰介绍出来,表明他的信仰、立场、心迹,藉此预防受人谗谤,也期待日后得蒙接纳。

大纲

A、简纲(为背诵用)

一、教义性的问题(1-8)

A.宣判(定罪)=1-3

B.称义(救恩)=4-5

C.成圣(生活)=6-8

二、国家性的问题(9-11)

A.以色列的过去=9

B.以色列的现在=10

C.以色列的将来=11

三、生活性的问题(12-16)

A.对为人方面=12

B.对国家方面=13

C.对信徒方面=14-16

B.详纲(为参研用)

 

一、引言(1:1-17)

A.作者启语=1:1-12

B.主题介绍=1:13-17

二、福音与世人之关系(1:18-8:39)(Doctrinal)

A.罪的问题=1:18-3:20(定罪)

1.外邦人之罪=1:18-32

2.犹太人之罪=2:1-3:8

3.全地人之罪=3:9-20

B.救恩的问题=3:21-5:21(称义)

1.救恩的需要=3:21-31

2.救恩的方法=4

3.救恩的工具=5

C.得胜的问题=6-8(成圣)

1.得胜的需要=6

2.得胜的拦阻=7

3.得胜的途径=8

三、福音与选民的关系(9-11)(Dispensational)

A.以色列的过去=9(被选)

1.以色列的被召=9:1-18

2.外邦人的被召=9:19-33

B.以色列的现在=10(被弃)

1.外邦人的得救=10:1-15

2.以色列的被弃=10:16-21

C.以色列的将来=11(被救)

1.外邦人的得福=11:1-24

2.以色列的得救=11:25-36

四、福音与信徒的关系(12-15:13)(Practical)

A.对为人方面=12

1.信徒生活之根=12:1-2

2.信徒生活之果=12:3-21

B.对国家方面=13

1.责任=13:1-10

2.动力=13:11-14

C.对信徒方面=14-15:13

1.原则=14

2.榜样=15:1-13

五、结语(15:14-16:27)

A.个人计划=15:14-33

B.问安劝勉=16:1-24

C.结束祝颂=16:25-27

 

摘要:

罗马书曾被誉为 新约中之新约 (注18)。马丁路德称之为 大光 ,把全部圣经照亮(注19),又言 若人将圣经毁坏,只留罗马书与约翰福音,亦足以保守吾人得救,永存不朽 (注20)。

本书除首(1:1-18)尾(15:14-16:27)两段书信特有之格式外,可分为三大段,而每段皆指出福音(救恩)(1)与世人(1:19-8章)的关系;(2)与选民的关系(9-11章);(3)与信徒之关系(12-15:13);因福音是 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 (1:16),又要使人脱离罪的判罚(Penalty)(未信前),罪的力量(Power)(已信的),及罪的同在(Presence)(将来)(注21)。

一.引言(1:1-17)

A.作者启语(1:1-12)

本书开启,作者在自我介绍及说明与收信人的关系时,他先表明他的身分,藉此暗露他的权威,使收信者得着信任,及对作者之论文有价值;后说明与收信人的关系,以产生亲切感及接受感。

在这引言内,作者已暗示他的主题:福音,他称之为 神的福音 (1:1), 他儿子的福音 (1:9);质言之,福音的根源在神,福音的成全是神的儿子。

B.主题介绍(1:13-17)

弟兄们 (1:13)为结启上下文之钥字(参7:1;10:1;1:25;12:1;15:14等不赘)。这主题为 福音 ,福音是(1)神的大能(1:16a);(2)神的救恩(1:16b);(3)神的义(1:17a)。这福音本于信(1:17b),如经上所说: 凡是义者皆因信得生 ,或 凡因信而活者皆被称为义人 (1:17c,意译)。

二.福音与世人的关系(1:18-8:39)

A.罪的问题:(1:18-3:20)(定罪)

当作者论福音与世人之关系时,首一目的便是出指出世人都伏在罪的权势下,也是说世人在福音亮光下被定罪(这是罪之判罚),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于是作者从三方面证述他的主旨:

1.外邦人的罪(1:18-32)

在数算及引证外邦人皆犯罪之先,作者指出他们的情况已在神忿怒之下(1:19)。这正是福音的出发点,先证明人的罪恶,和罪的报应,才述明罪的得赦。外邦人之罪可从三方面看明:(1)他们推诿看不到神(1:18-20);(2)他们拒神崇偶(11:21-25);(3)他们犯了各种的不义(1:26-32);故此他们无可推诿受神的判罪。

2.犹太人的罪(2:1-3:8)

外邦人在犹太人(注22)眼中是怙恶不俊的,但是他们没想到自己在神眼中,也一样同是罪人,毫无善义,等候神的审判;他们只晓得以 法利赛人的眼光 论断外邦人,而没有 像税吏般 为己罪懊悔,故难逃神的审判。作者在此段先论神审判之原则,再引证他们的罪。

a.神审判之原则(2:1-16)--按照(1)神的真理(2:1-5);(2)人的行为(2:6-11);(3)神的律法(2:12-13);(4)心中是非律(2:14-15);(5)福音的律(2:16)。

b.犹太人之罪(2:17-3:8)--在三方面作者证实犹太人之罪行:(1)知罪犯罪(知律法犯律法)(2:17-24);(2)守仪文,缺实际(2:25-29);(3)徒受神交托的圣言(3:1-8);故此 这等人定罪是该当的 (3:8)。

3.普世人的罪(3:9-20)

本段是上文(1:18-3:8)之结论,即是全地人都犯了罪,等候神忿怒的处罚,作者用二大证明作他的结语:(1)圣经之判语(3:9-18),分为心中的罪(3:9-12),言语上的罪(3:13-14),行为上的罪(3:15-18);(2)律法之目的(3:19-20);所以 普世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 (3:19)。

B.救恩的问题(3:21-5:21)(称义)

在上文的论证中,全部人类均伏在神的定罪里,如此,人便没法得救了吗?

作者在此说明人虽前途灰暗,然因着 耶稣的救赎 (3:24),神忿怒的公义得到满足,故神便以 基督的义 算为 人的义 了。在三方面作者论述他的思想:

1.救恩的本质((3:21-31)

因为 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 (3:23),故救恩之必须是不在话下的。但救恩的本质是什么?作者解释:(1)是因信耶稣基督(3:22)而来的;(2)是白白的(3:24);(3)是凭着耶稣的血(死)(3:25);(4)是不在乎遵守律法的(3:27-28);(5)是给万人的(3:29-30);(6)是合律法之目的(3:31)。

2.救恩的方法(4:1-25)

在上段里,作者已略说明救恩的方法是 因信而来 (3;22),这 因信而来的救恩 称为 因信称义 (3:24,30)。在此作者详细阐明 因信称义 的道理。

a.因信称义的比方(4:1-8)--作者用二个比方解释因信称义的奥妙:(1)犹太人的祖先亚伯拉罕之因信称义(4:1-5);(2)犹太国的国君大卫之因信称义(4:6-8)。

b.因信称义的详解(4:9-22)--作者回到亚伯拉罕的生平里解释 因信称义 :(1)是给万人的(4:9),不是因亚伯拉罕有割礼的原故(4:10-12)(他在受割礼前十四年已被称义了,参创15:6;17:10);(2)是因神恩典的应许(4:13-15),不是因守律法;(3)是因坚固的信(4:16-22),不是软弱疑惑的信。

c.因信称义的应用(4:23-25)--因信称义的道理不是单给律法时代的人,而是给律法时代后之人(不是为 他 ,而是为 我们 4:23-24),因为耶稣复活是 我们 称义的凭据(4:25)。

3.救恩的工具(5:1-21)

救恩的需要是因罪,救恩的方法是因信,救恩的成全乃因救主的死;故在本章内,作者论述救恩之工具--耶稣之死,成全救恩大计。

a.救主过去的工作(5:1-11)--耶稣是成全救恩的工具(参 藉着 、 靠 字出现多次),藉着他(1)得以与神和好;(2)得进入信徒的恩典中(5:2);(3)得着各样信徒的美德(5:3-5a);(4)享受神的爱(5:5b);此爱之证据是耶稣之死(5:6-8),藉着他的死才能享受各样的福乐(5:9-11)。

b.救主现在的工作(5:12-21)--救主的工作是对付罪,或因罪而来之死,过去因一人(第一亚当)的过犯,死作了人的王(5:12-14);现今因一人(第二亚当)之死,使全地人可称义(5:15-16),以前死是众人的王,现今耶稣便是信徒之王(5:17)。这是救主现今的工作,以一次的义行,使人 被称义得生命 (5:18-19),使人得着恩典,藉着带来的义作王,因为律法的功用乃是显出恩典之需要(5:20-21)。

c.得胜的问题(6-8)(成圣)

因为上文论律法的功用乃叫过犯显多,使恩典更显多(5:20),无疑很多信徒便因此故意犯罪,使恩典格外显多,而至虽被称义了,还在罪中活着让罪作王。这是作者特别强调对付的地方,把罪从信徒的生活除去,才能达到成圣的地步。

1.得胜的需要(6:1-23)

