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马悲鸣充满错谬的“宗教批判”

 

基甸

 

 

“马悲鸣”这个网名我多年前就听说过,这些年也在网上看到过方舟子等人

批驳马先生的文帖,但我跟马先生一直没有在同一个论坛对过话。日前偶上

“罕见奇谈”看帖,也以自己“waiter”的常用网名注了册,正好碰到被人

称为“中文网四大HJ”之一的马先生在那里批判“宗教”。

 

我看到的第一篇题目是《各民族古代神话对其政治制度的影响》,光看题目

我猜想内容可能比较“学术”吧。可网上大虾芦笛兄却在下面评了一句“全

是大无畏的P话”。我进到帖子里面浏览了一下,实在是大失所望:这位马先

生连宗教(信仰)跟神话都分不清楚,真是有负这“四大”的名声。

 

在这同时“罕见”上也有一些关于宗教的讨论,在下也参与其中。其时马先

生又帖出另外几篇批驳“宗教”的帖子。第一篇题目是《因果报应链的阻断》。

在这篇里面马先生讲了自己拾金10元不昧却被人昧了10元的“宗教”经历,

然后以此推翻“因果报应”说,宣称“十块钱并不算多,但证实了善恶无报,

却是真有哲学价值的”,最后豪迈地得出结论:“一切宗教说教,都请见鬼

去吧。”就此不知道有何“哲学价值”可言的“高论”,“啤酒肚”网友评

论道:“十块钱就证实了善恶无报!。。。真是惊天动地的聪明!” 我给

马先生“科普”说:不是“一切宗教”都相信“现世报”,也不是“一切宗

教说教”都是关乎“报应”的。宗教信仰有丰富的内涵,而你讲的故事,不

过是你自己批判了自己的迷信,而已,根本没有批判到“宗教”。

 

第二篇是马先生针对“罕见”正在激烈讨论的进化论问题转帖的一个故事,

说是一“著名自由派律师”质问反对在课堂上讲进化论的“教会方面”人

士“你认为诺亚方舟是真的么?” ,对方回答∶“当然是真的。” 自由

派律师又问“你认为除了诺亚一家和被他们带上方舟的马牛羊猪犬鸡以外,

其他所有动物都被淹死了也是真的么?”那个基督徒回答“也是真的!”

律师再问“方舟以外,再也没有活的动物了?” 答曰“没有了!”律师

最后潇洒地问道:“那么,鱼呢?” 于是对方“面青口哑而退”。读完

这个故事,我不仅摇头叹息:这种漫画式的“批判”未免也太初级了吧。

那个“教会”人士实在是笨得可以,圣经哪里说过诺亚方舟上只有“马牛

羊猪犬鸡”?圣经哪里又说过“方舟以外,再也没有活的动物了”?“鱼

呢?”鱼在方舟以外的水中么。这个故事除了说明那个“教会”人士实在

是太笨、圣经实在没有好好读过、被那个律师的几个拙劣的圈套诘问作弄

了以外,对进化论和圣经能说明什么呢?像这样为进化论辩护,恐怕连方

舟子都会觉得太低级,达尔文如九泉有知,恐怕真要“面青口哑”了。

 

接下来马悲鸣又贴了一篇《东西方宗教互相抵触的禁忌》(原文全文见

http://www.hjclub.com/ShowTopic.asp?ID=575324  ),网友“鲁肃”

评道:“笑话。如此肤浅而自信,惘为读书人,不如还去放马”。 我读

了一下,发现真是满篇的荒唐,于是在“罕见”陆续贴了一些零散的短评

(后因出差没有写完)。下面将这些短评整理汇集一下(并加上出差回来

后写的部分),算是以马先生这篇批判“东西方宗教”的文章为例,更加

具体地分析一下其“宗教”批判的错谬和肤浅。我的评论主要针对马文中

涉及圣经、犹太教和基督教的部分--虽然马文对回教和一些东方宗教的评

论可能也有错谬之处(这部分的错谬留给信仰回教和东方宗教的朋友批驳)。

 

(以下>后为引用马文中的原话)