罪 是福音的大前提, 救恩 对付了 罪的问题 ,此后信徒的问题乃是 得胜生活的问题 了。由此可见,救恩是信徒的起点,得胜(成圣)是信徒一生的需要。作者在此章解释 成圣 的需要。

a.成圣的根基(6:1-11)--地位上的成圣。成圣是信徒一生的过程,它的起始在乎与复活的主联合,这联合藉着洗礼表明(6:1-4)。既然联合,便如复活的主一样,要有 新生的样式 ,可称为 联合的样式 ,因现今不是罪之奴仆,而是基督之奴仆了(6:5-6)。以前是向罪死,如今向神活(6:7-11), 活 的信徒才是 成圣 的信徒。

b.成圣的过程(6:12-23)--生活上的成圣。既在地位上成圣,生活上也要成圣,这是作者最大的劝勉(6:12-14,注意 不要 及 要 字),怎样才可以在生活上成圣呢? 作者说要(1)认识已改变的地位,乃 成义 的地位(6:15-16);(2)不再以罪为主人,要以 义 为主人,作义的奴仆, 以至成圣 (6:17-19);(3)分别罪与义的果子,乃是永生与永死(6:20-23)。

2.得胜的拦阻(7:1-25)

在上文,作者论成圣是必须的,但成圣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在成圣的过程中,拦阻是必有的。作者在指出这拦阻的面孔,乃对抗的秘诀。

a.第一个拦阻(7:1-12)--律法是第一个拦阻(因对象是犹太人,注意 弟兄们 ,7:1),作者在此解释犹太信徒(按应用上指任何信徒)与律法的关系。他以婚姻为比方(7:2-3),指出律法是管活人,非管死人;而信徒因基督之故也不受律法所管辖了(7:4-6)。但这并不是说律法是 罪 ,而是这正是律法之功用而已(7:7-12),因律法是 引起 罪,使人得救赎,故此律法是 圣洁良善的 (7:12)。

b.第二个拦阻(7:13-25)--既然律法是良善的,不是叫人死的,是什么叫人死呢?原来叫人死的乃是罪(7:13-14)。罪是人心中 另外一个律 (7:23a),与人 意志的律 (7:23b)交战;意志的律愿意行善,但行不出来,虽然喜欢神的律(7:22),但常身不由己(7:15-23)。这个内心两律交战的经验,不单是作者个人经历(以己代表世人),也是普世人之经验。

c.得胜的秘诀(7:24-25)--虽然罪的律强大,但神的律更强。作者在此段结束前,简短指出得胜的秘诀(在下章才详释)乃是靠基督(即接受他为救主乃是头一步),才能顺服神的律。

3.得胜的途径(8:1-39)

上章之末,作者稍提及得胜(成圣)的起点及原则,今章再详尽释明。

a.成圣的能力(8:1-11)--作者解释,在基督里的人,消极性的不再被定罪,积极性的得着在基督里的能力,即成圣的能力,就是赐生命之圣灵的能力(8:1)。圣灵能力之降临是因人靠本性不会随从灵之律,只随从(体贴)肉体犯罪之律(8:2-8),所以只有圣灵的人才能胜过心中那致死的律(8:9-11)。

b.成圣的生活(8:12-39)--得着圣灵的,都是神的儿子(8:12-14),既是神的儿子,便能与他同苦同荣(8:15-17);虽现今苦楚也不足介意(8:18),因为万物也同仰候成圣之终点--得荣耀(参8:18,30)(8:19-25);况且(8:26)有圣灵代祷的帮助,晓得一切皆在神的旨意中,便更加不足介意了(8:26-30),又有神爱的激动,主舍己的榜样,成圣的生活是 得胜有余了 (8:31-39)。

三.福音与选民的关系(9-11章)

罗马书9-11章为阅读此书者最忽略之三章,其实此三章在书内之地位不比前段(1-8)为次。此段非俗认为是一插段(Parenthesis),而是使犹太读者明白福音(1-8章)与他们的关系(注23)。

福音是给万人的,但并不因此把以色列摒弃了。以色列目前虽然被弃,然这正是福音的范围--包括外邦人。究竟福音与以色列人的关系如何? 是否福音取代神与以色列人所立的约?作者于是在此三章释述:

A.以色列的过去(9:1-33)(被选)

1.以色列的被召(9:1-18)

作者先表达他对祖国的怀念与热忱(9:1-5),这是表明心迹与对象联合的用意。后指出以色列蒙选召之鸿恩(9:6-18),全在乎神自主之选择主权(Sovereignty),不能过问。

2.外邦人的被召(9:19-33)

外邦人同样也蒙神的选择,这选择也同属乎神自由之选择王权(9:19-24)。而外邦人之蒙召早在神之大计划中(9:25-29),有何西阿(9:25-26)、以赛亚(9:27-29)两大先知佐证。外邦人得蒙召,也是因着以色列人在追求律法的义上失败之故(9:30-33)。

B.以色列的现在(10:1-21)(被弃)

1.外邦人的得救(10:1-15)

以色列因过去的失败,而今日处在 被弃 的地位(参10:1,作者的愿望),但这正符合神在以色列 被弃 中,彰显外邦 被救 的过程。以色列过去太倚靠 自己的义 ,非出于 信心的义 (10:1-3)。外邦人得救全靠 信基督的义 (10:4-8),信就是得救的途径(10:9-15)。

2.以色列人的被弃(10:16-21)

以色列人不听从神,而致被弃,这目前的光景有以赛亚(10:16)、保罗(10:17-18)、摩西(10:19),又再以赛亚(10:20-21)等的明证。

C.以色列的将来(11:1-36)(被救)

1.外邦人的得福(11;1-24)

作者指出虽然以色列现今的地位是被弃,但不是永久性的弃绝(11:1),因为全国虽是拒绝神,然仍有信靠神之余种(11:2-4),因此就不会永久弃绝他们。

在以色列心梗眼迷耳聋的期间(11:7-8),神要在地上成就一件奇事,使救恩临到外邦人身上(11:5-12),而作者就是 外邦人的使徒 (11:13-14)。不过这正是神把外邦人像插枝的方法,把他们插进以色列的肥汁(祝福)里的计划(11:15-24)。

2.以色列的得救(11:25-36)

以色列虽现今被弃,将来他们终必全家得救,待外邦人得福的人数满了,神便回到祝福以色列的计划去(11:25-32)。当作者看到这伟大奇妙的救恩计划时,他不得不从心底发出赞叹神的奥秘(11:33-36)。

四.福音与信徒的关系(12-15章)

从12章起,作者结束上文之神学理论部分,他开始论实际生活部分。既然福音是信徒生活之依归,它怎样管理信徒实践的生活呢?

A.对个人方面(12:1-21)

福音与信徒个人方面是一切其他实践生活的总纲。

1.信徒生活之根(12:1-2)

信徒生活之根必札在生命奉献之要理,因既然得着神无价之救恩,这样的奉献是 理所当然 的。

2.信徒生活之果(12:3-21)

在下文之论述中,作者指出信徒生活最基本的原则,无论在教会或社会内都适用。这些原则可分为(1)对教会方面(12:3-8);2)对相交方面(12:9-13);(3)对仇敌方面(12:!4-21)。

B.对国家方面(13:1-14)

1.责任(13:1-10)

信徒对国家方面之责任应有正确的观念:(1)政权是神所立的(13:1-2);(2)是神的用人(13:4-5);(3)故要尽上国民的责任(13:6-10)。

2.动力(13:11-14)

作好国民非有特别的动力不可,这些动力可分为(1)信徒每日成长,应有成长了的思想和应晓得成长了的责任(13:11);(2)主再来的日子将近(13:12);(3)要活像属主的人(13:13-14)。

C.对信徒方面(14-15:13)

1.原则(14:1-23)

信徒彼此之间的相处也是生活上一个问题,不过按原则上看,信心强的应迁就信心弱的,即是(1)不要论断软弱的(14:1-12);(2)不要败坏软弱的(14:13-23)。

2.榜样(15:1-13)

这段继续上文的主题,以基督为榜样,凡事不求自己的益处(15:1-13,亦可作上文的第三点)。

五.结语(15:14-16:27)

A.个人计划(15:14-33)

从15:4始,作者开始他著书的结语。他首先宣布(1)写罗马书的态度动机(15:14-21)--显出他对外邦人特别的负担;(2)意欲探访他们的计划(15;22-33)。

B.问安劝慰(16:1-24)

罗马书到15章似乎结束了,但作者仍觉还有未尽的话,所以附笔16章。此章充满人情味,叫读的人倍感友爱、亲切和温暖,在人心目中留下甘甜的回忆。

1.介绍递信者(16:1-2)--指出接待的原则。

2.个别问安(16:3-16)--显出作者细心的关怀。

3.结束劝慰(16:17-20)--警告背道及劝告顺道。

4.介绍同工(16:21-24)--举荐同工使人认识,与同工分享荣耀。

C.结束祝颂(16:25-27)

1.祝祷(16:25-26)--愿信心坚固,顺服真道。

2.颂赞(16:27)--归荣耀给基督与全智的神。

* * * * *

罗马书是 福音书的福音 ,是基督教信仰的总纲,由罪到救赎,从救赎到成圣,关乎信徒整个生活的阶段。从罗马书看出,信徒的得救只不过是在神计划中的起点而已,但多少的信徒就此 满足 、 安顿 下来,没有过其 成圣 的生活。他们虽被 称义 ,但他们却未能 成义 ;他们 算义 ,但不 是义 ;因他们太满足仅仅得救的地位,不但沾沾自喜,还白眼其他追求成圣的人。唯愿 独一全智的神 (16:27),使 信仰的总纲 复兴我们,因为人信的是什么,他也是什么。

2.哥林多前书

作者:保罗。约在95A.D.时,罗马的革利免在 至哥林多书 内,已引用及证实保罗的 至哥林多前书 ,故此指出本书为保罗所著之外证较保罗其余的为早;此后其他的外证也异常充实。

日期:56A.D.春(徒20:31)。

地点:以弗所(16:8)。

持信人:哥林多教会代表团(16:17)。

目的:以基督爱的福音矫正及教导教会的各类混乱。

主题:福音在教会问题上之应用。

特征:

(1)在书信中本书之篇幅仅次于罗马书。

(2)在教义的讨论上,如 主福音 (十字架)(1:18-25); 主餐 (11:17-34); 主爱 (13章); 主复活 (15章)为其他地方之冠。

(3)显出使徒时代一些教会令人痛心的内幕。

(4)讨论十字架的道理较其他书强,曾被称为 十字架与社会的书信 (注24)。

(5)文学上本书较保罗其他书信简单易明。

(6)钥字十字架 、荣耀 、痛苦等,这些指出书内思路之气氛。

历史背景:

A.哥林多城市

哥林多为南(亚该亚省)北(马其顿省)希腊交界附近的重镇,人囗约六十五万,当亚历山大帝在位时,哥林多为一战略中心,也是连结南北狭长山腰的一要城。东边为坚革哩(参罗16:1),海拔1800尺,居高临下,水源充足,形势超绝。罗马灭希腊后(147B.C.),因此城之军事价值,曾于46B.C.重建旧城,并屯军该处。在耶稣时代,

它是亚该亚省的首府,也是罗马帝国四大都会之一。

在商业上,哥林多城是东西交通主要的干线,故商业旺盛,富甲一方,人种杂沓--希腊人、罗马人、犹太人、东方人等,而城内三分之二的人囗是奴隶,因此这五方混杂的富城,奢华宴乐著名于当世。

在宗教方面,各方各地之信仰和崇拜萃会在这城中,特别是希腊女神亚弗底(Aphrodite)之膜拜相当盛行。在哥林多之南不远的亚略哥林多山上(Acrocorinthus),还有一座宏大的神庙,此庙宇有妓女千人。在城中又建有罗马女爱神维纳斯庙(Venus)(罗马式之亚弗罗底神),故其淫靡之风早已举世闻名。当时名谚 哥林多化 (Corinthianize)为 放荡纵欲 的别名(参保罗在此城中著其罗马书1:18-32经节)。

在文化上,哥林多人专崇智慧,偏重哲学知识的价值(故他们轻视拉比出身之保罗,而爱亚力山大式的亚波罗(参徒18:24-28),城内哲理之学校四布,他们夸言道: 每条街道必遇圣贤 (注25)。

B.哥林多教会

1.起源

哥林多教会是保罗第二次旅行传道到达哥林多创立的(徒18:1;林前3:6,10;4:15)。是时他在马其顿建立好几个教会,但逼迫把他赶到雅典。在雅典,他的工作也不太成功,后来到哥林多,找着因革老丢迫迁逃来的百基拉、亚居拉,以织帐棚为业,边作边传福音。他们 为道迫切 (徒18:5),又得从腓立比来的西拉助阵(才与财)(林后11:8-9),释去用手作工的劳苦。他们的成功使犹太人烈怒,但刚要离开时(免在帖撒罗尼迦之历史重演),神在夜间安慰及保证他们的工作(徒18:9-10),他们遂多住下,坚固当地的教会。

2.成员

哥林多教会之会友成员相当复杂,有希腊、罗马、犹太及别国籍的人,故仍以外邦人为主(林前12:2)。他们的出身或社会阶层比国籍更为参差,士农工商,贫富贵贱,奴隶自主,君子妓女,各式各样,因此一些异端之道德或人生观念便潜进教会来,使教会受影响不少。

C.哥林多前书著成的动机

哥林多前书著成的动机并非因某一件事,而是因一连串的事积聚而成的。

1.远因

保罗在第二次旅行布道后离开哥林多时,百基拉与亚居拉也同去,他们到达以弗所。在那里亚居拉夫妇便留在当地工作,而保罗续程往耶路撒冷去(徒18:18-22)。在第三次旅行布道时,保罗回到以弗所事奉达三年之久(徒19:10;20:31)。在此期间,他曾访问哥林多(林后12:14;13:1),主要目的在矫正错误,促进合一,也曾致他们一信(林前5:9),此信现今己失落。

2.近因

从书内之暗示(1:11),保罗给他们前一封书信(5:9)显然给人误解了,及至他晓得哥林多教会的问题仍在时,他便决定差发提摩太前去,代表他解释或提醒(徒19:21-22;林前4:17)。提摩太启程不久,哥林多教会有二位使者到访保罗(林前16:17),请教他一些问题(前信所引起的)(参7:1;8:1;12:1;16:1)。故此,保罗立即书就他的 哥林多前书 (亦可说是 哥林多二书 ),请这代表团带回去。

大纲:(按题材非格式论)

一、引言(1:1-9)

A.问安=1:1-3

B.感恩=1:4-9

二、教会性的问题(1:10-10:33)

A.教会的分争=1:10-4:21

1.分争的原因=1:10-17

2.反分争的原因=1:18-4:21

B.教会的混乱=5-10

1.乱伦的问题=5

2.争讼的问题=6:1-11

3.淫乱的问题=6:12-20

4.婚娶的问题=7

5.祭物的问题=8-10

三、教义的问题(11-15)

A.聚会的问题=11

1.蒙头的问题=11:2-16

2.主餐的问题=11:17-34

B.恩赐的问题=12-14

1.基本的认识=12

2.实际的劝勉=13-14

C.复活的问题=15

1.基督的复活=15:1-19

2.基督徒的复活=15:20-58

四、结语(16)

A.捐献之事=16:1-4

B.个人计划=16:5-12

C.劝勉问安=16:13-24

 

摘要:

哥林多前书为一本矫正教会的书卷,无论在教规上、教义上,都显出保罗对该教会迫切的企望,故此信按实意可列为 教牧书信 之一。

本书的段落可按格式分(注26),或可按题材分。笔者认为前者虽合哥林多前书的格式(笔者附在图析内),但后法较为简单易记,而又非牵强附会,故本摘要随此法释义。本书除却书信的格式首(引言,1:1-9)尾(结语,16章)外,可分为二大段,即教会性的问题(1:10-10章)及教义性的问题(11-15章)。

一.引言(1:1-9)

A.问安(1:1-3)

在开启语中,作者先指出自己的身分,再提及收信者的身分。虽然他们问题重重,但作者仍称呼他们为 神的教会 ,在基督里成圣 ,蒙召的圣徒 (v.2),这显出作者提醒他们的用意。

B.感恩(1;4-9)

地上没有一个教会是没有问题的,也没有一个教会无值得感颂的地方。作者不是在此玩弄手段,而是从心底为他们发出感谢,这才是属灵成熟的表现。

二.教会性的问题(1:10-10:33)

从1:10始,作者单刀直入 教会的问题,因这是他心灵最焦虑的地方,也是促成他书写此书信之动机。

A.教会的分争(1:10-4:21)

1.分争的原因(1:10-17)

哥林多教会首一问题即分门结党,他们结党分争的原因,与他们的思想背景大有关系,因为希腊人以其语言、文学、哲学与逻辑自豪,故他们随学问之喜好而追随,以致在教会内形成彼此轻蔑排斥之党派。

2.反分争的原因(1:18-4:21)

作者深明他们分争之背景及因由,故他以数点驳斥他们的弊病:

a.神的智慧高过人的智慧(1:18-2:16)--他们分争之原因,乃因他们未能澈底了解十字架的道理,十字架的道理乃神真智慧之显明(1:18-25),而他们的蒙召正证明此点(1:26-31),如他们要夸囗的话(他们常夸囗所跟之某人的智慧),应以十字架为夸耀(1:31)。

十字架即是作者所传道理之中心(2:1-5),这不是人的智慧,而是神的智慧(2:6-9),只有属神(灵)的人才深明个中深奥之道理(2:10-16)。

b.分争显出分争者之属灵光景(3:1-3)--上文论他们不明了神的智慧而生分争,只显露本身属灵的情况:属肉体的婴孩。

c.一切工作的果效全在乎神(3:4-23)--他们爱追随某人的工作,以在所跟从者的工作内有分为荣,他们忘记自己是与神同工的。其实除神叫道生长外,一切的工作皆草木禾楷而已(3:4-9);况且总有一天,一切皆要经火的试验才能断决其价值(3:10-15),所以他们不应以任何智慧夸囗(3:16-23)。

d.人当以作忠心管家事奉主为荣(4:1-13)--他们因分争,故彼此论断,忘记自己当尽的本分,即作忠心的管家,得主人之称赞(4:1-5),故此作者劝他们不自高自大(4:6-7),因神拣选卑微的信徒( 像死罪的囚犯 ,4:9),为基督的缘故,成了一台戏,这样便显出无法可夸之点(4:8-13)。

e.结论(4:14-21)--作者在此结束劝解不要分争之结语,表明上述各点不是叫他们蒙羞,而是得警戒(4:14),也表明他如何爱他们,如同父子之情一般(4:15-21),盼望他们能效法他以爱相待,如他以爱待他们一样。

B.教会的混乱(5-10章)

1.乱伦的问题(5章)

哥林多城的背景使哥林多教会产生各类头痛问题。这些问题源自会友背景之繁杂,虽然已信主,他们仍把邪教的作风习俗带进教会去。第一个非道德之问题为逆伦,对此作者主张严惩之条例:

a.施行严惩条例的方法(5:1-4)--奉主耶稣的权能,在聚会的时候,把行逆伦者赶出去。

b.施行严惩条例的目的(5:5-8)--目的有二:(1)虽败坏他的肉体,而要使他的灵魂可以得救(v.5);(2)保守教会的圣洁及名誉(vv.6-8)。

c.施行严惩条例的范围(15:9-13)--只限于教内,与教外无干。

2.争讼的问题(6:1-11)

教内之人若有争讼,不应告状到不信主的官府去,原因有二:

a.因有更大的审判权在将来(6:1-6)--指出信徒有审判天使的权柄,难道缺少智慧审判争讼的吗?