 

>东西方宗教互相抵触的禁忌

 

这篇帖子的主旨当然是要批判“东西方宗教”的,但是这个题目本身就有

不少问题。“东西方宗教”当然会有“互相抵触”的地方,但是光是这一

点并不能证明所有“东西方宗教”都是错的。就好像世界上所有的人的信

仰和世界观都有“互相抵触”的地方,但这并不能证明所有的人的信仰和

世界观都是错的。而且马先生所谓的“西方”宗教,常常是指相信旧约圣

经的犹太教。犹太人其实应该说是更接近东方人,犹太教不能算是“西方

宗教”的代表。

 

>人之所以要信宗教,主要是因为面对现实所显示出来的,每个人自己所不

>可避免的形神具灭的前途心有不甘。所以才编造出了许多形神分离,形灭

>神不灭的神话。可现在没有一个人的形灭神不灭能证实出来。

 

什么叫“形神分离,形灭神不灭”?(听着像是那什么的口气?)如果你是

想说“人的肉体总有一天会死亡,但人的灵魂不会死亡”,你所谓的“不能

证实出来”也并不等于就证实了这一信仰的虚假。世界上的东西并非凡不能

科学实证的都是虚假的,马先生的“意识”还停留在“现代主义”马克思主

义那些已经“过时”的东西上,倒可以说是“落伍”而“狭小”。

 

>其实只要想一下《圣经》里的描述,就能感觉到器局的狭小。

 

“诸天述说上帝的荣耀;穹苍传扬他的手段。”圣经气势恢宏而思想超越。

马先生读圣经能“感觉到器局的狭小”,也许该反省一下自己的“器局”

吧。

 

>《圣经》里的创世纪发生在六千年前。。。区区六千年,何足道哉!?

>只这一点,就证明了《圣经》并非百分之百正确

 

这个“六千年”又是哪里来的?圣经里面哪里提到六千年?如果是你道听途说,

那人家又是怎么算出来的?你为什么不自己验证一下就跟着人云亦云?“只这

一点,就证明了”有些人的圣经“批判”“并非百分之百正确”,而是建立在

对圣经的误解或曲解之上的。

 

>《圣经》讲上古时候,人和神交媾,生出许多非常有本事的半神半人来。

 

圣经里面哪里讲到“人和神交媾”?马先生文后给出了一段圣经经文:

 

创世记6:4 那时候有伟人在地上,后来神的儿子们和人的女子们交合生子,

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

 

可这段的意思是“人和神交媾”么?“神的儿子们和人的女子们交合生子”

跟“人和神交媾”是一回事吗?创6这一节经文确实是比较难解的一节,即

使在基督徒“内部”也有不同的解释,参见以下FAQ存档:

 

《创世记第六章「神的儿子们」是指谁?》

http://www.godoor.net/jidianlinks/faq/g6-son.htm

 

《创世记第六章“神的儿子”该做何解释?》

http://www.godoor.net/jidianlinks/faq/g6-son2.txt

 

《创世记六章14节中“神的儿子们”及“伟人”是谁?》

http://www.godoor.net/jidianlinks/faq/g6-son3.txt

 

但无论如何这段并不是“人和神交媾”的意思。我看马先生自己并没有读

通圣经,逮到半截就开跑。鲁肃说他“肤浅而自信”,我觉得没错。

 

>比如上帝说,偶蹄目反刍的动物可以吃。反刍而非偶蹄的兔子与骆驼,

>还有偶蹄而非反刍的猪都不可以吃。但上帝没有规定,如果吃了的话

>会有什么吃毒蘑菇似的严重后果和惩罚。时至今日,犹太人虽然自己

>不吃猪肉,但他们开的食品店里,为了吸引非犹太顾客,也卖猪肉。

 

你这段想要说明什么呢?犹太人自己不吃猪肉,但是既然“上帝没有规定如

果吃了的话会有什么吃毒蘑菇似的严重后果和惩罚”,那犹太人也卖猪肉

(姑且相信你说的是真的)岂不是还算有点良心?