b.因不合信徒彼此相让的精神(6:7-11)--信徒要宁可受欺,息事宁人,见证是属神国度的义者。

3.淫乱的问题(6:12-200

哥林多教会因处于淫乱的环境,故有人倡言:「人以食物满足食欲,照样可以淫乱满足性欲」,作者极力反对此谬说,理由从下列各点可见:

a.身体的功用(6:12-13)--非为淫乱,而是为主。

b.身体的联合(6:14-17)--因主已复活,信主与复活的主联合,成为主的肢体,非与淫乱联合。

c.身体的本质(6:18-19a)--身体是圣灵的殿。

d.身体的归属(6:19b-20)--是属神的,因被重价赎回来。

4.婚娶的问题(7章)

从第七章起(林前之格式),作者开始答覆他们的问题。这是第一问题,也是全书综看下教会问题之第四点。

当时哥林多教会对婚姻有三方面的混乱:(1)有人认为结婚为正当的,轻看独身主义;(2)结婚为不正当的,是情不自禁肉体的软弱;(3)信徒与非信徒结合而产生磨擦。作者因此逐点分述其见解(7:40)。

a.论已婚者(7:1-9)--作者说独身虽美,唯结婚更便利,婚后彼此相就、尊重,免为撒但所乘。

b.论离婚者(7:10-16)--作者不主张信徒离婚,理由虽没说明,但说有根据主的吩咐(7:10-11),若有不信的丈夫或妻子离去(虽未说明原因,但应与新约其他部分之教训综看)也由他去,但(7:15 神召我们...... 之前应有 但 字)神的心意原不是这样(7:12-15)。作者一直劝勉最好不要离婚,因有带领不信配偶信主的盼望(7:16-17)。

作者在此附论一段有关婚姻的短文(7:18-24)。婚姻的原则如同救恩的(7:23)无异,他指出犹太人(守割礼)和外邦人(不受割礼)不必受律法(割礼)所约束,既已作主奴仆,应受主的诫命(7:19)所拘束才是。他最后提醒当守住信主时的身分,若是已婚的,就不要离弃婚约(7:24)。

c.论未婚者(7:25-38)--对未婚(童身)者,因主再来的紧迫( 现今的艰难 一字,在其他地方用在指 主再的征兆 ,参路21:23或 环境的逼迫 如作者身受)(注27),故他据己见建议守独身为妙(7:25-27),因这才免受主再来前的灾难(7:28);及因各样而守独身暂时的物件都要过去(7:29-31),作者于是劝勉他们,免去挂虑而守独身的心意(7:32-34),但不必勉强,随己作主(7:35-38)。

d.论寡居的(7:39-40)-- 死亡 解除一切的约束,包括婚约,故可自由再婚娶,但总要以 在主里面 的人为对象,而 守节 是更美的表现。

5.祭物的问题(8-10章)

食偶像之祭品为哥林多教会一个特别的大问题(三章篇幅),虽对今日信徒无甚切身关系,然论到信徒立身处世之原则至为慎重深切:

a.不妄用自由的劝勉(8章)--哥林多信徒均有知识,能分辨是神或偶像(8:4-6),若只有知识缺乏爱心,这非爱神的表现,而是 无知 (8:1-3)。软弱的信徒未能把祭肉作平常肉吃,以致吃后觉得有罪,良心不安(8:7)。

作者指出吃(使用自由)或不吃(不用自由)与 看中 (原文: 将来的审判 )无关,但不要以 吃 (使用自由)为高人一等(多知识)(参8:1);这知识(自由)可使软弱之信徒跌倒(8:10-12),使人跌倒而致沈沦便为得罪基督(8:12),故他主张宁愿不吃,免使人跌倒(8:12),也劝他们谨慎,不要妄用自由(8:9)。

b.不妄用自由的榜样(9章)--此段作者以身为例,从二方面解释上面不要妄用自由的原则:(1)虽有自由却不享用(9:1-18)--他先引述他是使徒,有使徒的权柄(9:1-11),有工作的印证(9:2),可受教会供给(9:4-7),因这是圣经的吩咐(9:9-11);但他没有妄用这权柄(自由),他这样做全是责任感的推动(9:12-18)。(2)不用权柄之目的(9:19-27)--他继续解释为何如此作,目的有二;(a)为要救人(9:19-22);(b)为得奖赏(9:23-26)。

c.妄用自由的监戒(10:1-11:1)--自由是使徒的权柄,可是妄用自由却带来危险,故作者以三点力证不要妄用自由:(1)以色列的史例(10:1-13)--以色列在旷野倒毙,皆因妄用作神儿女的自由(已受洗归了摩西,又吃了灵食)(10:1-11),他们是妄用自由(参 吃喝 、 玩耍 ,10:7)之 活 监戒(10:12-13);(2)守主餐的现例(10:14-22)--他们在守主餐时任意妄为,如同异邦人拜偶像的习惯一般,惹主的愤恨;(3)信徒行事之目标(10:23-11:1)--这是论 用自由 的总结论,所以作者在此申述(10:23-24)上文之原则(8:9),并给一些实际的提示(10:25-30),又再三以别的字句覆述上文,以不使人跌倒为原则(10:31-33),乃最后一总则: 效法保罗不妄用自由,及如他效法基督一样 (11:1)。

三.教义性的问题(11-15章)

A.聚会的问题(11:2-34)

1.蒙头的问题(11:2-16)

哥林多教会在聚会时于 蒙头方面 又引起混乱与争执。在哥林多城中,正当妇女在公共场所时均蒙头的,只有妓女才不蒙头(注28),故若不蒙头,这就表示不贞节不顺服了。这争辩论及顺服权柄的问题,故蒙头问题又称为 妇女地位问题 。

作者论妇女在地位上应顺服男人,如基督顺服神一样(11:2-6),原因有六:(1)女人是男人的荣耀(11:7);(2)男女被造之次序和目的(11:8-9);(3)天使对神的顺服(11:10);(4)顺服是神的安排(11:11-12);(5)是人本性之所当然(11:13-15);(6)也是众教会的规矩(11:16)。

2.主餐的问题(11:17-34)

作者先述他们在主餐时的弊端(11:17-22),使正常纪念主的爱筵变作 馋筵 (11:21-22)及分门结党(11:19),故作者从主的领受指出主餐的真义(11:23-26),再改正他们的观念(11;27-29),及劝勉他们调整观念(11:30-34)。

B.恩赐的问题(12-14章)

恩赐问题为哥林多教会另一颇复杂的问题,作者分两方面阐释:

1.基本的认识(12章)

作者先从基本的认识着手,解释恩赐是何:(1)恩赐的本源从圣灵而来(12:1-3);(2)恩赐的职事虽有别,圣灵只有一位(12:4-10),目的也只一;(3)恩赐的赐给是神的灵随意分配,但人人有分(参12:18)(12:11-19);(4)恩赐的工作有别,但要彼此配搭,彼此相顾(12:20-27);(5)恩赐的申论(12:28-36)。

2.实际的劝勉(13-14章)

作者论述对恩赐的基本认识后,立即劝勉他们对恩赐要切切的求(12:31),但先求:

a.爱的恩赐(13章)--在所提的五项恩赐中--方言、预言、知识、信心、周济,唯以爱为冠冕;缺乏爱,一切尽皆徒然无益,故求其他恩赐前,先求爱的恩赐。

b.预言的恩赐(14:1-12)--预言在此章中即讲道,他把讲道的恩赐与方言的恩赐作一对比,因为后者为哥林多教会一极严重的问题。(1)预言(先知)强于方言(14:1-5)--以目的作比较。(2)原因何在(14:6-11)--以自己(14:6)、乐器(14:7-9)、语言(14:10-11)为喻,示先知胜于方言。(3)小结(14:12-19)--追求造就教会,作先知)的恩赐。宁用五句教导人,也不愿用万句教己(14:19)。

c.方言的恩赐(14:20-40)--作者论证作先知讲道的恩赐强于方言恩赐后,他也给方言在神计划中应有的地位,故在此也加以论述。(1)方言之目的(14:20-22)--为不信之人的凭据(证明主的道)。(2)预言之目的(14:23-25)--作者在上文虽已说明预言强对于方言,但他仍 心心不息 于此再申述预言之强处。(3)

方言之管制(14:26-38)--因方言可变成一种无可禁制喜之狂态(Ecstasy),很容易给非信徒误为与拜偶像时之狂喜不无异样(14:23),故作者列出聚会时的一些原则才准许进行(14:26-33),包括妇女在聚会中的管理(14:34-36),因他们的不顺服成为哥林多教会的惯例。(4)方言之地位(14:39-40)--先知讲道固然首要,但作者也不禁止说方言,只要凡事按规矩(即端正,参罗13:13;帖前4:12)及次序(即岗位或职分)而行。

C.复活的问题(15章)

另一教义性问题为复活论 ,这是作者先前在他们中间所传的信息,如今可能受人疑惑,故他详细证论。

1.基督的复活(15:1-19)

a.基督复活之铁证(15:1-11)(正方面)--(1)哥林多信徒之经验(15:1-2)--他们因信靠复活的主而生命改变,这点主观经历是无可否认的。(2)圣经的预言(15:3-4)。(3)复活后之显现(15:5-8)。(4)作者本身之改变(15:9-11)。

b.基督复活之重要(15:12-19)(反方面)--(1)若无,所传的福音便是枉然(15:12-14a)。(2)若无,他们所信的也是枉然(15:14b)。(3)若无,使徒的见证皆为妄言(15:15)。(4)若无,他们仍在罪中,毫无指望(15:16-19)。

2.基督徒的复活(15:20-58)

基督的复活成为基督徒将来复活的证明,但这怎么说呢?作者在四方面细论:

a.复活的次序(15:20-34)--基督的复活乃初熟的果子,那些属基督的(15:23)也在末期(15:24a)复活,进入他的国度去(15:24b)。基督徒的复活是确定的(15:29-34),作者冒死为主的经验也足证此点(15:30-32)。

b.复活的身体(15:35-49)--作者解释基督徒复活的道理,他以天然界为比喻(15:35-44),指出复活如埋在地里的种子,死了,春天来临,便冒出芽来(15:35-38),因为万物的形体皆不同,故将来复活的形体与现今也不同(15:39-41),但总比现今的更荣美,因有属天的形状(15:42-49)。

c.复活的时间(15:50-54)--复活之事是突然而来的,在号筒末次吹响时(15:52),但活着的人会霎时改变身体,披戴不朽坏的,不死的,进到神居所去。

d.复活的劝慰(15:55-58)--因有基督的复活及信徒复活的事,死因此不再是最大的敌人了;人可以向死发得胜的凯歌,向死发得胜的挑战(15:55)。而且,因有复活,信徒为主的劳苦不会是徒然的(15:58)。

四.结语(16章)

A.捐献之事(16:1-4)

虽有学者把捐献之事归入前论,笔者认为这是作者在各教会中推展之计划,况且论述只得三节,故归在结语内,算是作者之附录,捐献的原则有四:(1)当行的义务(16:1);(2)有时规的(16:2a);(3)按自己的进项(原文:丰富)(16:2b);(4)抽出来留着(分别为圣)(16:2c)。

B.个人计划(16:5-12)

1.作者亲访哥林多(16:5-9)。

2.请求善待提摩太(16:10-11)。

3.亚波罗改日造访(16:12)。

C.劝勉问安(16:13-24)

1.劝勉(16:13-18)

a.自身竭力长进(16:13)。

b.学习司提反一家(16:14-16)。

c.敬重代表团之劳苦(16:17-18)。

2.问安(16:19-24)

a.问安(16:19-21)。

b.祝颂(16:22-24)。

* * * * *

哥林多教会乃问题重重之教会,哥林多城市为罪恶重重之城市;在那样环境下作信徒并非易事,然而保罗爱他们,在他们中间工作相当久的时间,建立良好基础,讲论脱离罪,要舍己,求人益,广爱心,用恩赐,奉宜道,肯奉献--这一切都为神的教会打下美好的根基,愿他们用金银宝石建造,经得起火的考验。保罗为他们之事悉心尽瘁,成为现代工人极美好的模范。他安慰他们说: 在主里面的劳苦,不是徒然的 (15:58),这也正是自己的安慰,更是万世为主劳苦之工人的安慰。

3.哥林多后书

作者:保罗(1:1)(本书为保罗所作之内证非常明显,如保罗特有的文学词藻,神学观念,书内提及保罗生平轶事等,唯外证虽颇贫乏,但仍不缺,可是罗马的革利免对此书之存在竟缄囗不语)。

日期:56A.D.秋(哥林多前后书相隔约只数月之久;参徒20:3,那是冬天时了)。

地点:马其顿(2:13;7:5;8:1;9:2-4)。究竟在马其顿省那城写的是新约学者们辩论之要点,这辩论可归纳为二:(1)腓立比--这是传统性之观点,此说有一些早期抄本证实(注29)。(2)帖撒罗尼迦--此说根据8:1及帖前3:11二处(注30)。笔者认为前者之观点较多论据。持信人:提多(8:6,16,23;12:18)。

目的:重建使徒的权柄与释明传道人之职责。

主题:传道的职分。

特征:

(1)书信中最自传性的一卷。

(2)充分表现保罗的感情--他的喜怒哀乐尽在其中,故有人称此为一封 泪信 (参2:4)。

(3)是保罗书信中最欠系统次序的一本(可能因感情极度伤痛或激动的缘故)。

(4)揭露一些保罗生平中,使徒行传欠缺的轶事(参11:23-28;11:32-33;12:1-4;12:7-9等)。

(5)书内虽个人气氛处处流露,然一些重要教义性的阐释,只在此书内出现,如传道的职分(2:12-6:10);两约的对比(3:4-18);基督台前的审判(5:10-11);信徒的捐献(8-9章)等。

(6)为研读保罗生平不可缺少之 课本 。

(7)在多方面比教牧书信较 教牧性 。

(8)钥字为 职分 、 执事 、 患难 、 安慰 、 忧愁 等。

历史背景:

A.两信(前后)间的哥林多教会

从 林后 之内容可看出,哥林多教会的情形有了不同的转变。在前书中,哥林多教会问题重重,故前书送出后,问题不但得不着解决,反倒反对保罗的人增多了。

一般学者相信(注31),前书带来的效果虽不是 大功告成 ,也不至落到 全军覆没 。教会情形的演变必有些严重的因素,这因素从林后10-13的内容中,可寻到一些端倪,即是有一股犹太教派人士潜入哥林多教会内(那类意图倾覆加拉太教会的犹太教派人),搬弄是非,传播异端,毁谤保罗,自称真先知,其实是如撒但般装作 光明的天使 、 仁义的差役 (林后11:14-15),他们在教会内已掌握相当大的势力(林后11:20);保罗对此事痛心忧忡,使他对哥林多教会时而厉声呵斥,以图拒恶;时用软语温慰,以求挽回他们的情谊;由此可见他实是历代理想模范的传道人。

B.哥林多后书著成的动机

哥林多后书乃研究保罗生平必读之课本,然而要重建保罗写作林后动机之资料颇为零碎,整理实非易事。兹根据各处经文综合臆测,大概情形可能是这样:当保罗在以弗所差发提摩太(参前背景)送出前信后,他心中仍不安,因此他亲自去视察。他抄近路去,非从北部马其顿下来,而是从以弗所趁水路直趋哥林多(参林后2:1;12:14;13:1)。这样突变计划(非林前16:5-9之预告,而是即徒18:1-18),引起哥林多教会人批评他作事反覆不定(林后1:15)。

在哥林多,他曾不顾危险严责那些怙恶不悛的人,但并无多大效果,于是他很忧伤痛苦的离开了那处。在路上或在家里,他为此事极其难过流泪(林后2:4),经深思后,便写了一封极严厉的信,又劝服提多带去,代表他解决那里之纠纷。

后来他遭逼害离开以弗所(徒19:23-41;林后1:8-11),便转到特罗亚,在那里等候提多回来。但过了很久,提多还未回来,使他异常挂虑,无心继续工作(林后2:12-13),因他不能久待,就速往马其顿。在那里会了从哥林多回来之提多,得到哥林多教会之消息(林后7:5-6)。

这消息使保罗喜怒忧戚,喜则因教会情形较前为好(林后2:14),忧则严重的问题尚待解决,怒则教会来了一些自称为使徒者,恣意批评保罗,说他软弱,不善言辞(林后10:10-11;11:6),没有身外境界的经验(Ecstatic Experience),不是正式使徒(3:5),传假福音(2:17;4:2-3),辖管人(1:24),虽不受哥林多人供给(11:1),而暗中取巧图利(7:2;12:16)等。

故此保罗被迫辩明自己的身分职分,他作迫不得已的自夸,才著成哥林多后书,藉此在未到他们之先,郑重警告他们,要他们悔改(12:20-13:2)。这是哥林多后书背后之历史背景及写作动机(注32)。

C.哥林多教会与保罗的关系

从使徒行传及哥林多书信中,看出保罗与此教会有莫大的关系,兹将拟定的次序排列,作为重建整个故事前后的关系(注33)。

1.在哥林多

(1)在第二次旅行传道时建立哥林多教会(徒18:1-18)。

(2)在那里住上年半之久(徒18:11)。

(3)离开后把工作交由亚波罗接替(徒18:18-19,27-28;19:1)(后亚波罗到以弗所参与他的工作,林前16:12)。

2.在以弗所

(1)在第三次旅行传道时,在以弗所居住三年(徒20:31)。

(2)从以弗所到哥林多作一简短访问(林后12:14;13:1)。

(3)差遣提多往哥林多发动捐款(林前16:1-3;林后8:6,10)。

(4)写第一封致他们的书信(林前5:9)(此信己遗失)。

(5)革来氏家的人及亚波罗来到,报及教会内之分争事(林前1:11;16:12)。

(6)差遣提摩太由马其顿到哥林多(徒19:21-22;林前4:17;16:10-11)。

(7)哥林多教会代表三人到访(林前16:17;并参林前7:1;8:1;12:1)。

(8)写第二封致哥林多教会信(即 哥林多前书 )(林前16:8)。

(9)巴勒斯坦犹太教派人到哥林多,掀起反保罗浪潮(林后3:1;10:12-18;11:22-23)。

(10)提摩太由哥林多返抵以弗所(林后1:1,3-12),报告反保罗之暗潮(林后10:7;10:10;11:23)。

(11)书第三封致哥林多教会书信,差遣提多带往哥林多,并约在特罗亚相会(林后2:3-4,12-13;7:6-9)(此信亦遗失)。

(12)提多去后,保罗突访哥林多(林后2:1;12:14;13:1),但蒙一些反对者之侮辱对待(林后2:5-8;7:12)(此突访之次序可在上文第(3)与(4)或在第(4)与(5)点之间)。

3.在特罗亚

(1)在特罗亚事奉,等待提多返回(林后2:12)。

(2)久等不待,迳往马其顿(林后2:13)。

4.在马其顿(腓立比)