 

再说,“圣经”包括旧约和新约,基督教不是犹太教,基督福音是普世的,不是

只关乎犹太人。

 

按照圣经,上帝的救恩确实是从犹太民族出来的,犹太人是“选民”的意思,是

他们是一个“样板”(至于犹太人因此自以为义,那是他们的问题,圣经对此有

所批判)。但是同时整本圣经,从旧约到新约,都表明上帝的心意从来都是要将

救恩赐给普世的“万国万民”。旧约中早在耶和华跟亚伯拉罕立约的时候上帝就

言明他捡选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犹太民族)最终的目的是要万国万民都因亚伯

拉罕和他的后裔(犹太民族)蒙福,使普世的人都能得到上帝的救恩。这一点通

过耶稣基督“这一位”亚伯拉罕的后裔在人类历史中应验了。圣经中最精髓的章

节新约约翰福音三章16节说“上帝爱世人”,不是“上帝爱犹太人”(也不是

“上帝爱美国人”或“上帝爱中国人”)。耶稣的使命是拯救普世的人,耶稣给

信徒的福音使命,是要从耶路撒冷“直到地极,做我的见证”(使徒行传一章8

节)。使徒行传是基督教历史上非常重要的史料,其中就讲到初期基督的教会向

外扩展到“外邦人”(非犹太人)地区去,将福音传给“外邦人”的过程和历史。

在彼得所见的“异象”中(使徒行传十章9-16),上帝要他超越一些犹太人在食

物上的禁忌--这个就正好可以用来回答“为什么犹太人不能吃猪肉而基督徒可以

吃?”,但其喻意的主旨是要信徒(当时的信徒主要是犹太人)超越狭隘的“犹

太民族主义”,而有普世的胸怀。

 

>犹太《圣经》还说,上帝和人立约,除了上帝老爷火华自己,不许再信

>其他的神祗。也不许搞偶像崇拜。这说明,犹太人的《圣经》里除了上

>帝以外还是有其他神祗的。而且这些神祗还能和人性交产子。否则,如

>果只有上帝一个神,还何必要叮嘱人类除了他老爷子以外,不可以信其

>他神呢。

 

“这些神祗还能和人性交产子”纯粹是乱弹,前面已经驳过。

 

古代文化,特别是犹太人周边的文化,都是多神的,耶和华给犹太人启示的一神

信仰是很独特、超越周边文化的。但犹太人不是上帝,而是人,所以他们随时可

能受到外帮多神崇拜的影响。所以有真神,也有假神,上帝要人只敬拜真神,不

要去搞那些“怪力乱神”的动动,这又有什么搞不懂的呢?

 

>另外文艺复兴时期的教堂里就有上帝和亚当(或者是耶稣),父子之间在

>天上躺着飞行时,手拉着手的壁画。爷火华是个大胡子长者。上帝还是有

>形有象的。只是和人类立约,禁止偶像崇拜而已。

 

人的艺术想象就等于“上帝还是有形有象的”?“圣像”的问题,在西方历史上

曾经有很大的争议,就是因为圣经禁止偶像崇拜。(人就是人,人不是上帝,所

以同样信基督的人之间也会有不同看法和争论。)

 

再有这里的“偶像”不一定是教堂里的壁画,这是象征的说法,任何用来代替上

帝的“假神”(崇拜痴迷的对象)都是,可以是金钱、色情、名声、知识、权力

。。。等等。

 

>后来犹太人耶稣另创了一个教派,认为人心向善比严守禁忌更重要。。。罗马

>当局审问他∶“你是否自认是犹太人的王?” 。。。耶稣没有否认。于是他

>被以叛逆罪处决。 其实这类案子在中国古代的历史上层出不穷。。。干这种

>事的专门是一路人,应属某种自我暗示的精神病。。。如无自我暗示,焉能如

>此自命不凡? 