(1)提多返抵,报告教会情形,保罗心中的忧忡释然(林后7:6-7;11章全)。

(2)写第四封致哥林多教会书信(即 哥林多后书 )(林后7:5-15)(注34)。

(3)再差发提多携信至哥林多,并完作捐献之事(林后8;6,16-18)。

5.在哥林多

(1)由腓立比到访哥林多,住上三个月(徒20:3)。

(2)在哥林多写罗马书(罗15:22-29;16:1,23)(罗马书的宁静气氛表明哥林多教会的困难已完善解决)。

大纲:

A.简纲(为背诵用)

 

一、辩明(自己)(1-7)

A.关于自己的生活(行事)=1-6上

B.关于教会的生活(为人)=6下-7

二、释明(捐献)(8-9)

A.榜样=8

B.原则=9

三、证明(自己)(10-13)

A.使徒的权柄=10

B.使徒的自夸=11-13

 

B.详纲(为参考用)

一、引言(1:1-11)

A.问安=1:1-2

B.感颂=1:3-11

二、辩明(自己)(1:12-7:16)

A.使徒向教会的表白=1:12-6:10

1.为动机=1:12-14

2.为行为=1:15-2:17

3.为职分=3:1-6:10

a.传道人的职事=3

b.传道人的生活=4-5

c.传道人的工作=6:1-10

B.使徒向教会的表明=6:11-7:16

1.愿他们分别为圣=6:11-7:1

2.为他们欢欣放心=7:2-16

三、释明(捐献)(8-9)

A.以榜样激发=8:1-15

1.马其顿众教会=8:1-8

2.救主耶稣基督=8:9-15

B.派代表劝勉=8:16-9:5

1.代表的绍=8:16-24

2.代表的工作=9:1-5

C.述原则鼓励=9:6-15

1.人方面=9:6-7

2.神方面=9:8-15

四、证明(自己)(10:1-12:13)

A.使徒的权柄=10

1.权柄的目的=10:1-11

2.权柄的界限=10:12-18

B.使徒的自夸=11:1-12:13

1.夸囗的目的=11:1-15

2.夸囗的界限=11:16-12:13

五、结语(12:14-13:14)

A.个人计划=12:14-13:4

1.迟去之因由=12:14-21

2.再去之态度=13:1-4

B.劝慰祝祷=13:5-14

1.劝慰=13:5-12

2.祝祷=13:13-14

 

摘要:

在论前书时已提及,哥林多前后书按性质上分析,可归在 教牧书信 内,因这二卷书信均论及教会与教牧的问题。前书论教会的问题,后书论教牧工人的问题;前书论教会的样式,后书论传道人的样式;前书劝 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样 (林前11:1),后书把他那工作的样式和生命流露出来(注35)。

本书除却书信格式的引言(1:1-11)及结语(12:14-13:14)外,可分三大段:(1)辩明(1:12-7:16);(2)释明(8-9章);(3)证明(10:1-12:13)。

一.引言(1:1-11)

A.问安(1:1-2)

在启语问安时,作者开宗明义表明自己的权柄与身分( 奉神的旨意,作基督耶稣的使徒 )及收信人的身分( 神的教会 ),这不仅是书信之格式,也是藉此提醒作者与他们的关系及他们本身的地位。

B.祝颂(1:3-11)

在这段祝颂里,作者当时的心情在字里行间流露出来。他写神是赐安慰的神(1:3),因此(包括作者)在患难中才能领略他的安慰(1:4a),这样才能(1)造就人(注意 叫你们 各字)(1:4b-7);(2)使自身得更有倚靠神的心(1:8-10);(3)加添祈祷的功效(1:11)。

二.辩明(1:12-7:16)

由1:12起,作者为己给教会的误会申辩(原因参历史背景),向他们表白心迹(1:12-6:10)及表明心愿(6:11-7:16)。

A.表白心迹(1:12-6:10)

1.为动机(1:12-14)

作者表白自己向他们( 向你们 ,1:12)的存心、动机、行事为人,均诚实无伪,不靠己之聪明,乃靠神的恩惠。

2.为行为(1:15-2:17)

a.第一次分诉(1:15-24)--作者为己表白(参 我 字在中译出现29次之多),他先向他们解释,以前曾宣布探问他们但后来改变计划之因,乃是为了要宽容他们(1:2-3),使他们快乐,信心坚立(1:24),并非反覆不定,又是又非(1:17)。他表白一生的行为,均以所传的道为准;道是不改的,是实在的(1:18-20),有圣灵在良心作证(1:21-22)。

b.第二次分诉(2:1-11)--在这段再次的分诉中,作者对他们体贴入微之心是何等伟大,受人敬佩。他之改变计划全为他们着想,如他按计前往,他必带着刑杖去,这样便只会叫人忧愁,教会受亏了(2:1-4)。至于那反对他之人,受了教会的责备便够,总要以爱心赦免与接纳他,免得他沉沦而陷在撒但之诡计里(2:5-10)。

c.第三次分诉(2:12-17)--最后一次的分诉可说是上两次的结论,作者在此表白行动上虽 反覆不定 ,改变计划,但无论在各处的行踪中,常得着基督的帅领, 在各处显扬那因认识基督而有的香气 (2:15)。

3.为职分(3:1-6:10)

这大段是作者为自己职分受毁谤之辩明(参 又 字,3:1)。前两段(1:12-2:17)作者因小问题论大道理,此处作者因大问题论大道理。此大段之总主题可称为 受职与尽职 。

a.传道人的职事(3:1-18)--(1)非自我举荐的职事(3;1-3)劝勉毁谤他职分的,乃是犹太教派(或称为 守割礼派 )的人(参 直到今日 ,3:14,15,暗指他们 今日 仍守律法),他们认为保罗的职分不及他们崇高,故道理也不为高;在此作者申辩本身之职事非自我举荐,若要荐信们当中有人可以举荐他。(2)乃新约称义的职事--(3:4-18)作者的职事不是自己所能承担,而是出于神的新约(3:4-5)。新约与旧约在目的上有别(3:6-11),在性质上亦有别(3:12-18),兹引表代述:

 

 

旧约

新约

目的

叫人死(3:6a)

叫人活(3:6b)

(3:6-

属死的职事(3:7)

属灵的职事(3:8)

11)

是罪的职事(3:9a)

称义的职事(3:9a)

 

尚有荣光(3:7,9a,10)

更大的荣光(3:9b)

 

废掉的荣光(3:11a)

长存的荣光(3:11b)

 

旧约

新约

性质

帕子蒙脸(3:13)

帕子废去(3:14)

(3:12-

不能看(3:13)

得以看(3:18)

18)

帕子在心(3:15)

帕子除去(3:16)

 

受捆绑(3:16)

得自由(3:17)

 

蒙着脸(3:13)

敞着脸(3:18)

 

摩西的荣光(3:7)

主的荣光(3:18)

 

镜中像(3:18)

主的形(3:18)

 

b.传道人的生活(4-5章)--在上章,作者论如何受职,今二章论如何尽职。受职与尽职是分不开的,这二章的思路在本书信内最难分段与明了,兹简述如下:

(1)表明真理(4:1-6)--一个真传道人,不但要讲真理,也要行真理;行真理即将真理表明,不但不谬讲真理,也要弃绝与真理对立之生活(4:2)。

(2)表明信心(4:7-15)--真传道人的生活也是信心的生活,在环境方面(4:8),虽艰难重重,里外逼迫,但因为主的原故,要有忠心至死的表现(4:11-12),这才是表明信心(4:14)。

(3)表明盼望(4:16-5:10)--因真理产生信心,信心产生盼望,有了盼望,便能忍受至暂至轻的苦楚(4:16-18),因地上的帐棚总有一天要拆毁,与主同,在基督台前接受赏报(5:1-10)。

(4)表明为主(5:11-15)--因主是可畏的(5:11),所以一切的行为以此为中心;因主爱所激励(5:14),所以 从今以后 (中译漏此语)不再为己而活,而是为主(5:15)。

(5)表明新人(5:16-21)-- 所以 (5:16a)启述此点,因为心窍开了,成为主新做的人,对主的看法与前不同(5:16b)。既是新人(5:17),便蒙托付新的职分(5:18);因此作者在此总结:既有新的职分,这职分就如作基督的使者一般(5:20),便要表明真理、信心、盼望、为主。

c.传道人的工作(6:1-10)--传道人的职分既是重要,而职分藉着工作的表明(6:4a)更为重要,因他与神同工作(6:1),因神今日正在施拯救悦纳,故此要格外当心,免诸事(6:4c-10)叫人有妨碍,使职分受人毁谤(6:4b)。

B.表明心愿(6:11-7:16)

作者向教会表白,辩明他的心迹后,便向他们表明自己的心愿,他的心愿可分两方面:

1.愿他们分别为圣(6:11-7:1)

作者向他们坦白心愿,如同父对儿女说话一般(6:11-13),态度表白后,便指出心中之愿望: 要他们过成圣的生活 。他把旧约原则,应用在信徒与非信徒相交之事情上;对外,与世界有别(6;14-18);对内,洁净自己(7:1)。

2.为他们安心欣慰(7:2-16)

作者提及当他从提多悉闻他们长进时,他内心之欢欣与安慰洋溢于字句的表面上,如同父亲看见儿女长进,就安心起来,心石放下一般。

三.释明(8-9章)

犹太教会因遭过饥荒,受种种窘迫的困难,便托付保罗到各教会担任捐输的事(参加2:9-10)。保罗欣然允诺,并不推辞,更热心而作;他并不是单为自己教会需要而热心,也为别人的教会热心,故他向哥林多教会捐钱,以三步骤进行:

A.以榜样激发(8:1-15)

1.马其顿众教会的榜样(8:1-8)