 

耶稣在世的时候,并未创立任何“教派”,“基督教”的建立是耶稣被钉死而复

活以后的事。耶稣的教训的主旨并非“人心向善比严守禁忌更重要”,而是内心

真正敬畏上帝比严守宗教条规更重要,以及上帝的恩典(基督的救赎)才是旧约

律法的真正的成全。耶稣被钉死,主要还不是因为被诬指背叛罗马统治者,而是

因为他自称与上帝同等,干犯了犹太宗教的禁忌与权威。自称与上帝同等的人中

外历史上并不多,默哈摩德和释加牟尼等宗教“教主”都并未这样宣称过。一个

人自称与上帝同等,当然可能是精神病,但是“可能”不等于“就是”。世界上

数以亿计的人相信耶稣不是精神病,这些人不可能都是傻子或疯子,他们如此相

信,也有他们的道理。你如果好好读过圣经,你就能发现耶稣的教训非常超越,

耶稣待人非常谦和,耶稣的讲论非常条理明晰、生动感人,从耶稣的言行中看不

出精神病的症状。

 

>既然犹太人不容耶稣创的新教派。耶稣的弟子们死完时,他们便没有了接班人。

>该派就算寿终正寝。

 

这叫什么推论?犹太人不容就一定会“寿终正寝”?无论是在罗马帝国的基督徒,

还是文革中的中国基督徒,都不为社会和“官方”所容,但众所周知,这种不为

所容反而催化了基督教会的成长。橄榄是越榨越香,信仰是越经历苦难越坚强。

耶稣的12个“弟子”(门徒)基本上都是殉道而死,不是他们都有精神病,不是

他们都上了精神病的当,他们也绝无理由为了与个谎言而牺牲自己的生命。这些

软弱无能没有多少文化的小民何以会一下子变得这么英雄?这才是值得深思的。

 

>走投无路之际,曾经参与迫害基督徒的圣·保罗不知哪根筋错了位,忽然反正,

>亲自将教义向外邦人传播,直到后来传遍全罗马世界。最终连君士坦丁大帝自

>己也皈依了该教,并下令将其定为国教。

 

保罗的归正,不是“不知哪根筋错了位”,而恰恰正是上帝的大能的彰显。而且

要谈基督教的历史,就必须讲到君士坦丁以前罗马帝国对基督教的迫害和殉道者

的鲜血对基督教会的催生,历史并不是从保罗一下子就跳到君士坦丁的。参见:

 

刘晓波《徒手征服罗马帝国的基督徒》

http://godoor.net/jidianlinks/lxb-lm.htm

 

>离开了犹太人的圈子,各类禁忌自然松弛。猪肉可以吃。既然上帝造了这么个物

>种,为什么不能吃?。。。偶像崇拜也可以试一下。把耶稣受难象或是圣母玛莉

>娅象立在教堂正面,向其顶礼膜拜,也没见上帝给什么惩罚嘛。

 

猪肉和“偶像”的问题前面已经讲了。(基督徒并不向耶稣受难象或是圣母玛莉

娅象“顶礼膜拜”,而且新教徒根本就不“拜”玛丽亚。)

 

有人信口开河乱谈“宗教”,甚至有人故意亵渎谩骂上帝,“也没见上帝给什么

惩罚嘛”。这有什么希奇?上帝没有惩罚,只说明上帝宽容慈爱,不像瞎批宗教

的人那么心胸“狭小”,不说明这样做就是值得鼓励的。

 

>犹太《圣经》里有兄妹乱伦的记载,上帝并未惩罚。

 

圣经哪里有“兄妹乱伦上帝并未惩罚”的记载?如果你是在说人类初始由兄妹通

婚的情况,参见:

 

何必人类是乱伦的结果吗?

http://www.godoor.net/jidianlinks/faq/hb-ll.txt

 

另外的一些例子,很可能也是就算上帝出于宽容慈爱没有惩罚,也并不说明这样

做就是值得鼓励的。

 