作者以马其顿众教会在极恶劣环境上( 患难 、 大试炼 、 极穷 )的极好表现( 乐捐 、 过力量 、 甘心乐意 、 求准有分 、 先献自己 、 归付使徒 )(8:1-5)为榜样,要更有福分(8:7)的哥林多教会在捐献事上显出他们爱心的实在(8:6-8)。

2.救主耶稣基督的榜样(8:9)

在捐输事上也应效法主,因他把本来的富足为世人成了贫穷,使人因他的贫穷,可以成为富足,这是舍己为人的榜样,他们应效法(参腓2:5-10)。

3.使徒保罗个人的意见(8:10-15)

作者归纳上引二个榜样,又参入自己的意见,劝勉他们办理这事时要:(1)有始有终(8:10-11);(2)按自身的丰富而为(8;12);(3)人人有分,彼此相助( 均平 之意)(8:13-14);(4)明白经训(8:15)。

B.派代表劝勉(8:16-9:5)

1.代表的介绍(8:16-24)

为了要把收集捐献之事办理有条,也表明自己做事光明磊落(8:21),保罗打发三名同工前往,这三名弟兄在热心与殷勤上已得众人的称誉。

2.代表的工作(9:1-5)

代表团比作者先抵步(9:4,5),把捐献的事预备妥善,免得若有其他人到访时才现凑(林前16:2),如是这样就显出他们捐献乃出于勉强而非乐意了(9:5)。

C.述原则鼓励(9:6-15)

除却以榜样、己见等激发外,作者再述一些有关捐献的原则, 再接再厉 鼓舞他们。

1.人方面(9:6-7)

在人方面看来,他们要(1)明白经训(9:6)(称为 种在祝福的原则的,必在祝福之原则上收割 );(2)随本心酌定(9:7a);(3)捐得乐意(9:7b)。

2.神方面(9:8-15)

在神方面看来,捐献即是(10增多神的恩惠(9:8);(2)顺服经训(9:9);(3)多得种子与果子(9:10);(4)感颂的表示(9:11-15);(5)承认基督的福音(9;13)。

四.证明(10:1-12:13)

从第10章起,作者的笔锋突转凌厉,与1-9章的温和友善显然不同,因这 心理上之不可能 (Psychological impossibility),使很多学者认为当作者写到第9章时,哥林多教会反对他的声浪传到他耳中,故他要为己极力证辩申诉(注36)。

要明白作者当时的心情,这数章的背景极为重要(参历史背景)。当时传犹太教之假使徒到处宣扬保罗气貌不扬,言语粗俗,道理肤浅,不值一信(10:10),因此作者在下面力卫自己之身分与权柄。

A.使徒的权柄(10章)

1.权柄之目的(10:1-11)

作者申证有权柄的人不是趾高气扬,而是谦卑勇敢(10:1-2)。权柄乃是属灵的武器,是神的能力,攻破一切自高之事(10:3-5)。权柄之目的乃是要造就人,使他们归属基督,不是败坏人(10:8),使他们沉沦。

2.权柄之界限(10:12-18)

假使徒(自荐的人)(10:12a)用自己的标准( 界限 )(10:12b)比较自己(抬高自己),但保罗照神所给的界限,先到哥林多那里(10:13-14),在那里展开开荒工作(不像假使徒仗别人所劳碌的夸囗),及因他们信心增长(如同量给保罗界限),以致

福音能传到他们那里去(10:15-18)。作者在此引证他们之归主(作者之夸囗),乃是使徒权柄的明证。

B.使徒的自夸(11:1-12:13)

1.夸囗之目的(11;1-15)

作者为他们受假先知所迷惑而愤恨(11:1-2)。他们本是许配给基督的童女(11:2b),但受诱如同贞洁童女受诱(11:3a),也如夏娃受诱一样(11:3b),因假使徒所传的皆不合纯正福音(11;4)。

因此作者迫不得已夸耀自身的工作,旨在与假使徒各一比较,使哥林多教会分辨是非。他以自己为例,指出真使徒的模样有三:(1)知识非粗俗(11:6);(2)白白传福音(11:7);(3)没受他们供给(11;8-9),这一切均显出爱他们的凭据(11:10-11),为的是推翻假使徒的行为(11:12)。他指出假使徒的模样有三:(1)行事诡诈(11:13a);(2)装作基督的使徒(11:13b);(3)装作仁义的差役(11:15),如同撒但的作为(11:14),他们的结局是可预料的(11:15)。

2.夸囗的界限(11:16-12:13)

这段作者续写他夸囗的范围,可分四方面:

a.更多的苦难(1:16-33)--这是作者 十字架的道路 ,苦难是神仆的印证,是荣耀的道路,是主耶稣的印记(参加6:17)。

b.更大的启示(12:1-5)--启示是神仆人特有的权利,是真使徒才会有的经历。作者以 第三者 的笔法描述自己的经验,目的是显出与假使徒的分别:(1)在基督里--真信徒,非犹太派;(2)十四年前--是史实非幻想;(3)身内身外--不宣明,免误会;(4)神知道--神作证;(5)在乐园--神所在;(6)隐秘语-- 保罗的启示录 (注37)。

c.更大的软弱(12;6-10)--以自己的软弱彰显神的大能(假使徒不会如此谦恭)。

d.更明显的凭据(12:11-13)--在一切事上,特别以神迹奇事显出使徒的凭据,这是假使徒无法行出来的。在结束为己证明时,作者附上一句请他们原谅之语(11:13),因他不欲累着他们经济上之负担(如他们供给假使徒一样),而给他们误会以为他是骄傲的人,其实这是作者故意显明他与假使徒有别的地方,这也是显出作者是真使徒的凭据。

五.结语(12:14-13:14)

A.个人计划(12:14-13:4)

1.迟去的原因(12:14-21)

作者在结语时,再度解释他迟去哥林多教会的原因。他先述过去的工作全是为爱他们,造就他们,非牢笼他们,害他们(12;14-19);然后才述三个迟去之原因(12:20-22)(注意三个 怕 字):(1)恐彼此没预备好相见(12:20);(2)恐还有分争、嫉妒、恼怒等各类的罪还未对付清楚(12:21);(3)恐因还不肯悔改,至 忧愁更深(12:22)。

2.再去的态度(13:1-4)

作者宣布再去时所要采取的态度,就是对那些犯罪还没悔改的人,他必不再如前般宽容他们。现今此行是为警戒,非宽容他们(13:2-3),这次去是必成的了(两三个人定准了((13:1)。

B.劝慰祝祷(13:5-14)

在最后数行字里,作者把天涯海角的圣徒串联在一起,虽身体散居各地,心灵却一起相通,在地若天,手足相关(13:13),连于一位元苜(13:14a),靠一位的爱悯(13:14b),这是最伟大的结语。

* * * * *

哥林多后书为专论 神的工人 之书,作神的用人,他一生心多受苦难(有心灵及肉体方面),这似乎是必具的条件(参路21:17;约15:20;太5;11-12)。观圣经中之伟人,教会史中之先圣,无一不日日与苦难相伴,但苦难只不过是 神的工人 之 身分证 而已。

保罗没有在苦难中退后、灰心、跌倒,反倒在苦难中 显出基督莫大的能力 (4:7),以 基督的死 来显明 基督的生 (4:10),以无比的勇敢(参6;4b-10)表明他是神的用人(6:4a)。这是作神的仆人所必经之路,靠着主的恩,他一切都能胜过。在苦难中他发出馨香之气(2:15)。为什么他能如此作?因为他欣赏主的厚恩(12:9),爱惜自己的职分(6;3),加上主爱的激励(5:14),虽外面的苦(11:28a)及内里的虑(11:28b)天天压在身上(11:28c),他都以为可喜乐的(12:10b),因为一切都

是 为基督的缘故 (12:10a)。

我们能否像保罗那样能欣赏主恩、主爱,及主托于己的职分?

4.加拉太书

作者:保罗(1:1)(历代以来均未有反对保罗为作者的外证;反过来说,以保罗为作者之外证不胜枚举,连马吉安之正典名单亦以加拉太书居保罗书信之首。内证方面,使徒行传的资料与本书的内容均明指保罗)。

日期:49A.D.(据南加拉太教会论)(若据北加拉太教会而论,著书日期则可算在53-56A.D.年内)。

地点:安提阿(徒14:28)(据南加拉太教会论)(若据北加拉太教会论,著书之地点可能在以弗所(参徒19:1)或马其顿(参徒20:1)或哥林多(参徒20:2)。

持信人:不详。

对象:南加拉太教会(参历史背景)。

目的:指出福音是因信称义的道理,非犹太教派之律法主义,使人受辖制,得不着自由。

主旨:因信称义。

特征:

(1)是十六世纪时,宗教改革 两大宪章 之一(另一为罗马书),

曾被誉为宗教改革的号筒。

(2)保罗书信中唯一写给一批教会的公函。

(3)保罗唯一亲笔著成的书信(有说只6:11-18节)。

(4)欠缺书信通常有为对象感颂之语。

(5)除哥林多后书外,本书算是保罗最自传性的一卷。

(6)在最短的篇幅中,保罗为人之特质--勇敢、柔和、热忱、诚实、忠心、严厉、爱悯--均显露无遗,尤是他品格上两种极端情绪的表现。

历史背景:

A.加拉太教会的始源

有关加拉太教会的始论,学者意见虽不一致,却环绕在两种理论上争辩。

1.北加拉太教会论

此论据主要在 加拉太 这字所指之地点上争辩。加拉太人原是法国克勒特族(Celtics)之高卢人(Gaul),他们于390B.C.东迁,进攻罗马不果,又于281B.C.涌进马其顿和希腊。279B.C.时败于德勒腓(Delphi)之役后,再东迁至小亚细亚的中部定居下来,以安西拉(Ancyra)、彼仙纳(Pessinus),及他维庵(Tavium)三城为中心。189B.C.时罗马败他们后便收管过来,成为一小藩属国。当其最后之王阿明他斯(Amyntas)于25B.C.卒后,该撒奥古士督便把它改为罗马国一省,易名 加拉太 ,又把吕高尼亚(Lycaonia)、弗吕家(Phrygia)、比西底(Pisidia)等地拨入加拉太省,统称 加拉太 。

根据此论,加拉太教会是保罗在第二次旅行布道时,到北加拉太各地建立的(徒16:6),后于第三次旅行布道之旅程中回去探望他们(徒18:23;19:1),所以保罗所写的加拉太书是给北加拉太各地之教会(如安西拉、彼仙纳、他维庵及其他城市),理由如下(注38):

(1)路加所用之名词是指北加拉太各地:如比西底(徒13:14)、吕高尼亚(徒14:6)。

(2)徒16:6指保罗等已离开路司得、特庇,再进入加拉太各地;若不是指北加拉太,则 加拉太 一名毫无意义。

(3)加4:13不在路加之 南加拉太 旅程轶事内,反切合徒16:6之记载。

(4)保罗在加拉太书没提及在 南加拉太 各城所受的苦难。

(5)加3:1之 加拉太人 一词不可能指南方之人,因 加拉太人 是北部之通俗名词。

(6)加拉太书内所形容之人的性格较合北加拉太境的人。

2.南加拉太论

南加论 则指加拉太教会是保罗在第一次旅行布道时所建立的(徒13:13-14:23)。在第二次旅行布道时,他曾特意回去探 他们(徒15:36-16:5),保罗之加拉太书正是给这些教会的(包括特庇、路司得、以哥念、比西底之安提阿、别加等主要城市),理由如下(注39):

(1)圣经只记载南加拉太教会的建立。

(2)路加在使徒行传内,花特别多的篇幅论 南加 的教会,对 北加 的只轻描淡写略过。

(3)保罗用 加拉太 一语时,他是按政治性的疆界而论。

(4)犹太教派人自然向 南加 教会进攻。

(5)犹太人集居于南加较于北加为密。

(6)加4:14与徒14:11吻合。

(7) 南加 熟识巴拿巴较 北加 强(参加2:1,9,13)。

(8)徒20:4缺 北加 的代表(参林前16:1)。

(9)徒16:6缺乏保罗在那边工作及建立教会的证据。

(10)徒16:6乃指属加拉太省的弗吕家。

(11)徒18:23的加拉太(及19:1 上边一带 )可指 北加 ,但这并不能证明加拉太书是向他们写的。

(12) 南加 轻易受耶路撒冷之犹太教派人渗入,倡导守律法主义。

北加 论一直受学者们所采纳,直至第十八世纪后 南加 论才受人重视(注40)。笔者在权衡轻重后,认为 南加拉太论 较合理由,亦不牵强,更符合使徒行传的记事。

然而 北加 对或 南加 对在研究本书事上,究竟有何重要或分别?很多人认为这些 牛角尖 之辩论只把基督徒之关系拆开, 不会拉近,故此这些专门之钻研只浪费时间,伤害关系而已。可是这样理论只是片面之感受,正确看来,成熟信徒不会因牛角尖的差异在感情上 打尖 。另方面看, 北加 与 南加 之别,在明了加拉太书上至少有三方面之裨益:(1)更清楚本书之历史背景;(2)更明白加拉太教会之起源;(3)更了解徒13-14章之事实(注41)。

B.加拉太教会的成员

加拉太各教会主要由外邦信徒所组成,他们本是拜偶像者(4:5;5:2;6:12),此外也有少数之犹太信徒(2;15;3:15),因此他们对旧约之历史(3;7-9;4:21-31)、律

法(3:10-12)和先知(4:27)等之教训均相当熟悉。不过此点对外邦信徒说来也可,因他们归主后自然查考旧约圣经的。

C.加拉太书与使徒行传的关系(注42)

从加拉太书与使徒行传的关系,可监定本书著成之日期与地点。

加拉太书曾两次记录保罗归主后到访耶路撒次:(1)1:18--首次(参1:17);(2)2:1--再次。学者均认为1:18那次即徒9:26的记载。然而2:1那次却究竟指使徒行传那处呢?对这问题学者有二个理论:

1.加2即徒15说

主张加2即徒15者(或徒15大会前之小聚会)的理由如下:(10地理环境一样,(2)时间相若,(3)人物相同,(4)争论中心一致,(5)结果无别,(6)与罗马书、林前后内容相若(同时代产品),(7)如7:10指徒11:30事已完毕。若此说成立,加拉太书著成之日期必是耶路撒冷大会之后,即是50A.D.之后。此后保罗才出外开始其第二次旅行布道,到达北加拉太各地(徒16:6),建立加拉太众教会,后再回去探望他们(徒18:23;19:1)。加拉太书因此便约在53-56A.D.年间书作(注43)。

反对此说的理由如下:(1)加2与徒15虽有相同之处,然其相差之点也不少,(2)徒15:29之决定未在加2中提及,这是不可能的(参徒16:4),(3)加2:11-14不可插入徒15的故事内,(4)保罗没有理由故意漏记徒11:30那次访问耶路撒冷(不合加拉太书宗旨),(5)保罗不会在大会时未请示使徒前先有小组秘谈,(6)彼得之 虚假 (加2:11-14)在徒15大会前较在大会后发生的可能性为高。

2.加2即徒11:30说

主张加2即徒11:30的理由,除参考上述反证加2即徒15之各点外,有下列各项:(1)这说便可解释加2缺提徒15:27之事的因由,(2)加拉太书之宗旨,记保罗细述每次赴耶路撒冷之行程,(3)可解释徒11章2欠记保罗与耶路撒冷教会领袖们之会谈,(4)加2:1之 十四年 乃保罗归主那年起算,(5)加2:2即徒11;28(注44)。

此说把加拉太书的著作日期与地点划入一定的范围内。日期:徒15章大会前(49A.D.秋);地点:安提阿。因此加拉太书是保罗书信中之首卷,也因为处在耶路撒冷教会大会开会前夕,故也解释保罗未能亲往加拉太帮助他们,笔者认此说较合。

结论:基于上述之各点,学者把各项事情发生之先后有下列之重建:(1)保罗与巴拿巴从耶路撒冷回到安提阿(徒12;25),(2)保罗与巴拿巴开始第一次旅行布道(徒13;4-14:25),(3)布道后回到安提阿(徒14:26),(4)彼得到安提阿与保罗 冲突 的事件发生(加2;11-16),(5)犹太教派分子搅扰加拉太教会之消息传到保罗那里,(6)保罗在安提阿写加拉太书,应付加拉太教会之危机,(7)保罗与巴拿巴同赴徒15章之教会大会。

D.加拉太书著成之动机

保罗在第一次旅行布道建立加拉太各教会回来,不久他得着一个惊人的消息,关及加拉太教会对他和他所传之福音的态度有突然之改变,起初他们对他是温暖友爱的,现今在一些犹太教派捣乱之下,他们对他竟采取敌对、怀疑、批评的态度,更且受怂踊随从别的福音(1:7),主张因信称义之道理而不够,还要加上遵守律法的要求,转向律法主义(3:3),遵守犹太节期(4;10),接受割礼(5;2-4),质疑保罗以前在他们中间所彰显使徒的权柄(1:1;2:1-11)。

由于这事所带来的危机非同小可,石但加拉太教会回到律法之下,使整个纯正福音的道理也将大受打击,保罗便立刻书成加拉太书,力证自己使徒之权柄及犹太主义之非,力倡基督徒因信称义而来之自由。

大纲

A.简纲(为背诵用)

一、引言(1上)

二、使徒的明证(1中-2)(个人)

A.使徒的信息=1中

B.使徒的生平=1下-2

三、福音的明证(3-4)(教义)

A.福音与律法之性质=3

B.福音与律法之比较=4

四、生活的明证(5-6上)(实践)

A.自由之律法=5上

(基督之律法)

B.自由之生活=5下-6上

(基督徒之生活)

五、结语(6下)

 

B.详纲(为参研用)

一、引言(1:1-10)

A.问安=1:1-5

B.动机=1:6-10

二、使徒的明证(1:11-2:21)(个人见证)

A.使徒的信息=1;11-12

B.使徒的生平=1:13-2:21

1.归主前=1;13-17

2.归主后=1;18-2:21

a.第一次与耶路撒冷使徒接触=1:18-24

b.第二次与耶路撒冷使徒接触=2:1-10

c.第三次与耶路撒冷使徒接触=2:11-21

三、福音的明证(3-4)(教义道理)

A.福音与律法之性质=3

1.加拉太人之经历=3:1-5

2.亚伯拉罕之例子=3;6-14

3.神赐律法之目的=3;15-29

B.福音与律法之比较=4

1.儿子与仆人之比喻=4:1-20

2.撒拉与夏甲之比喻=4:21-31

四、生活的明证(5:1-6:10)(实践伦理)

A.自由之律法=5:1-12

1.警戒=5:1-5

2.劝勉=5:6-12

B.自由之生活=5:13-6:10

1.圣洁的行为=5:13-26

2.彼此的服事=6:1-5

3.物质的分享=6:6-10

五、结语(6:11-18)

A.最后劝勉=6:11-17

B.最后问安=6:18

 

图析

1

 

启 语

问 安

1上①

 

著 书

动 机

1上②

 

 

 

1中-

使徒的明证

使徒的信息

1中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