>等基督教初入中国时,深怀偶像崇拜禁忌的传教士对中国人普遍绝对的偶像崇

>拜,甚至木主牌位崇拜非常反感。。。后来其他传教士来到中土,发现耶稣会

>士发展的中国信徒在教堂里划十字,拜耶稣受难象,回到家里还拜祖宗。这还

>得了! 于是一状告到罗马教廷。再加上其他一些信条上的纠纷,忽然一天,

>耶稣会被教廷宣布为邪教,遭到取缔。非耶稣会的传教士一来中国,便要拨乱

>反正,严禁教徒回家拜祖宗牌位。这一下激起了以祭祖为头等大事的中国传统

>文化的强烈反弹。教堂要求本国领事向清政府交涉。清政府只好压制反教堂的

>中国自己一方百姓。结果惯出了二毛子教徒的气焰,动不动就找神父压迫官府,

>终于激成了“百姓怕官,官怕洋人,洋人怕百姓”的,遍及全国的民教冲突。

 

一边信上帝(信耶稣),一边拜祖宗牌位,本来就是不伦不类,信得糊里糊涂。

如果基督教(或任何其它宗教)反对偶像崇拜,那么宗教要求信徒(无论是中

国人还是他国人)不拜任何偶像本是理所当然的事。但是这当然不等于说当年

的西方传教士对信仰与中国文化的冲突的处理没有可检讨的地方。关于历史上

西方传教士在中国的作为,参见拙帖:

 

《如何评价历史上西方传教士在中国的所作所为?》

http://www.godoor.net/jidianlinks/24-chuanjiaoshi.html

 

>从社会进化论的角度评价,其实耶稣会士允许入教的中国信徒回家拜祖宗牌位

>的策略更容易普及基督教。反而是严守禁忌的传教士把事情弄糟。

 

“社会进化论”?原来马先生是“社会进化论”的信徒?如果“普及基督教”

是以与异质文化混杂为条件,那这样的“普及基督教”所“普及”的最多算是

“中国(或其他民族)特色的基督教”,并不符合真正的基督教的信仰。如是

这样,中国文化既然那么博大优秀,又何需多此一举去信什么“基督教”?

 

>如今受到良好教育的欧洲人多已不把星期天上教堂当回事了。反而是以小布什

>为代表的基督教方的馒头在美国坐大。

 

“受到良好教育的欧洲人”就应该是我们信仰和行为的楷模?上个世纪刚刚有

“受到良好教育的欧洲人”杀了六百万犹太人(“社会进化论”?),(据说

“受到良好教育的欧洲人”开毒气开关以前,还要听一段瓦格纳,读一段海德

格尔。。。),我们是不是也要仿效?小布什凭啥子又能“代表基督教”?小

布什是“方的馒头”(fundamentalist)吗?你知道fundamentalist是什么意思

吗?(其它网友请参见FAQ《基督教也有“原教旨主义”吗?》

http://www.godoor.net/jidianlinks/yjz.txt

 

>中国知识界在弄了个公共知识分子之后,又以基督教知识分子自鸣得意。

 

这话文理通吗?“中国知识界。。。以基督教知识分子自鸣得意”?

 

中国知识界不是没有基督徒,但是中国知识界绝大多数的人并非是基督徒,

又何来“以基督教知识分子自鸣得意”?

 

>中国人意识的落伍,正能从这些基督教知识分子身上得到验证。

 

“这些基督教知识分子”是哪些?杨小凯?刘小枫?余杰?范学德?江登

兴?“羽毛乱飞”。。。?(马先生对“中国知识界”的了解似乎非常缺

乏,对“基督教知识分子”他似乎只知道“远志明谢选骏苏晓康都信了教”

--而且我怀疑他把苏晓康的信仰搞错了。)他们的意识又如何是“落伍”

的?中国人的意识如何又是“落伍”的?好不好请马先生具体说说?(我

不是一个民族主义者,但是就算是批判“中国人”也得讲道理,对吧?)

 

关于“基督徒知识分子”,去年12月有网上一大堆的讨论,在下是“始作

俑”者。说过的话不再多重复了,感兴趣的朋友请去看帖集存档:

 

[基督徒知识分子的“公共”言说 ]

http://godoor.net/jidianlinks/gzjz.html

 

一般我回我不同意其观点的帖子,总还能找到点别人说得对的地方,从上

面的分析来看,马先生这篇却基本上是通篇都充满了知识性常识性的错误

(“硬伤”)和肤浅的见识(“软伤”),这样的帖子细驳起来的确很累

人。

 

有网友半开玩笑的要我“原谅马老”放他一“马”。我当然不是不能“原

谅”他。我批驳他的错谬无非是因为我是个实事求是、追求真理、唯真理

是服的人。他的错谬如果误人子弟,会“冒犯”我的“真理感”(而不是

我的“宗教感情”)。就我自己所信的基督教而言,基督教本身并不怕批,

我在网上看到过的批判基督教的文帖,也有批得很好很到位的。就算是方

舟子,只要他说得对,我都接受,不必非要“护教”。但是像马先生这样

的歪批瞎批,我也从来不忌讳指出其错误。这当然绝不是因为我对马先生

个人有什么成见或特别的不尊重,只不过是“真理面前人人平等”而已。

 

在我在“罕见”贴了几篇上面的短评以后,马先生又贴了一篇《向天下所

有想拯救我灵魂的各宗传教士挑战》,而且还贴到“罕见”以外的其它论

坛上。在这篇帖子中马先生“悲鸣”道:

 

>写了几篇诋毁宗教的文章,引来一通教徒的谩骂。。。

>在今日这些皈依了基督教的前班干部、团干部还在追求指导我们思想

>的理论基础时,我就已经读了很多宗教神话故事了。。。

>任何想拯救我的灵魂的传教士,包括任何意识形态的信徒,请你们先

>把教化的本事练好。如果你们能把我骗了,让我皈依哪怕任何一门宗

>教或主义,你们的主神一定会论功行赏,让你们白日飞升,直入天堂,

>连资格审查的末日审判都可免了。

 

看到这里,我实在已经是兴味索然了。原以为马先生名列“四大”,也算

是网上的老手了,再怎么差也还该有个底吧,没想到会这么“不济”。马

先生的那些文帖连“诋毁宗教”恐怕都算不上,而“罕见”上回应了马先

生那些文帖的,基本上也就只有在下和其他一两个网友人算是“教徒”,

“各宗教”更谈不上了。

 

我上面的回应应该说是比较不客气的,但说是“谩骂”难免就太夸张、太

把自己表现得“壮烈”了点吧。“前班干部、团干部”又是什么意思?泛

政治化?(我对马先生所有的批评都完全无涉个人政治倾向等等)。“任

何意识形态的信徒”又是什么意思?马先生自己没有任何“意识形态”么?

你自己是否是“任何意识形态的信徒”?“把我骗了”、“你们的主神一

定会论功行赏”云云就基本上是无聊的人品攻击和“谩骂”了。

 

至于说“想拯救我的灵魂的传教士”,就更是夸张得有点可笑。网上聊天,

你说了错话我指出来,你要不同意尽可以为自己辩护,何必动不动就上纲

上线的扯什么“传教士”?说实话,对马先生这样的“自命不凡”的人,我

还真没有什么“教化”的“负担”(当然这也许是我“爱心”不够的表现),

反驳的帖子是写给“旁观者”看的。马先生实在不必把自己看得太重要、

太高。正如我以前说过的:

 

。。。我在网上不“传教”--我根本就不信“教”。我认信基督,但我的

信仰对象是上帝而不是任何宗教。作为一名“福音派”基督徒我当然相信

基督徒应该见证福音信仰,我在现实生活中也会跟人分享福音。但是我认

为基督徒在网上跟人争论信仰的问题并没有“传教”的性质,即使在讨论

中涉及基督教的教义或神学,也基本上只是被动地回应一些“基督教批判”

中对基督教信仰的误解或歪曲。。。当然,网上的“信仰之争”本身就具

有辩驳的性质,我自己参与这方面的争论的时候也不回避争鸣。我有我的

立场,我也有我对自己的信仰的思辨和反省。我信,但我不排斥我思,实

际上我相信恰恰是“我思,故我信”。至于你信不信,归根到底,那是你

个人的事情,我绝对无意把任何的我信强加在任何的他人身上,我绝对尊

重他人的信仰自由。

 

 

20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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